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讀後感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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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

一看到這本書,就有一種被吸引的感覺,爲什麼這只是“瘋羊”,又爲什麼這隻羊的名字叫血頂兒。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

終於我明白了,這隻古斯“瘋羊”,名字叫血頂兒,它剛剛出生時,就目睹了兇殘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親。母親的鮮血濺在血頂兒的額頭上,成爲了永不磨滅的傷痕,也成爲了血頂兒要報仇的信念,最後,血頂兒犧牲了,羊羣終於迴歸到平靜的生活。

這本書讓我百感交集。剛看了一個開頭,我就認爲血頂兒真是一隻不折不扣的瘋羊,狼是羊的天敵,而羊與狼的戰鬥分明就是雞蛋碰石頭。剛剛我看到它這樣做的原因,心裏不禁一陣感動,奧古斯盤羊是“盤羊”的種,血頂兒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是爲了幫自己的母親報仇,而看見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頂兒,引發“內部戰爭”,罪名卻落在了血頂兒的頭上時,真是心裏難受,併爲它打抱不平……

故事的結局依舊重複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頂兒殺了這隻殺害它母親的狼,也還是會有其它狼羣來吃羊,狼吃羊這種自然規律是誰也改變不了的。但是血頂兒的犧牲讓奧古斯盤羊羣沒有再受到追殺,因爲血頂兒的犧牲,拯救了整個羊羣,我覺得血頂兒看似沒有爲母親報仇,但是它的精神會在真個奧古斯盤羊歷史上記下輝煌的一筆。

在我的記憶中,永遠有那麼一隻小羊:

有一隻羊,它出生時就目睹了母親爲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隻羊,它的一生都爲了復仇而奔波,被羊羣嘲笑,被說成是一隻瘋羊;

有一隻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與母狼鬥爭,並多次僥倖存活。

有一隻羊,不滿狼吃羊這種自然規律,引來了了羊羣的滅頂之災;

有一隻羊,它叫“瘋羊”血頂兒!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2

這本書主要寫一頭盤羊,自幼就把羊角扳直,相與狼搏殺,替母狼猴戲復仇,就在它即將成功時,羊羣拋棄了它,始得它變成了狼的食物。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軌道,這是任何生物改變不了的。這本書的作者是沈石溪。

其實,血頂兒之所以想殺死黑母狼,完全是因爲“鑄定式記憶”,在它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眼就是母羊猴戲被黑母狼吃的場面,所不同的是,他還看到了弱肉強食的無情雨酷烈,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還看到了虛弱無助的母親爲救它而甘願葬身於狼腹!

是的,羊是動物界被捕的對象,爲母復仇,好想貌似是件光榮的事,但是羊不可能打敗狼,這是從以前就是這樣的,任何羊都是被捕對象,怎麼能違反呢?但是後來,它屢屢戰勝狼,成爲羊族的英雄,我也不禁爲它戰勝狼而感到興奮!它成功了!它打敗狼了!它能保衛羊羣了!

但,書中的頭羊(羊的首領)依舊認爲它是頭瘋羊:血頂兒怎麼能違反自然規律呢?這是偶然,羊始終是狼的食物,狼吃一隻羊,羊生下許多小羊,這是自然規律!它相信這種情況不久後就會消失。

本來是可以除掉黑母狼的,可由於頭羊的干涉,讓血頂兒葬身狼腹!!血頂兒的目的只是爲了報仇雪恨,它可以同黑母狼一起跌進懸崖,讓羊羣的死神消失。可,頭羊不能信它,決定拋棄血頂兒,害怕狼,害怕血頂兒除不了它,繼而狼的瘋狂報復!!

我討厭頭羊繞花鼎,血頂兒明明可以除掉狼卻在關鍵時刻拋棄血頂兒它!它沒有了對血頂兒的信任,沒有對血頂兒的瞭解,只有對黑母狼的恐懼!!它爲了逃離,利用母羊金薔薇的母性與同情,讓金薔薇與羊羣逃離並不提醒血頂兒!

