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工作報告

關於帶薪休假制度實施落實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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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帶薪休假在機關事業單位中落實比較好,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單位“不讓休”、員工“不敢休”的現象,以致於帶薪年休假淪爲“紙上福利”。下面是語文迷小編整理的關於帶薪休假制度實施落實情況報告,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帶薪休假制度實施落實情況報告

  【關於帶薪休假制度實施落實情況報告】

爲了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推動各地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相關指示,及時、全面地瞭解廣大職工對四川省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的認知、評價、意見訴求,以及帶薪休假對職工出遊意願的影響等,四川省統計局民調中心與省政府網站於2015年8月組織開展了2015年四川省職工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情況調查,旨在爲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好職工帶薪休假制度,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促進旅遊休閒產業繁榮發展,提供決策參考。

調查通過計算機輔助電話訪問(CATI)的方式進行,抽選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陽市、南充市、達州市、樂山市、內江市、宜賓市、涼山州等9個市(州),對在當地單位工作1年以上,年齡在18-60歲之間的在崗職工進行隨機訪問,共完成有效樣本3000個,其中成都市完成600個,其餘8個市(州)各完成300個。

在受訪職工中,男性佔63.9%,女性佔36.1%;所在工作單位性質爲民營私營企業的佔38.4%,機關事業單位(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文化科研醫療衛生單位等,下同)的佔22.9%,國有企業佔20.0%,個體工商戶佔11.4%,學校佔4.2%,外資企業(含合資企業,下同)佔3.1%。

調查結果顯示:有57.2%的職工表示最近三年享受過帶薪年休假,有81%的職工反映所在單位根據情況靈活安排了職工的休假和請假,比較好地保障了職工的權利;對於帶薪年休假的態度,有78.7%的職工表示想休帶薪年假;如果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有92.2%職工表示願意外出旅遊;不同性質的單位中,民營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職工表示近三年享受過帶薪年休假的比例較低,但均有80%左右的職工反映所在單位根據情況靈活安排了職工的請假和休假。

總體來看,當前四川省職工請假、休假權利得到了較大程度保障,但不同性質單位落實帶薪年休假情況差異大。職工對帶薪年休假和休假出遊的意願較強,合理引導、鼓勵職工帶薪休假和休假出遊,對於促進旅遊休閒產業繁榮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

  一、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現狀

本次調查充分考慮了職工的年齡、學歷、工作地區和單位性質等因素,從廣泛的角度反映了四川省廣大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現狀;除帶薪年休假外,還調查了用人單位安排職工請假和休假的情況,客觀真實地反映了目前四川省用人單位落實休假制度、保障職工權利的現狀。

(一)表示最近三年享受過帶薪年休假的職工比例爲57.2%,不同單位性質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況差異較大

問及受訪職工“最近三年裏是否享受過帶薪年休假”時,表示“每年都完全享受”的佔39.4%,“每年都享受,但沒享受完全”的佔10.5%,“個別年份享受過”的佔7.3%,以上三者比例相加(即享受過帶薪年休假的職工比例)爲57.2%,另外表示“從未享受過”的佔42.8%。

在各類職工羣體中:不同單位性質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況差異較大,國有企業爲72.3%,學校爲71.4%,機關事業單位爲68.2%,外資企業爲68.1%,民營私營企業爲47.7%,個體工商戶職工最低,爲32.2%;分年齡看,51-60歲職工中享受過帶薪年休假的比例較低,爲44.3%,其他年齡段職工享受過休假的比例在55.3%-61.8%之間;分地區看,成都市職工享受過休假的比例(61.3%)高於其他市(州)5.1個百分點;調查還反映出學歷越高的職工享受過休假的比例越高。

(二)“單位根本沒有年休假制度”、“工作太忙,無人頂替”是職工表示沒有完全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兩大主要原因

在近三年沒有完全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受訪職工中(選擇“每年都享受,但沒享受完全”、“個別年份享受過”、“從未享受過”的職工數之和,下同),問及其原因時,選擇“單位根本沒有年休假制度”和“工作太忙,無人頂替”的比例明顯較高,分別爲41.0%和38.4%(此題多選,相加不等於100%,詳見圖1)。

不同單位性質的職工沒有完全享受帶薪年休假的主要原因存在一定差異,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職工選擇“工作太忙,無人頂替”的比例都明顯高於其他原因;民營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職工選擇的首要原因是“單位根本沒有年休假制度”。

(三)有54.9%的職工表示目前所在單位帶薪年休假制度實行情況良好

調查瞭解了受訪職工目前所在單位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的情況,有54.9%表示“有,實行情況良好”,表示“有,實行情況較差”的佔7.4%,表示 “沒有”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的佔37.7%。

從不同單位性質和地區看:外資企業、學校職工表示目前所在單位帶薪年休假制度實行情況良好的比例排前兩位,民營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排後兩位;成都市職工表示實行情況良好的比例較其他市(州)高5.8個百分點。

(四)有八成多職工反映所在單位能較好地保障休假和請假權利

爲了更全面地瞭解職工休假情況,調查對錶示近三年沒有完全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受訪職工追問了“除了正常的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所在單位是否能比較靈活地休假或請假”的情況。

調查顯示,表示“能”比較靈活地休假或請假的佔68.6%,加上完全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受訪職工比例,有81%的受訪職工反映自己所在單位根據情況靈活安排了職工的休假和請假,比較好地保障了職工的權利(即:完全享受年休假職工比例+沒有完全享受年休假職工比例×其中能靈活休假或請假職工比例)。在不同性質單位中,民營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職工雖表示近三年享受過帶薪年休假比例較低,但表示所在單位“能”比較靈活地休假或請假的比例較高,分別爲72.9%和73.2%,通過計算,反映所在單位比較好地保障了職工請假和休假權利的比例均在80%左右。

(五)僅26.8%的職工表示單位會對未享受的年休假給予經濟補償

調查在問及近三年沒有完全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受訪職工“所在單位是否會按未休天數給予經濟補償”時,表示會給予一定經濟補償的僅佔26.8%。分單位性質看,表示會得到一定補償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爲外資企業(43.5%)、國有企業(35.7%)、機關事業單位(27.3%)、民營企業(24.2%)、個體工商戶(22.5%)、學校(16.0% )。成都市職工表示會得到一定補償的比例(30.6%)高於其他市(州)4.7個百分點。

  二、職工對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認知、態度及評價

調查從多個角度瞭解了當前受訪職工如何看待帶薪年休假制度,包括知曉、態度、評價、落實信心、落實建議等,在對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的評價中,進一步從職工對所在單位和整個社會的評價兩個層次進行了解。具體如下。


1.單位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情況報告

2.帶薪休假制度實施落實情況報告

3.關於帶薪休假制度實施落實情況報告

4.事業單位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情況報告

5.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情況調研報告

6.關於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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