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讀後感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範文(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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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完一本著作後,你有什麼總結呢?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後感如何寫了哦。那麼讀後感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範文(通用12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範文(通用12篇)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1

小說從哥哥傑姆胳膊受傷寫起到傑姆胳膊受傷結束,是我目前看過的最純潔的一本書。

小說以第一人稱敘述來描寫,展示了一個不到10歲的小女孩的視角下的梅科姆小鎮發生的一連串的事情。不得不說小女孩斯庫特(瓊·露易絲·芬奇)是個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書還以爲主角是個小男孩(這不能怪我不認真看或者我腦子笨,斯庫特三個字很難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庫特還老是打架,也會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會這麼厲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後玩各種男孩子玩的遊戲,她還會在同學遇到困難的時候仗義執言,不像是個女孩子的所作所爲)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對她的教育方式沒有因爲她是個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這讓我感覺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羨慕的地方。

小說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寫了小女孩的生活瑣事,讀書、玩耍……描寫了對怪人拉德利的恐懼。第二部分纔是高潮的來臨,寫了爸爸阿迪克斯爲黑人湯姆·魯濱遜做辯護律師發生的一系列事情。

後面部分才直白地顯示了那個時期種族歧視的嚴重。當我讀到黑人湯姆在回答對方的律師那段話時,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長期被歧視下那種無助、認命,連他們自己都認爲自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被認可的深深的無力感,很讓人心痛。人生來就是有偏見的吧,小說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現出來,最大的壞人就是鮑勃·尤厄爾了吧,最後還對他看不爽的人進行一系列的報復,真真是氣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對,還怨到別人身上,我當時想怎麼會有這麼厚顏無恥的人呢!最後還想傷害兩個孩子,傑姆的胳膊就是他弄傷的!

爲什麼說這本書是我看過最純潔的小說呢。在看到小男孩迪爾和斯庫特躺在一張牀上,迪爾對女主說“斯庫特,我們去弄個孩子來吧”,我嚇了一大跳,本來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張牀上就讓我有點不舒服了,他還說出這麼一句話,後來證明是我想多了。還有一段對傑姆在斯庫特面前脫衣服,向斯庫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寫,我也驚了一下,可是傑姆就是單純想向自己的妹妹表達自己長大成人了的喜悅感呀,我真是太邪惡了。忽然發現我們小時候對性懵懵懂懂,也有點排斥,可是這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了,這是我們長大的必經之路,心裏有鬼纔會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蕩蕩地表達出來纔是我們應該持有的態度。斯庫特(一個9歲的小女孩)對迪爾的求婚十分認真,認爲長大以後就一定會嫁給迪爾了,她那一本正經地提及迪爾和她未來的生活時,給她的單純笑到了,這確實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這就是小女孩眼裏的愛情吧,很純粹,很令人嚮往。

最讓我感動的是怪人拉德利,這是一個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裏。雖然第一部分孩子因爲他的足不出戶產生好奇和恐懼,讓我也有點怕怕的,後來讀到傑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裏探險逃跑時傑姆把褲子落在了怪人的園子,傑姆回去拿褲子時發現褲子被縫補好了,還被疊得整整齊齊地放在那裏,還有兩個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門前那個樹的樹洞裏拿到各種各樣的好東西,一開始我以爲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爲斯庫特說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則沒人能知道你想幹什麼……”當時我還沾沾自喜地以爲自己已經洞悉一切,讀到最後才知道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撲滅了之後,站在外面的斯庫特發現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傑作。最後傑姆和斯庫特遇襲時,也是拉德利第一時間跑出來救他們,那時我真的被感動哭了,這世界怎麼會有這麼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們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當然都沒有成功,他還把兩個小孩當朋友一樣保護,送他們好玩的東西,那是書裏最純淨的一人了吧。

當然,梅科姆小鎮裏的每個人,我都覺得好善良的。雖然一開始亞力山德拉姑姑讓我很討厭,但是後面也沒有這種感覺了。最最要說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對孩子們的教育,這個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從不顯擺自己,深受小鎮人民的愛戴,對任何人都彬彬有禮,從來不打罵孩子……我也想有一個這樣的爸爸。

總之,用我同學的話來說,這是一本很值得一讀的書。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2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的作品,書裏主要講述的是一個成長的故事,敘事的“我”,即斯庫特,是一個天真的小女孩。而書中最令我感到驚奇的是人們的種族歧視觀念