來讀一讀吧,這本書的故事情節起伏,扣人心絃,建議你也去了解了解!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3

昨天,我終於把沈石溪老師寫的動物小說《瘋羊血頂兒》看完了。

這本書的主角是一頭叫血頂兒的小公羊,它的媽媽五月懷胎把它生下來後,半小時內,爲了幫助它逃跑,自己用身體擋住黑狼的攻擊,最後被黑狼撕裂並吃掉。然後血頂兒,就慢慢長成了小夥伴眼中的,不怕危險,仍然迎頭面對的瘋羊。血頂兒在經歷媽媽的那件慘事後,成長得非常快,自己學會了跑步,自己學會了捕食,不怕別人的嘲笑,還自己學會了面對強大的敵人。

血頂兒憑着自已的不斷努力,強大自己,還不斷幫助夥伴,最後終於把它的仇敵——殺死它媽媽的那頭黑狼打敗,和它一起滾下了山崖。

血頂兒雖然死了,卻贏得了小夥伴們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書,我的眼淚又沒有止住。不僅僅是因爲血頂兒的媽媽爲孩子犧牲的偉大母愛,也爲了血頂兒自強不息的精神所感動。

我想起媽媽白天上班,晚上還要做飯、陪我做作業。等我做完作業,洗刷完睡下後,媽媽再開始做家務,很晚才能睡覺。我有時候還要發脾氣,真是很不應該。

過了年,我就11歲了,我要學習血頂兒的精神,努力學習,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讓媽媽少爲我操點心。將來我想要憑自己的努力考上醫科大學,幫媽媽保養身體。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4

——大自然中的食物鏈我在暑假買了一本關於野生動物的書——《瘋羊血頂兒》。它是由著名的“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所寫的。我帶着好奇打開了這本書,急迫地想知道這裏面說了什麼。由於血頂兒降臨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親“猴戲”遇害的血腥場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連行爲也古怪——作爲衡量奧古斯盤羣羊中的一隻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頭上那對角是是否盤得圓潤,盤得花哨。可以說在奧古斯盤羊羣裏,無論是頭羊還是草羊,不分高低貴賤,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頭上那對巨大的盤成圓形的角視爲榮幸和驕傲。誰也沒想過要去改變形狀。可血頂兒卻把自己本應該盤成花結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狀。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爲母親報仇。歷經種種磨難,血頂兒報着自我犧牲的態度跳進了有毒的荊棘叢中,只爲了把黑母狼消滅。明明勝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於其餘羊羣的背信棄義,血頂兒最後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後,我不禁感到遺憾,同時又感到憤怒,要我說,瘋羊血頂兒一點也不瘋,他是一頭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頭讓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爲羊與狼,永遠都是弱與強的關係,狼可以輕而易舉把羊殺了,而羊呢?羊生下來似乎是被狼主宰的。書中的最後一句話說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軌道,這是任何羊都變不了的。”生活沒有細細的框條,它只有碩大的軌道,你當然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但卻不能改變生活。還有食物鏈,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爲它的食物,我們人不也吃雞吃鴨嗎?正如《武林外傳》中所說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鏈中的一環。”因此我們更應該遵循生活的規律,不是嗎? 再說那隻倒黴的血頂兒,它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但它根本無法改變所有羊的命運,即使最後它殺了狼,勝利了,又能怎樣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樣的。弱肉強食,本來就是天理呀! 儘管血頂兒不甘示弱,但羊種羣體是弱勢的,因此必須得遵守生活法則,才能讓種族繁衍下去。 小說終歸是小說,結局總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不過《瘋羊血頂兒》雖說是動物小說,但從這些動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5

有這樣一隻羊,被羊羣視爲瘋羊,卻處處爲羊羣着想;有這樣一隻羊,爲了消滅母狼,甘願與狼同歸於盡,有這樣一隻羊,爲了給母親報仇,甘願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願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頂兒。——題記

暑假,當我翻開這本沈石溪動物小說——《瘋羊血頂兒》時,就被這撲朔迷離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隻剛出生的小盤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親爲了救它,犧牲了自己,剛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禮,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個深深的恐懼。它決心爲母親報仇,它不甘心做一隻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對抗母狼,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後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頂兒。

血頂兒傻嗎?爲什麼要把羊角弄直?那還是盤羊嗎?爲什麼要和狼鬥?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處處爲羊羣着想,那次沒有它,羊羣能逃脫嗎?那次沒有它,滾雪球它們不知還要頂死幾頭羊它和狼鬥純粹爲了羊羣的後代着想,它是羊羣中的勇敢者!捨己爲人的勇敢者!

