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子部雜家

《鶡冠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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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鶡冠子》傳爲戰國時楚國隱士鶡冠子所作。其人居深山,以鶡爲冠。風俗通義雲:「古賢者鶡冠子之後有冠氏。」《漢書‧藝文志》着錄一篇,列之於道家。並雲﹕「楚人,居深山,以鶡爲冠。」《隋書‧經籍志‧子‧道家類》及《舊唐書‧經籍志‧子錄‧道家類》、《新唐書》及《宋史‧藝文志》皆着錄三卷,篇數較前增多,疑爲漢後附益所致。

《鶡冠子》簡介

本書內容以老子道德之說爲主,雜以刑名之學。劉勰、韓愈稱頌其文,柳宗元則稱言盡鄙淺,爲好事者所僞託。今存宋陸佃《鶡冠子解》三卷十九篇。清王人俊輯《鶡冠子佚文》一卷,見《經籍佚文》。有近人吳世拱《鶡冠子吳注》、張金誠《鶡冠子評註》。

自唐以來歷代學者對《鶡冠子》這部書持種種質疑態度,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出現後,有的學者指出其內容不少與《鶡冠子》有密切聯繫,被引用的地方很多,這表明此書並非僞書;可知《鶡冠子》成書的年代爲戰國晚期,這也爲《老子》成書的年代作了一個互證。

底下略略說明鶡冠子之觀點:

宇宙觀

《鶡冠子。泰錄》曰:「故天地成於元氣,萬物乘於天地。」「元氣」可視爲天地未分以前的混沌統一體。

《鶡冠子。天權第十七》:「連萬物領天地,合搏同根,命曰宇宙」。闔天之謂宇,闢宇之謂宙,二者相須而立,故曰合搏同根。

《鶡冠子》曰:「物極則反,命曰環流。」言盛極則必衰,否極則泰來,大地事物永遠循環不息。總要知道物極必反,器滿則傾的道理。

《鶡冠子‧度萬第八》曰:「鳳凰者,鶉火之禽,陽之精也。」意即將凰的自然屬性言之爲火。

在沒有曆法的時代,《鶡冠子》已經能以天文去觀測天氣,曰:「斗柄東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可見中國古代懂得用北斗七星斗柄的指向作爲定季節的標準。

除此之外,《鶡冠子》的這段文字亦有利用春季星座大熊座北斗七星來辨認方位和推算時間,這是星象觀測最基本的常識。

倫理觀

鶡冠子曰:「德千人者謂之豪。」,豪人是猶豪傑一類的傑出人物。

鶡冠子曰:「賤生於無所用。」

鶡冠子度萬篇雲:「「膏露降,白丹發。」是其事也。」

政治觀

《鶡冠子‧兵政》:「賢生聖,聖生道,道生法。」這意味着存在的最高實體就是「法」,指的是法律制度。「道生法」意思是說法令制度是由這個最高的存在「道」產生的,使法令制度具有無上的神聖性。

鶡冠子曰:「夫命者自然者也。賢者未必得之。不肖者亦未必失之。」

鶡冠子曰:「一葉蔽目而不見泰山,二豆堵耳而不聞雷音。」

鶡冠子曰:「伊尹保酒。」

鶡冠子曰:「誇者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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