對黑人的敵視與鄙夷已經深深扎入大多數梅科姆鎮的居民心中。在本書第九章中,“主角”斯庫特就因爲父親替黑人辯護而受到一個名叫塞西爾的男孩的羞辱。

那個黑人名叫湯姆,只因爲好心幫助馬耶拉小姐,卻被馬耶拉和其父親誣告。事實上,當阿蒂克斯決定爲湯姆辯護時,其實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他甚至一開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贏得這場官司,只因爲被告是黑人。而在證據明顯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瞭的案件。就因爲湯姆是黑人,就被人們刻意地顛倒黑白。牧師曾向傑姆說過這樣一段話:“傑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還從沒見過任何陪審團會在裁決時讓黑人贏了白人。”。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對黑人深深的歧視已經在美國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傑姆曾說過這樣的一段話:世界上有四種人:一種是我們和鄰居那樣的普通人,一種是像坎寧安家那樣生活在林子裏的人;一種是像尤厄爾家那樣生活在垃圾場的人,還有一種是黑人……我們這種人不喜歡坎寧安家的人,坎寧安家的人不喜歡尤厄爾家的人,尤厄爾家的人又鄙視黑人。,這種情況好像在我們周圍也很尋常,城市的看不起農村的,有錢的看不起沒錢的。書中這種種問題發人深省,我們同在一個地球上生活,誰比誰更優越呢?我們之所以比某些人顯得優越,是因爲我們一生下來環境就不相同,如果我們生在非洲大地,恐怕還吃不飽肚子吧!這本書讓我們看到,有許多連小孩子和瘋子都懂得的道理,爲什麼大人們卻不懂呢?因爲他們帶着仇恨與偏見。

這樣的情況讓我想到了元朝時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階層所受到的待遇差別極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樣的罪過,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罰比漢人要輕得多。對於個人擁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沒有限制,但漢人和南人則絕對不允許。從人口比例上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當今的社會,又何嘗不是這樣?不僅有種族歧視,還有經濟歧視,社會地位歧視,學歷歧視……我認爲《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話可以給我們啓發:一個人的出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長爲一個什麼樣的人!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3

我很早就看過了這本書,也正因爲很早,所以並沒有看明白,在我看來這是一部關於黑人鬥爭的書,背景是在上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經濟大蕭條,白人鄙視黑人,乍一看與《湯姆叔叔的小屋》有幾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電影以後,我才明白了書中的很多細節,以及這個故事到底想告訴我們什麼。

故事發生的很順理成章,把白人的過錯或者說子虛烏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這是那個年代最常見的事了,但是律師阿迪克斯卻爲此憤憤不平,這個舉動在當時絕對是讓白人瞠目結舌的創舉,爲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湯姆也在獄中槍斃,我不知道這是多麼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個真善的人受到了社會的報復,我不禁質疑寫作的目的,但細細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馬丁路德金一樣帶給了他們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許他的結局並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種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綻放,正是如此,書最想告訴人們的應該是要有顆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較勁的勇氣吧。

“你可以選擇朋友,但不能選擇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認,家人始終是家人。拒絕承認這點,會讓你看起來很傻。”長大之後,我們都變得很多羈絆和無法與父母直面表達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誤會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個孩子,可當他們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愛隱忍,有些愛好勝,而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4

我是無意中因爲《羅馬假日》這部電影認識了好萊塢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後因爲他,發現了《殺死一隻知更鳥》這部電影。當時由於劇荒,才點開這部名字並不吸引我的電影。看完之後,我立馬被這部電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裏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滿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兒童的純真視角講述了一個複雜真摯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題思想和令人身臨其境的場面。因此,我在閱讀這部小說時,邊讀文字邊對照電影場景,真是別有風味,其樂無窮。

我記得看過一部電影,胡軍飾演的項羽跪在秦二世的儀仗隊旁暗暗發誓:大丈夫當如此。這跟我看完《殺死一隻知更鳥》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樣的,不過,我暗暗發的誓是:做父母當如此!