血頂兒是羊羣中的勇敢者,那麼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媽媽去五馬街買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個青年朝我飛奔而來,只見他手裏握着一個皮包,滿頭大汗,奪路而逃,原來他是個搶包的!後面跑出一個婦女,淚流滿面,大喊搶劫!旁邊的人就當沒聽見,不理不睬,有的在圍觀,有的議論紛紛,有的更是當沒看見,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見他跑來,就馬上走開了,卻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這時,一個保安追了上去,趕上了他,和他廝打起來,旁邊沒有人幫忙,大家一鬨而散。保安拉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卻被反踢幾腳,歹徒從地上站狼狽地起來,掐着保安的脖子,罵他多管閒事,保安馬上用腳撩倒他,握緊他的手,想把包拉過來,保安扭過頭來,對圍觀的`人說:快打110!大家都猶豫不決,婦女掏出手機打了110。歹徒一聽110,急了,用腳使勁踹保安的頭,保安被踹得連連後退,打了個趔趄。當警察趕到現場時,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婦女感激極了,連連說謝謝。我問媽媽:圍觀的人怎麼這麼膽小?打個110也不敢?媽媽說:他們都怕惹禍上身,遭到報復,那個保安是勇敢的!我在這裏呼籲大家,該出手時就出手,見義勇爲,助人爲樂,彙集你我之力,創造幸福生活,不能讓犯罪分子猖狂!雖然保安沒抓到歹徒,更沒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時又有誰敢衝上去幫忙?

勇敢是光榮的,就像血頂兒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樣;勇敢是可敬的,只在於你是否勇敢,不在於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學習吧!他們是生活的先行者!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6

血頂兒剛出生時就看見母羊猴戲被黑母狼咬死,而別的公羊則四處逃逸,母羊猴戲爲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噴在了它的頭上。它爲了替母報仇,於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電擊開的石中,不斷練本領,終於磨出了兩個鋒利筆直的尖角。長大後他爲了給母親報仇,他用他的角頂死了黑母狼的兩隻小狼崽。黑母狼憤怒了,血頂兒被黑母狼咬下了腦袋,此時金薔薇爲了他的孩子,活了下來,但當孩子出生沒多久後,她也跳下了懸崖,追隨血頂兒而去,從此盤羊的世界又恢復了往日狼吃羊的時代。

讀完這本書後,我的內心久久不能平靜,心中爲母羊猴戲對血頂兒的愛震撼,自古以來,母親對兒女的愛是無私的,無論何時何地,母親都會爲了自己的孩子儘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讓自己的孩子受一點點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會爲了孩子往前衝的。血頂兒猴戲的死去,從小就被人隔離、討厭,沒有一隻羊去關心、愛護他,更沒有好好地去引導他,儘管他們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規律,可是沒有一個人區告訴過他,只有當他傻傻地與狼搏鬥。從血頂兒的例子中,我們應該好好反省一下我們人類本身,有時你給人多一點關愛,或許就不會有那麼多誤入歧途的人了!

最後,我想說在《瘋羊血頂兒》裏,我讀到了什麼是親情,什麼是友情?也讀到了什麼是人類社會所必須知道的真諦!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7

寒假裏,我讀了許多沈石溪的動物小說,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瘋羊血頂兒》。它讓我學會了人要自強自立。

《瘋羊血頂兒》講的是盤羊血頂兒在出生時看到了母親被黑母狼吃掉。母親的鮮血濺到它的頭上,成了血頂兒永恆的印記和報仇的信念。血頂兒把角在電擊石中夾直,一次次與黑母狼交鋒,被同類視爲瘋羊。一次血頂兒爲與黑母狼搏殺而補充體力熟睡時,在一旁放哨的羊羣們悄悄地拋棄了它。最後血頂兒被黑母狼咬死。盤羊羣又回到了平靜的生活中。

看着《瘋羊血頂兒》這本書,我不住地爲血頂兒冒險與黑母狼作戰的想法而感到擔心和不可思議。血頂兒雖然在電擊石裏把打着花結的角板直,可是它畢竟還是一隻羊,一隻註定會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這本書,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頂兒,它在出生時目睹了母親的死,下定決心要爲母親報仇。它的勇敢和冒險我們都只能敬佩並不能真正學習,而在這本書中我學到了另一個知識,卻讓我感動自愧不如。書中說盤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時,半小時後就能和爸爸媽媽一起躲避危險,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獨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盤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歲開始就能獨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幾歲還在依賴父母。我就是屬於第二類人,都已經13歲了,還像小孩子一樣依賴着父母。獨自在家時,溫飽會出現問題;睡覺前我房間和爸爸媽媽房間的門都必須開着,讓我能看見爸爸媽媽那屋的燈光,不然就會睡不着覺;去遠的地方必須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須寸步不離;人多的地方我會緊緊地拉住爸爸媽媽的手。

想想血頂兒,再看看自己,我真覺得自己很沒用。在暗地裏不止一次告訴自己要學會自強自立,可總是等不到實現諾言的那一天我就放棄了。現在我是時候該努力、奮鬥了,真正變成一個自強自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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