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讀後感

讀精神現象學有感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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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概念 黑格爾《精神現象學》最初的書名是“意識的經驗科學”,海德格爾對“經驗”這一概念十分重視,他詢問:什麼叫做經驗?他指出,在康德那裏,經驗是對當下在場的在者(自然)的理論認識的界限,這種經驗成爲哲學認識的對象和題材,因此《純粹理性批判》可以被理解爲“經驗的科學”或“經驗的理論”,是關於“經驗是什麼”的理論。但是他指出,黑格爾的經驗概念絕不是康德意義上的,黑格爾的現象學也不是關於經驗的知識,黑格爾不會隨意或沒有理由地把“經驗”概念置於中心地位。他認爲,兩者的區別在於:康德或傳統意義上的產生經驗意味着,“自己通過對事情的直觀來證明和證實關於某物的意見”;而黑格爾意義上的產生經驗意味着,“事情自己證明自己是如何與經驗處在真理之中,也就是讓自己被證實”。

讀精神現象學有感

前者的典型代表是舍勒在1910年前後講的“現象學經驗”,後來胡塞爾也在此意義上使用這一經驗概念,認爲現象學描述了被正確理解的經驗主義和實證主義。與此相反,黑格爾的經驗與生物和歷史的理解無關,它不是對作爲客體的意識或經驗行動的分析,而是意識作爲主體自己產生關於它自身的經驗。在產生經驗的過程中,意識藉助經驗認識到自身,在經驗中把握自身。具體講,意識首先借助某物,然後發現它並不是它所顯現的那樣,它在其真理中是一個它物,但是,意識並不是把這個它物扔到一邊,而是認爲它的如此之顯現也屬於產生經驗的範圍。這裏海德格爾要強調的是,意識是經驗的主體,不是客體,只有在它作爲絕對知識的`某個特定意義上它纔是經驗的客體,可以藉助它產生經驗。但是它通過經驗認識到這些經驗是關於它自身的經驗。在後來的1942/1943年的講課中,海德格爾再次以“黑格爾的經驗概念”爲題,講述了《精神現象學》“序言”和“經驗”概念的某些問題,比1930/1931年的講座要詳細些,更突出他要強調的重點。

海德格爾重視經驗概念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傾向。“經驗”在康德那裏是核心概念,只有經驗內的知識才是可能的。黑格爾當然不排斥經驗,但他強調經驗必須上升爲概念,才成其爲哲學。黑格爾之後,隨着自然科學的勝利,經驗概念一方面受到實證主義的喜愛,另一方面卻逐步被轉向人文主義立場的哲學所拋棄,大家偏愛一個替代它的概念“經歷”。狄爾泰應是始作俑者,經歷概念強調人的心理活動,更重視主體性,脫離對象性與客觀性。當海德格爾要批評新康德主義的心理學趨向時,他應該不是偶然地在這裏向黑格爾的“經驗”概念靠攏,他認爲意識“必須連同自己一起產生經驗”,“經驗”就是意識或精神的自身運動,它要和那些當下在場的東西打交道,成爲它物,然後藉助它們回到自身,成爲絕對知識。如果始終停留在心理層面,缺乏成爲它者的經驗,就是不完整的,所以現象也屬於精神存在的本質。這裏海德格爾對黑格爾辯證運動的兩個根本性環節,即絕對的東西“自身成爲它物”和“返回其自身”明顯是表示贊成的,而這兩個環節都是意識本身在經驗中才能發生的。他認爲意識產生經驗的活動就是一種“運動”。

我們認爲,重視運動概念似乎使海德格爾能夠以動態的觀點去籌劃“存在”問題。在後來的《哲學論稿》“前瞻”裏,他說道,“未來的思想乃是一種思想進程,通過它,迄今爲止完全隱而不顯的存有之本現的領域得以穿越,因而才得以澄明,並且才獲得其最本己的特徵。”其中本有之思的六個“關節”,體現了存在歷史性思想的輪廓,相互生髮,相互激盪,但卻不是邏輯推演意義上的體系。何況“本有”(ereignis)一詞的原義就有“事件、發生”的意思,它最後如何一步步“成爲己有”,都離不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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