小說比電影更詳細,因此我就通過小說中的細節來說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樣的睿智。他的兩個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說的背景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在那時孩子對父母直呼其名絕對是離經叛道的行爲。在小鎮居民眼中這位律師父親在教育孩子方面比這離經叛道的行爲還有很多——允許女兒滿大街瘋跑、允許女兒不穿裙子、允許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種禮儀、認真傾聽孩子的心聲、耐心解答孩子的疑問、能用威脅解決的從不動手打孩子……最讓人感動的是阿迪克斯總是把“我一直努力讓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夠直視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來,你覺得我還能面對自己的孩子嗎”這樣的話放在嘴邊,時刻用父親的身份約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過自己的正義行爲來贏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遠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爲無辜的黑人湯姆·魯濱遜辯護;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靜地擦掉了罪魁禍首白人鮑勃·尤厄爾吐在臉上的報復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動來教育孩子什麼叫“穿上對方的鞋考慮問題”——雖然鮑勃·尤厄爾罪無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辯護確實當衆揭發了其罪行,導致其少的可憐的一點兒名譽也一掃而光,站在對方的角度看,確實值得憤怒報復。

讀小說時你會發現作者是以一個八九歲的兒童的視角來講述故事的。20世紀初的美國,白人對黑人的歧視態度堅不可摧,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師爲無辜的黑人辯護,這個故事中的婉轉隱幽並不是一個八九歲兒童所能理解的。這個複雜的故事卻被作者恰到好處的用一個純真的兒童視角展現出來了,其中的精彩絕倫只有你自己親自閱讀才能發現。

無論是電影還是小說都營造出一個身臨其境的氛圍感,也讓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靜。小說中對小鎮環境的細緻勾勒和對人物外貌的傳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讀者帶回到20世紀初的梅科姆鎮。而小說的主題思想——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衆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讓人沉思的力量。

小說的結構也獨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應”來形容——小說以“刺探怪人拉德利”開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結束全篇。

最後用文中的一段話結尾: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裏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穀倉裏築巢做窩,只是爲我們盡情地歌唱。所以說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犯罪。”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5

記住一點,殺死一隻知更鳥便是犯罪!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裏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穀倉裏築巢做窩,只是爲我們盡情地唱歌。所以說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犯罪。

儘管書名叫做《殺死一隻知更鳥》,但是作者在書中對殺死知更鳥的故事只用了一點筆墨,就是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給孩子講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殺了一隻知更鳥,從而使他總有一種負罪感的故事。但是該書之所以成功,絕不是這麼簡單,而更多的是,知更鳥的象徵意義——書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湯姆。他們始終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與世無爭,人畜無害,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堅強的意志獲得自己精神上的滿足。可就是這樣無辜的兩個人,一個被四起的謠言無休止的中傷,一個被莫須有的誣告奪走了年輕的生命。

當阿蒂克斯殺死一隻鳥的時候都會自責內疚,不知道當那些村民知道中傷拉德利的時候會怎麼想,不知道當那些白人陪審團知道湯姆死亡的時候又會怎麼想。人們通常看到的是他們想看的,聽到的也是他們想聽的。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麼閉上嘴巴,要麼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他們知道,他們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須有的罪名壓死的湯姆是冤枉的,無辜的,可憐的。但是他們依然沒有絲毫改變,因爲他們已經變得麻木、冷酷、虛僞,因爲他們爲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踐踏別人的生命,因爲他們始終在自欺欺人,用自以爲是的幻想爲自己締造一所烏托邦,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活在夢裏”。

說來實在諷刺,在世界上被稱爲最民主的國家——美國,卻有着世界上最嚴重的種族歧視,直到現在,仍然普遍存在,因爲槍殺黑人的報道時有發生。這或許不是作者願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數生活在美國的黑人願意看到的,但卻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數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種族歧視也不會在美國社會存在這麼長時間。

他們也知道拉德利並沒有他們口中說的那麼邪惡,那麼可怕,那麼神祕。但是他們堅持用自己骯髒的內心來看待這個純潔善良的人,用偏見來替代真相,他們甚至都不願意去嘗試,或者說不敢去嘗試,嘗試瞭解一下自己的鄰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後也知道。而當純潔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後,就有了希望,有了無限的可能,因爲孩子就是希望。

