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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學說的治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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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儒家的治國之道是以德治爲其內容的柔性管理,那麼法家思想則是以“法、術、勢”爲其內容的剛性管理。所謂“法治”,是指通過賞與罰的兩種基本手段,建立與實施制度與規範來管理衆人行爲的治理方法;所謂“術治”,是指通過暗藏不露的機智方法和精巧手段來有效地控制臣下的治理方法;所謂“勢治”,是指以權力爲基礎、創造帝王權威的集權管理模式。三者“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法家學說的治國之道

  法家思想

  反對禮制

法家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家的“禮”。他們認爲,當時的新興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幹授予官職,這是很公平的、正確的主張。而維護貴族特權的禮制則是落後的、不公平的。

  強調法律的作用

第一個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的慎到就做了一個很淺顯的比喻“: 一兔走,百人追之。積兔於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第二個作用是“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目的還是爲了富國強兵,取得兼併戰爭的勝利。

  “好利惡害”的人性

法家認爲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管子就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爲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魚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里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魚的利益。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結論“: 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

  “ 不法古,不循今”的歷史觀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爲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爲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術”、“勢”結合的治國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 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 術”指的是駕御羣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其主要目的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因此,總的說來,法家並不寄希望於通過教育將大衆改造成新人,而是通過從實際出發,制定法律,配以君王的權術與威勢,統治臣民。法家與儒家是兩種相互對立而又相互補充的治國之道,都有其合理的地方,也都有其片面的地方。從管理學角度,法家的以“法、術、勢”爲其內容的剛性管理,既表現爲組織的制度化管理,又表現爲組織的集權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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