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後漢紀

《後漢紀》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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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初平元年(庚午、一九0)

《後漢紀》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六

春正月辛亥,大赦天下。

侍中周毖、城門校尉伍瓊說董卓曰:“夫廢立事大,非常人所及。袁紹不達大體,恐懼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購之急,勢必爲變。袁氏樹恩四世,門生故吏遍於天下,若收豪傑以聚徒衆,英雄因之而起,山東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則紹喜於免罪,必無患矣。”卓以爲然,乃以紹爲勃海太守。

癸丑〔一〕,卓殺弘農王。

〔一〕 範書獻帝紀作“癸酉”。按正月壬寅朔,無癸酉,範書誤。

卓使郎中令〔李〕(王)儒進酖於王〔一〕,曰:“服藥可以辟惡。”王曰:“我無疾,是欲殺我爾。 ”不肯,強之。於是王與唐姬及宮人飲藥,王自歌曰: “天道易兮運何艱,棄萬乘兮退守藩。逆臣見迫兮命不延,逝將去汝兮往幽玄。”唐姬起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頹,身爲帝王兮命夭摧。死生異路兮從此乖,悼我煢獨兮心中哀。”因泣下,坐者皆悲。王謂唐姬曰: “卿故王者妃,勢不爲吏民妻矣。自愛,從此與卿辭。 ”遂飲藥而死。帝聞之,降坐盡哀。

〔一〕 據袁紀下文及範書、袁山鬆書改。又山鬆書言李儒爲“弘農郎中”,按袁紀下卷曰:“儒前爲弘農王郎中令”,則作“郎中”非。郎中令,武帝時更名爲光祿勳,而王國如故。故此郎中令乃王國之官無疑矣。

是時冀州刺史韓馥、豫州刺史孔□、兗州刺史劉岱、陳留太守張邈、勃海太守袁紹、東海太守喬瑁、山陽太守袁遺、河南太守王匡、〔一〕濟北相鮑信、後將軍袁術、議郎曹操等並興義兵,將以誅卓,衆各數萬人,推紹爲盟主。紹自號車騎將軍,操行奮武將軍。

〔一〕 盧弼三國志集解曰:“馮本、官本‘內’作‘南’,各本俱作‘內’。範書、通鑑作‘內’,袁宏後漢紀作‘南’。按郡國志首列河南尹,百官志亦曰河南尹,蓋京尹別於外郡之太守也。此稱太守,自當作‘河內’爲是。武紀初平元年及夏侯惇傳注引魏書俱稱‘河內太守王匡’。”盧說是。

長沙太守孫堅亦起兵誅卓,比至南陽,衆數萬人。卓以堅爲破虜將軍,冀其和弭〔一〕。堅討卓逾壯,進屯陽人。卓大怒,遣胡軫、呂布擊堅,戰於建平,堅大破之。

〔一〕 三國志孫堅傳言表堅行破虜將軍者乃袁術也。卓至陽人一戰敗後,始遣李傕等來求和親,令堅列疏子弟任刺史,許表用之。與袁紀大異。

卓以山東兵盛,欲徙都關中,召公卿議曰:“高祖都關中,十一世,後漢中興,東都洛陽。從光武至今復十二世〔一〕,案石苞室讖〔二〕,宜復還都長安。 ”百官無敢應者。司徒楊彪曰:“遷都改制,天下大事,皆當因民之心,隨時之宜。昔盤庚五遷〔三〕,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曉諭之。往者王莽篡逆,變亂五常,更始、赤眉之變,焚燒長安,殘害百姓,民人流亡,百無一存。光武受命,更都洛陽,此其宜也。方今建立聖主,光隆漢祚,而無故捐宗廟宮殿,棄先帝園陵,百姓驚愕,不解此意,必糜沸螘聚,以致擾亂。石苞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卓作色曰:“楊公欲沮國家計邪?關東黃巾作亂〔四〕,所在賊起,長安崤函險固,國之重防。又隴右取材木,功夫不難,杜陵南山下有孝武帝故陶作磚處,一朝一夕可辦,宮室官府,蓋何足言〔五〕!百姓小人,何足與議。若有前卻,以我大兵驅之,豈得自在!”百寮皆失色。太尉黃琬曰:“此大事,楊公語得無可思乎?”司空荀爽曰:“相國豈樂遷都邪?今山東兵起,非可一日禁也,而關西尚靜,故當遷之,以圖秦漢之勢也。堅爭不止〔六〕,禍必有所歸,吾不爲也。”卓使有司奏免二公〔七〕。

〔一〕 按範書楊彪傳作“於今亦十世矣”。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續漢書作“十一世”,通鑑因之,甚是。袁、範二書均誤。

〔二〕 胡三省曰:“當時緯書之外,又有石苞室讖,蓋時人附益爲之,如孔子閉房記之類。”

〔三〕 李賢曰:“湯遷亳,仲丁遷囂,河□甲居相,祖乙居耿,並盤庚五遷也。”

〔四〕 卓所言作亂者,乃指袁紹、袁術、曹操等起兵欲誅卓者,非黃巾也。疑“黃巾”二字爲衍文。又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續漢書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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