這或許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視角寫作的原因之一,以6歲的斯庫特的角度來敘述發生在周圍的事情,這種方法混合了兒童與成人的觀察所隱藏的複雜情況下的簡單動機和複雜傳統。孩子是天真純潔的,她始終相信作爲人的善良和溫暖,但同時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觀的體會到作爲人的黑暗與邪惡。也許作者是希望,從一代代的孩子開始,當他們在成長的道路上始終保持正直,堅持自我,勇於表達,成長爲一個像阿蒂克斯這樣的人之後,對社會的種種不公提出質疑和反對,一點一點的改善這個頑固的社會。

唯一一件不會遵從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說:孩子,這世界上有很多醜惡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讓這些醜惡都遠離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這個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醜惡。不光是美國,不光是以前,但是我們無法驅散所有的醜惡,更多我們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純良。有句話說:我們活着不是爲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變。

當阿蒂克斯義無反顧,竭盡全力的爲黑人湯姆辯護的時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爲一名律師,他爲了正義,堅持職業操守;作爲一位父親,他爲了孩子,努力言傳身教;作爲一個人類,他爲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讓你見識一下什麼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錯誤地認爲一個人手裏拿把槍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註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並且不管發生什麼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許這種事情發生,坦率地說,我從此以後再也無法坦然面對他的眼睛,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知道自己已經永遠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庫特,因爲他們是我的一切。

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許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們現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傳身教,無愧於心。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6

在我看來,《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閱讀的好書,而且越早讀到越好。讀罷此書,或多或少都會有收穫,可能是關於家庭教育,可能是關於如何理解他人、與人相處,可能是關於怎樣面對偏見與不公。兩年前聽完《殺死一隻知更鳥》,更多的感觸在教育。而前幾天重讀後,印象最深的則是三個孩子的眼淚。同爲眼淚,所代表的情緒卻不盡相同。

在阿迪克斯爲湯姆辯護的庭審現場,迪兒哭了起來,剛開始只是靜靜地哭,之後抽泣聲越來越大,被斯庫特帶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爲什麼哭呢?我們可以從他與斯庫特、雷蒙德的對話中得到答案。迪兒說,“斯庫特,這些我都懂。是他說話的樣子讓我噁心,噁心透了”“我纔不管呢。那樣不對,不應該那樣對待他們。誰都沒有權利那樣對人說話——真讓我噁心”,雷蒙德說,“他的本性還沒有被破壞。等他再長大些,就不會覺得噁心,不會再爲此哭泣了”“爲了人給人帶來的苦難而哭泣——他們這樣做時甚至想都不想。爲了白人給黑人帶來的苦難而哭泣,他們甚至都不願停下來想一想其實他們也是人”。

迪兒哭的原因就是因吉爾默先生對湯姆的態度而感到噁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裏,沒有白人和黑人的區別,眼前的人都是人,沒有人可以那樣對另一個人,給他人帶來苦難。如果沒有環境的影響或社會的規訓,小孩子應該永遠不會認爲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視一部分羣體或作爲被歧視的羣體生活。本性不被破壞就是還葆有童心,有對人的一視同仁以及對道德的樸素感知。

“這回輪到傑姆哭了。”判決宣佈前,傑姆躊躇滿志地說,“不過也別擔心,我們已經贏了”“就憑我們聽到的這些,什麼樣的陪審團會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讀的結果卻給了傑姆重重一擊,讓他的臉上佈滿了憤怒的淚水。“這不公平。”“阿迪克斯,這不公平。”“他們怎麼能這麼做?他們怎麼能這樣?”

傑姆哭是因爲他覺得這不公平。在孩子眼裏,湯姆就是無罪的,不應該得到這樣的結果。他不明白這是爲什麼。阿迪克斯說,“我不知道,可是他們做了。他們以前做過,今天又做了,他們將來還會做,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淚抗議不公,孩子不會像一些大人那樣對系統性的歧視熟視無睹,不會因爲種族歧視長期存在就習以爲常。他們對公平與正義有不摻雜其他因素的直觀感受與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審視自己,面對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淚、可曾不滿、可曾抗爭,還是小時候的那顆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塵。

在亞歷山德拉姑姑拒絕斯庫特與沃爾特一起玩,還罵他是垃圾時,斯庫特也開始了憤怒的抽泣。斯庫特說,“我不在乎,傑姆,因爲她罵沃爾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爲她說我讓阿迪克斯頭疼。”在這一段情節中,斯庫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爲她認爲“世界上只有一種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對坎寧安家人的詆譭。而傑姆說,“我像你這麼大時,也是這麼想的。”長大到底意味着什麼?是不再憤怒嗎?不再哭泣嗎?那我寧願永遠不要長大。

