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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勞務用工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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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招聘臨時工也是需要簽訂臨時工勞動合同的。下面是小編收集的臨時勞務用工協議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臨時勞務用工協議範本

  【臨時勞務用工協議範本1】

甲方:xxxxx學校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 同志做臨時工,時間 年 月 日。

工種: 具體工作:

每天工作8小時,每日工資 元,月工資 元(按23.5天計),包括基本工資及有關福利補貼,不包括加班及部門創收分配。

勞動保護用品按工種參照院工人勞保待遇發給。工傷者有醫生證明經本校醫生建議、報學校領導審批,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不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一個月以上一至六個月內發給l/2二資。未盡事宜,按有關勞動法規辦理。事假或曠工一天扣發一天工資,連續1 5天不出勤,視自動離崗,解除合約。其他具體規

定按“臨工管理規定”執行。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應付押金100元(可分三個月從工資中扣)。

乙方應遵紀守法,服從領導,積極工作,合同期內一般不能解除合約,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約,乙方應退回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學校的物品,辦理離校手續,領回押金。

乙方在合同期內,如有違法違約行爲,甲方可提前解除合約,押金不退。甲方如因實際情況需解除合約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退回押金給乙方。甲方如有違約行爲,則雙倍返還押金給乙方。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乙方簽名:

聘用部門蓋章:

學校或人事處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乙方、聘用部門、人事處各一份。

  【臨時勞務用工協議範本2】

用人部門(甲方):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爲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後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20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四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爲 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80,合計爲

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爲

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爲

。(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台州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更多知識:

臨時工協議怎麼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僞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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