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通典

通典 卷五十八 禮十八 沿革十八 嘉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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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子納後

通典 卷五十八 禮十八 沿革十八 嘉禮三

(冊後附○ 遂皇 伏犧 五帝 夏 殷 周 漢 後漢 魏 晉 東晉 北齊 大唐)

遂皇氏始有夫婦之道。(人皇是。)

伏犧氏制嫁娶以儷皮爲禮。

五帝馭時,娶妻必告父母。

夏氏親迎於庭。

殷迎於堂。

周制,限男女之歲,定婚姻之時。(媒氏雲:"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婚姻之時,即仲春之月。)親迎於戶。(何休曰:"後代漸文,而迎於戶,示其親。")六禮之儀始備。(一曰納采,用雁,謂始語言採擇可不。二曰問名,用雁,謂問女名目,將卜之也。三曰納吉,用雁,謂卜得吉,往告之也。四曰納徵,用束帛。徵,成也,謂婚姻禮成也。五曰請期,用雁,娶婦日也。六曰親迎,用雁。)天子聘女,納徵加穀珪。(鄭玄雲:"納徵加於束帛。"賈公彥曰:"士以上皆用玄纁束帛,天子加以穀珪也。")靈王求婚於齊,遣使稱制拜後。(靈王求婚於齊,大夫晏桓子對曰,"夫婦所生若而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此則天子之命,自得下達,臣下之答,徑自上通,故遣使稱制拜後。)魯桓公八年,祭(音債)公來,遂逆王后於紀。(祭公,諸侯爲天子三公者也。王使魯主婚,故祭公來受命而迎也。天子無外,故稱王后矣。春秋左氏說:"王者至尊無敵,無親迎之禮。諸侯禮合親迎,有故則使上卿迎之也。祭公逆之,王后未至京師稱後,知天子不行而禮成也。公子翬如齊逆女,春秋不譏,知諸侯有故得使卿逆。")

說曰:禮記婚義雲:"婚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代也,故君子重之。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而親之也。成男女之別,立夫婦之義,而後父子親,君臣正,故曰婚禮者禮之本也。"公羊說,天子至庶人,皆親迎。左氏說,王者至尊,無敵體之義,不親迎。鄭玄駁之曰:"文王親迎於渭,則天子親迎也。天子雖尊,其於後,夫婦也。夫婦無判,禮同一體,所謂無敵,豈施於此哉!禮記哀公問曰:"冕而親迎,不已重乎?"孔子對曰:

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爲天地、宗廟、社稷之主,君何謂已重焉!"此言繼先聖之後,以爲天地之主,非天子則誰乎?"是鄭以天子當親迎也。杜元凱以爲天子不親迎。按:春秋祭公逆王后於紀。傳曰"禮也"。劉夏逆王后,譏卿不行,皆不譏王不親行,明是天子不當親迎也。文王之迎太姒,身爲公子,迎在殷代,未可據此以爲天子之禮。孔子之對哀公,自論魯國之法,魯以周公之後,得郊祀上帝,故以先聖天地爲言耳,非說天子之禮。

漢惠帝納後,納采雁璧,乘馬束帛,聘黃金二萬斤,馬十二疋。(呂氏爲惠帝娶魯元公主女,故特優其禮。)平帝立,王莽納女爲後以固權。遣宗正劉宏、尚書令平晏納采,太師孔光、大司徒馬宮等四十九人,賜皮弁素積。(皮弁,鹿皮爲冠也。素積,以十五升布爲衣,積素以爲裳。)以禮雜卜筮,太牢告宗廟,封后父百里,尊而不臣。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黃金二萬斤,爲錢二萬萬"。莽深辭讓,受四千萬,而以其三千三百萬予十一媵家。有詔,復益二千三百萬,合爲三千萬。莽復以其千萬分予九族貧者。遣甄豐奉璽綬,拜帝母衛姬爲中山孝王后。四年春,遣大司徒宮等奉乘輿法駕,迎皇后於安漢公第。授皇后璽紱,(顏師古曰"紱,所以系璽。")登車稱警蹕,便時(取日時之便。)上林延壽門,入未央宮前殿。羣臣就位行禮,大赦天下。益封安漢公地滿百里,賜迎皇后及行禮者,自三公以下至騶宰執事皆增秩,賜金帛各有差。皇后立三月,以禮見高廟。尊父號曰宰衡,位在諸侯王上。(王莽篡立後,聞劉伯升及聖公立爲帝,莽恐。欲外示安,進所徵天下淑女杜陵史氏女爲皇后,聘黃金三萬斤,車馬奴婢雜帛珍寶以鉅萬計。莽親迎於前殿兩階間,成同牢禮於上西堂。備和嬪美御,其和人三,位視公;嬪人九,視卿;美人二十七,視大夫;御人八十一,視元士:凡百二十人,皆佩印紱,執弓韣。月令"仲春,後親祠高禖,乃帥嬪御,禮天子所御,帶以弓韣,授以弓矢於高禖之前"。求男子之祥。莽故祈之。韣,弓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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