“你好,怪人。”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斯庫特面前鄰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淚弄模糊了。她凝視着站在房間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緊張的神情消失後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淚奪眶而出。斯庫特爲什麼哭?書中並無明確答案。或許是因爲終於見到了“怪人”,但他並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個會緊張、會羞怯的人,還救了她和傑姆。也許斯庫特還想到了阿瑟先生爲傑姆縫的褲子,爲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樹洞裏的禮物……這裏的眼淚是孩子真摯情感的流露,是對溫暖而善良的鄰居的喜歡與感動。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7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主視角是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兒,所以顯然,作者不能在這樣的小說中發表任何長篇大論,這是能讓我花五個晚上連續把它讀完的主要原因。這個小說中發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庫特這樣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看,換成另外任何一個成年人的視角,都會顯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絃。但是經過斯庫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讓我們初初看起來,還覺得這部小說寫得相當溫柔可愛哩。比如怪人拉德利,開始我還以爲,這是一個有特異功能的奇人。

作者爲什麼要用斯庫特這樣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寫這篇文章?也許是因爲現實太醜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兒調皮可愛的視角,實在寫不下去。小說中的故事發生在上個世紀30年代,這實在是太遙遠了,而且發生在美國這樣一個遙遠的國家,說實話,書裏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細節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說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終沒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麼回事兒。但這並不妨礙我看懂這部小說。

這部小說表達的主題是偏見以及偏見造成的巨大傷害。書中的偏見到處都是,最大的偏見,就是當時美國白人對黑人的偏見。還有無數的偏見,比如小女孩斯庫特和她的哥哥傑姆,對怪人拉德利,就充滿了偏見,雖然,這是一種帶着可愛色彩的好奇,但是無疑,他們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實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兩個不同的事物。

黑人湯姆在無罪的情況下,最終仍被陪審團判爲有罪。陪審團有12個人,那麼陪審團的人真的是在認爲湯姆無罪的情況下,而給出了有罪的判斷嗎?我覺得不是,至少大多數人應該不是,而是他們從心底認爲,湯姆就是有罪。這才叫做偏見。沒有人會認爲自己是錯的,人們總認爲自己是對的。

偏見總會被糾正的,因爲肯定不符合真實的狀況。但是無論如何被糾正,最後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實的正見,這卻很難說,特別是對一些相對個人而言比較龐大的事物。就好像一個人,永遠也不可能具有對於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認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見。

在這個偏見不斷被修正的過程當中,總會出現像湯姆一樣的悲劇,也會出現像阿迪克斯一樣的勇士。

人們也許以爲偏見很少見,是錯誤,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實在生活中偏見是非常常見的。近幾年我就接觸了至少三種事物,不同的人對它們的看法簡直大相徑庭。一種是直銷,一種是保健品,還有就是中醫。如果要排中國民間人們爭議最大的事物,不管怎麼排,這三樣肯定名列前茅。你會發現一件事情再簡單,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總會有各種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纔在《道德經》裏說,天下都說善的,那個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換句話我們也可以說,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會人人都說是好的。

在這三樣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見,而真實的這三樣東西到底是什麼?極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極少有人願意去弄清楚。因爲懷着偏見的人,絕不會認爲他們的看法是錯誤的。他們的看法也是從他們自己的親身經歷中來的。比如說,身邊有人因此虧了錢,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們的角度,他們的看法並沒有什麼問題。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我們個人對某樣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絕對。特別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涉及到許多人的東西,可以說每個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麼,因此我們對於比個人要龐大得多的東西,最好永遠懷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見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爲是。

