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心得體會

《教師法》心得體會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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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一日爲師,終身爲父”是門生對教師的尊重之言。對付教師則不行以“家長”自居,應該與學平生等相待,客氣向門生學習,做到講授相長。

《教師法》心得體會精選

  《教師法》心得體會

人只有軀體,而無靈魂,或存在骯髒的靈魂,則他形同行屍走肉。教師是引領人的靈魂走向光明,使靈魂得到昇華,所以,她不僅偉大,而且更神聖,更高尚。所以,在對教師的比喻、稱讚中我最欣賞“教師是人類靈魂工程師”這一稱號。作爲教師本人,他應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師法》就是教師的監督員和守護神。

同其他法律一樣,《教師法》爲教師明確了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教師法》爲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強大的後盾和法律依據。

通過學習,我感悟到,在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中,教師應把應盡的義務作爲首要的行爲準則。因爲,教師之所以有這些權益,是因爲我們擁有“教師”這一職業稱號,是教師,法律才賦予你得到法律規定的相應權益的權利,而這些權益必須教師在履行義務後才能得到,所以,教師應以履行職責爲先,爭取權益在後。也有人認爲,在享有權益爲先的基礎上,才體現教師這一行業的特殊,那麼,你首先失去了作爲一名教師的最基本的資格,你不是一個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會人了。

《教師法》賦予教師崇高的使命,作爲教師,是在社會人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種身份,所以,我們應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爲準則,真正做到:依法治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在平時的社會活動中要時時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據江蘇省教委頒發的《中小學教師日常行爲規範》,做到:熱愛祖國,獻身教育;鑽研業務,教書育人;熱愛學生,誨人不倦;遵紀守法,團結協作;以身立教,爲人師表

教師面對的教育對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書還要育人,所以,我們還要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

  《教師法》心得體會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說教師是園丁,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範》;當我成爲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作爲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爲教師就是爲社會爲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麼認爲了,因爲,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爲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爲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教師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爲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爲,全心全意爲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爲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爲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爲“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爲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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