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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交通安全同行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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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劇接連不斷,不知是無知還是無心,在生離死別面前,那些痛哭流涕,那些撕心裂肺的呼喊不足一提。生命誠可貴,然而並非價最高,出於對時間的緊張,對金錢的膜拜,無數人走上違反交通法規這條路,以致失去生命,家庭破碎。

我與交通安全同行徵文

對於發生交通事故的人,爲什麼不顧一切後果地違反交通法規呢?我們做一下這樣的設想:

每日,都有形形色色的人穿梭於紅綠燈下,各人各有不同的念頭,也許她是一位母親,下一秒她的兒子即將放學,寧可闖一闖,也不能讓孩子在校門口等,於是慌慌張張地騎車過了馬路;也許他是一位職工,還有五分鐘就要上班遲到了,算了,掙錢不容易,衝一衝吧,於是他急急忙忙發動了車;也許她白髮蒼蒼,耳聾眼花;也許他身背書包,東張西望,左盼右顧。這些生活中隨處可見的場景雖小卻多,被放大後可令人震撼。

從理論上分析來看,違反交通法規的心理可歸結爲以下幾點:

一是僥倖的心理。這是對生命不負責任的表現。首先爲自己違法找到合適的託辭,然後堂而皇之地依自己所想去做,禍事發生在我頭上的機率是多少?千分之一?萬分之一?不會如此湊巧吧,闖一下紅燈是挺安全的,酒後駕車也不見得撞上人,不如就這樣矇混過去吧!

二是不屑的心理。是對法律的蔑視,對生命的輕視。條例是死的,人是會“變通”的,超速行駛者自覺風馳電掣是一種瀟灑,醉酒行車者自信技術的篤定,又何必墨守成規於法律。

三是自以爲上的心理。正如上文所講,爲自己找藉口,爲追金錢,爲省時間,自認爲是違反交通的最佳理由,以自己的法律作法律,豈不自欺欺人。

走在馬路上或開車馳於馬路,每人都清楚地知道要遵守交通規則,可往往就有些人愛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圖一時之便,橫穿馬路,逆向駛車……一次,二次……甚或百次,他們都可以安全“得逞”,可誰能保證這違法亂紀之事永遠都可以逍遙法外呢?若可以,那麼這“鐵”的規則的存在也變得可有可無,而失去它的本質了罷。

其實種種違紀行爲是一個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人們不認爲這有多麼的重要,這在深層次上反映了一個人內心的一種本質。從這種種行爲中,可見人們對於一些規則還缺乏透徹的理解,生命是脆弱的,哪堪如此一擊?

人的心理改變過來啊!節約幾分鐘而付諸生命的代價,這樣的交易值得去做嗎?人們不應該把違章行爲當作是一種刺激活動的嘗試,從而獲取心靈上的一種快感。

“不測風雲,旦夕禍福”這是不言而喻的,生活中,無力驅使風雨,都可以人爲地躲避禍害,遵守交通規則,就等於給生命加了一份保險,所以在此呼籲:生命寶貴,請塑造正確的心理,交叉路口的人啊,請仔細思量腳下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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