中國古人有句話叫人以類聚,物以羣分。傑姆,一個小男孩,他說,他想了很多,終於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種人。一種是像他們和鄰居那樣的普通人,一種是坎寧安家那樣生活在林子裏的人,一種是尤厄爾家那樣生活在垃圾場的人,還有一種是黑人。當然這樣的分類法非常孩子氣,全憑感覺,沒有什麼邏輯。但是確實說清楚了我們每一個人的處境。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某一類人當中的一個,我們每一個人都被侷限在一個範圍之內,因此其實我們每一個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見,這種偏見來自於分別之心,我們很清楚,其他人和我們有什麼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這種分別心造成的。就是這種分別心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或者可以說,我們在人類社會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問題,都是這種分別心造成的。但是爲什麼會造成這些分別?我們也像傑姆一樣糊里糊塗,或許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經》和許多的傳統經典,都在反反覆覆的講克服這種分別之心。克服這種分別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麼普通人要如何克服這種分別之心?其實有很簡單的一招,《尚書》上說,“敬勝百邪”。曾國藩一生總結自己唯守“敬恆”二字。據說曾公資質頗不怎麼樣,年輕的時候有一晚挑燈夜讀,來了一個小偷,想進他屋裏偷東西。曾公翻來覆去讀同一篇文章試圖背下來,最後小偷都背下來了,他還在讀。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諷刺了曾公一頓,憤憤而去。

就是這樣的資質,因爲一生謹守“敬恆”二字,做出了曠世的功績,連毛主席都說,吾於近人獨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聰明,現在聰明的人更是到處都是,但是有幾個能持守敬恆之心?太多的自以爲是、畫地自牢,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把自己侷限於某一個圈子當中。這本來倒也沒有什麼,但可怕的是,許多人都像小偷一樣,毫無自覺,甚至還覺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這也還是沒有什麼,真正禍害的其實還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腸惡毒,又處在一個比較有權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親之於兒子),那造成的惡果真叫人難以釋懷啊!

高處有險,低處有道。《道德經》通篇都在講真正的道在於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儘量的放低。對其他人,對萬事萬物,保持尊敬的心態,這纔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8

我們從小看到、聽到的故事裏,蓋世英雄都是身穿鎧甲戰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樣的行爲舉止或卓絕才能,一看就是那種不平凡的人。而《殺死一隻知更鳥》裏的父親阿迪克斯出場過半都是平平無奇,就連女兒斯庫特都感嘆父親很老、什麼也做不了。然而這樣一個曾讓女兒感到羞愧的父親,隨着故事的進展,卻慢慢呈現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於他的甘於平凡。

一個鎮上曾經最棒的棋手、一個縣裏曾經的神槍手,從來不提及自己的“當年勇”,除非時事需要他站出來,用此才能爲大家排憂解難。

他也從來不要求兒女達到某種所謂的優秀,更不主張張揚自己的“英雄事蹟”。

“不尚賢”大抵就是這個樣子吧。所以兒子傑姆說,阿迪克斯是個紳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於他的剋制。

阿迪克斯是一個有所爲有所不爲的人。他爲了守護無辜的黑人湯姆,隻身犯險;即使擁有卓絕的射擊才能,卻不拿槍。一張報紙一個燈泡就是他伸張正義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於人。

他也把這種品質傳遞給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兒斯庫特在被同學辱罵其父時沒有大打出手,而是選擇了剋制。這也讓我想起電影《綠皮書》裏,男主要毆打歧視黑人的服務員時,黑人博士對他淡淡地說:“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庫特一樣,經過一番內心的爭鬥,選擇了放下拳頭。

這一刻宛如電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裏派迎着暴風雨站在船頭,老虎卻只能被本能驅動躲進船尾的那一刻。這一刻,人和動物的分水嶺清晰彰顯,這一刻,斯庫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邁進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庫特她確實值得爲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於他在黑夜中守護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覆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要無懼直視孩子們的眼睛,哪怕反對的輿論聲像不知道有沒有盡頭的黑夜。

或許現實就是“知我者希,則我者貴”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慍”。

這也像電影《蝙蝠俠:黑暗騎士》裏那種在輿論和各種強大阻力的黑暗中堅守自己內心信念的孤獨與不易。這是一種來自英雄的悲涼,這種悲涼又成就了這樣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護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9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對所有父親來說極好的一本書。他批判了美國社會的不公和種族矛盾,告訴人們做人的原則要遵從良知。

故事講的是傑姆、斯考特與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國的一個地方。那時鎮上流傳一個鬼話:在他們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們的兒子布曾用菜刀捅過他的母親。這個謠言使村民對那間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認爲不能靠近那間房子,爲了玩耍傑姆和斯考特有時會跑去布的家門口,然後再趕快跑出來。有幾次傑姆在他家附近的樹洞裏發現了泥像、懷錶、鏈子等東西,他認爲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這些裝了起來。

