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史記

歷代戰國策序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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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戰國策序

歷代戰國策序跋

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戰國策》書,中書餘卷,錯亂相糅莒。又有國別者八篇,少不足。臣向因國別者,略以時次之,分別不以序者以相補,除復重,得三十三篇。本字多誤脫爲半字,以“趙”爲“肖”,以“齊”爲“立”,如此字者多。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臣向以爲,戰國時遊士輔所用之國,爲之策謀,宜爲《戰國策》。其事繼春秋以後,訖楚、漢之起,二百四十五年間之事,皆定以殺青,書可繕寫。

敘曰:周室自文、武始興,崇道德,隆禮義,設辟雍、泮宮、庠序之教,陳禮樂、絃歌移風之化。敘人倫,正夫婦,天下莫不曉然論孝悌之義,惇篤之行。故仁義之道,滿乎天下,卒致之刑錯四十餘年。遠方慕義,莫不賓服,《雅》、《頌》歌詠,以思其德。下及康、昭之後,雖有衰德,其綱紀尚明。

及春秋時,已四五百載矣,然其餘業遺烈,流而未滅。五伯之起,尊事周室。五伯之後,時君雖無德,人臣輔其君者,若鄭之子產,晉之叔向,齊之晏嬰,挾君輔政,以並立於中國,猶以義相支持,歌說以相感,聘覲以相交,期會以相一,盟誓以相救。天子之命,猶有所行;會享之國,猶有所恥。小國得有所依,百姓得有所息。故孔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周之流化,豈不大哉!

及春秋之後,衆賢輔國者既沒,而禮義衰矣。孔子雖論《詩》、《書》,定《禮》、《樂》,王道粲然分明,以匹夫無勢,化之者七十二人而已,皆天下之俊也,時君莫尚之。是以王道遂用不興。故曰:“非威不立,非勢不行。”仲尼既沒之後,田氏取齊,六卿分晉,道德大廢,上下失序。至秦孝公,捐禮讓而貴戰爭,棄仁義而用詐譎,苟以取強而已矣。夫篡盜之人,列爲侯王;詐譎之國,興立爲強。是以傳相放效,後生師之,遂相吞滅,並大兼小,暴師經歲,流血滿野;父子不相親,兄弟不相安,夫婦離散,莫保其命,湣然道德絕矣。晚世益甚,萬乘之國七,千乘之國五,敵侔爭權,蓋爲戰國。貪饕無恥,竟進無厭;國異政教,各自制斷;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力功爭強,勝者爲右;兵革不休,詐僞並起。當此之時,雖有道德,不得施謀;有設之強,負阻而恃固;連與交質,重約結誓,以守其國。故孟子、孫卿儒術之士,棄捐於世,而遊說權謀之徒,見貴於俗。是以蘇秦、張儀、公孫衍、陳軫、代、厲之屬,生從橫短長之說,左右傾側。蘇秦爲從,張儀爲橫;橫則秦帝,從則楚王;所在國重,所去國輕。然當此之時,秦國最雄,諸侯方弱,蘇秦結之,時六國爲一,以儐背秦。秦人恐懼,不敢窺兵於關中,天下不交兵者二十有九年。然秦國勢便形利,權謀之士,鹹先馳之。蘇秦初欲橫,秦弗用,故東合從。及蘇秦死後,張儀連橫,諸侯聽之,西向事秦。是故始皇因四塞之固,據崤、函之阻,跨隴、蜀之饒,聽衆人之策,乘六世之烈,以蠶食六國,兼諸侯,並有天下。杖於謀詐之弊,終於信篤之誠,無道德之教、仁義之化,以綴天下之心。任刑罰以爲治,信小術以爲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上小堯、舜,下邈三王。二世愈甚,惠不下施,情不上達;君臣相疑,骨肉相疏;化道淺薄,綱紀壞敗;民不見義,而懸於不寧。撫天下十四歲,天下大潰,詐僞之弊也。其比王德,豈不遠哉?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夫使天下有所恥,故化可致也。苟以詐僞偷活取容,自上爲之,何以率下?秦之敗也,不亦宜乎!

戰國之時,君德淺薄,爲之謀策者,不得不因勢而爲資,據時而爲,故其辯,扶急持傾,爲一切之權,雖不可以臨國教化,兵革救急之勢也。皆高才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出奇策異智,專危爲安,運亡爲存;亦可喜,皆可觀。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所校《戰國策》書錄。

曾鞏重校戰國策序

劉向所定著《戰國策》三十三篇,《崇之總目》稱十一篇者闕。臣訪之士大夫家,始盡得其書,正其誤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後《戰國策》三十三篇復完。

敘曰:向敘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後,詐謀用而仁義之路塞,所以大亂。其說既美矣。率以爲此書,戰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於泥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百歲,其舊法已亡,其舊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以爲不可改者,豈將強天下之主以後世之所不可爲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爲當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也。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國殊,其法固異,而其爲國家天下之意,本來先後來嘗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益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爲異論哉?能勿苟而己矣。可謂不惑於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

戰國之遊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於說之易會。其設心注意,偷爲一切之計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爲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亦滅其國。其爲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悟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法不同而考之無疵,用之無敝,故古之聖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則此書之不泯,不泯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出,固將明其說於天下。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後以禁則齊;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爲,然後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放而絕之,莫善於是。故孟子之書,有爲神農之言者,有爲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秦、漢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間,載其行事,固不得而廢也。

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雲。編校史館書籍臣曾鞏序。

李格非書戰國策後

《戰國策》所裁,大抵皆從橫捭闔、譎誑相輕、傾奪之說也。其事淺陋不足道,然而人讀之,則必鄉其說之工而忘共事之陋者,文辭之勝移之而已。且壽考安樂、富貴尊榮、顯名愛好、便利得意者,天下之所欲也,然激而射之,或將以致人之憂。死亡憂患、貧賤苦辱、棄損亡利失意者,天下之所惡也,然動而竭之,或將以導人之樂。至於以下求小,以高求大,縱之以陽,閉之以陰,無非微妙難知之情,雖辯土抵掌而論之,猶恐不白,今寓之文字,不過一二,言語未必及,而意已隱然見乎其中矣,由是言之,則爲是說者非難,而載是說者爲不易得也。嗚呼!使秦、漢而後復有爲是說者,必無能載之者矣!雖然,此豈獨人力哉!蓋自堯、舜、夏、商,積製作,以至於周,而文物大備。當其盛時,朝廷宗廟之上,蠻貊窮服之外,其禮樂制度,條施目設,而威儀文章可著之簡冊音,至三千數,此聖人文章之實也。及周道衰,浸淫陵遲,幽、厲承之,於是大壞;然其文章所從來既遠,故根本雖伐,而氣焰未易遽熄也。於是浮而散之,鍾於談舌,而著子言語。此莊周、屈原、孫武、韓非、商鞅與夫儀、秦之徒,所以雖不深祖吾聖人之道,而所著書文辭,駸駸乎上薄六經,而下絕來世者,豈數人之力也哉!

今《戰國策》宜有善本傳於世,而舛錯不可疾讀,意天之於至寶,常不欲使人易得,故餘不復竄定,而其完篇,皆以丹圜其上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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