後來阿帝克斯爲一個黑人進行辯護,傑姆與斯考特聽了這場法庭辯護後,心中大有感想。在與案子有關的一個白人對他父親不敬時,他父親的做法使他學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傑姆和斯考特被人襲擊,在千鈞一髮之時,布衝出來用刀刺死了壞人。

看完此書,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與人性的醜惡,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樣的人,爲平等做出奉獻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謠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個人,你才能真正瞭解他。也向我們展示了美國社會的種族矛盾,對黑人的不公,最終也啓發他的孩子和我們。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10

阿迪克斯作爲父親,對子女的言傳身教無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溫暖,不跟隨衆人的想法和行爲去行事,只做讓自己內心無愧,敢於直視兒女眼睛的事情;心懷悲憫之心,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不因他人的種族,貴賤和表面上的行爲去隨意批判。作爲一名律師,他時刻保持着自己作爲律師的本心,堅守着自己的職業操守,有着自己獨立且清醒的判斷。他是這本小說中讓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傑姆,庫斯特和迪爾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遊戲和每次都離不開的對於拉德利家怪人的興趣,從開始的聽信謠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開始,從對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討厭和冒險到後面怪人在樹洞裏給他們禮物,幫傑姆縫好褲子放在鐵絲網下,在火場外面給庫斯特蓋了毯子和最後他救了傑姆,庫斯特最後明白了阿瑟先生是個很溫柔的人。沒人能夠真正瞭解一個人除非他走過他走過的路,穿着他穿過的鞋,經歷過他所經歷過的一切。

種族歧視,邊緣化的人羣,大家的異樣眼光,所有我們現在認爲理所應當的東西或者視之爲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奮力爭取而來的。心懷善意,給他人溫暖。阿瑟先生就是個溫暖的人吶。還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11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親,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讓我欣賞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處,不是權威型父親,而是朋友式交流。兒子傑姆紳士大方,女兒斯科特自信活潑的“淑女”。熊孩子這麼多,每個家長應該認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這本書很適合家長閱讀。

這本書帶給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樣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視他人的看法,爲黑人湯姆發聲,爲拉德利爭取生而爲人的權力。偏見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視角的我們是否能透過偏見,脫掉有色眼鏡對待所謂的偏見。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裏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穀倉裏築巢做窩,只是爲我們盡情地唱歌。所以說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鳥,黑人湯姆也是知更鳥。已經殺死一隻知更鳥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對流言蜚語這麼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險之際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愛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麼?是面對暴力時我們能挺身而出,更是當面對不公時,不做冷眼旁觀者,堅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靈啓迪一樣的佳作!讀吧,朋友們。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12

《殺死一隻知更鳥》,本以爲是一本懸疑偵探類的小說呢,隨着進度的深入,才發現原來是一本反映人性美醜和成長教育的小說,小說以上世紀三十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爲背景,通過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記錄了美國南部小鎮的點滴生活,在那裏,那句亙古不變、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話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這個小小的城鎮上,人就被分成了四類:一類是阿迪克斯一樣謙遜正直的人,一類是尤厄爾一樣的品質敗壞的人,一類是黑湯姆一樣的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黑人,還有一類就是佔據大多數的嘰嘰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類人都有自己的顯著特色,他們共同構建成了這個精彩紛呈的小世界。

本書通過幾個小孩子的視角來向人們介紹了黑人小夥湯姆熱心幫助白人姑娘卻被誣陷最後死於監獄亂槍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當時社會的種族歧視問題對孩子心靈的影響,幸虧孩子有個正直善良博學的律師父親,通過朋友式的教育引導,爲他們建立了正確健康的人生觀價值觀。

知更鳥是一種漂亮優雅的益鳥,它對人類有益無害,當我看到黑湯姆死於亂槍之下後才猛然醒悟,我們可憐的黑湯姆不就是一隻知更鳥嗎,他是那樣的謙遜有禮,那樣的樂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誠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遺憾,就因爲他是黑人,在這個可惡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視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終死於非命。這就是這個世界的真實樣子,紛繁複雜,讓人充滿疑慮,正因爲此,我們每個人才更應該積極向上、正直善良、謙遜有禮,爲這個烏漆嘛黑的世界塗上一抹靚麗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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