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週記

學生週記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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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而又充實的一週又過去了,想必大家都有了很深的感觸吧,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週記吧。怎樣寫週記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週記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週記4篇

學生週記 篇1

這是一個陽光明媚的上午,媽媽準備帶我去百家湖放風箏。

一到百家湖,我們就買了一個大風箏,它是三角形的,上面還畫了兩個黑色的米老鼠,一左一右分列兩側,彩色的花邊在陽光下閃閃發光,三條尾巴似的綵帶在微風的吹拂下不停地舞動,美麗極了。

我帶着它來到空曠的地方,一隻手將風箏使勁往天上一拋,另一隻手拽緊風箏線不停地奔跑,想借用跑帶來的強勁風力讓它飛上美麗的天空。果然,風箏在“強風”的幫助下,終於,搖擺着身軀朝藍天飛去,我也激動地奔跑着,可是不久我就累得氣喘吁吁,大汗淋漓,跑不動了,就在這時,風箏就似火箭一樣一頭栽了下來。

方案一失敗了,只好讓媽媽實施方案二了,只見媽媽手執線軸迎着風,將風箏輕輕向上拋起。風箏緩緩飛了起來,媽媽不慌不忙,一邊往後退,一邊輕拽風箏線,嘿!神了!風箏竟然似個聽話的孩子任憑媽媽的擺佈,你看它一點點,慢慢兒向上飛去,線越來越少,風箏越飛越高,不一會兒,線軸上的線就放完了,我激動萬分,忙叫媽媽把線軸給我,我帶着風箏東奔西跑,跟人家得意地炫耀我的風箏,可一不小心,我的風箏線被別人的風箏線纏在了一起,我怎麼也解不開,我無奈,只好又叫媽媽幫我解困,只見她熟練的轉了幾圈,再一拽,這被纏在一起的線解開了。我不再東跑西跑,讓媽媽把風箏線系在我的自行車上,然後獨個兒躺在我們早已鋪好的毛毯上,仰望天上美麗的風箏,開心地笑了。

看來放風箏也是有方法的,今天我真開心,既獲得了快樂,也學會了本領。

學生週記 篇2

今天偶然之間點開自己的博客,發現已經很久沒寫了,上一次寫還是六月二號了。今天看看,大學週記都寫到《三十》了,很不容易,我必須堅持下去。

最近馬上就要面臨着一系列的考試,週六要再一次考四級了,發誓好好準備的我,直到這兩天才開始準備,也許不會很充分,也許會遺漏很多,正所謂“臨陣磨槍不快也光”,這次應該給自己一個交代。

接下來,下週就要期末考試了,這一學期要學的東西很多,分散了太多精力的我現在開始準備了,一定會很忙碌,會很頭疼,但我必須硬着頭皮去看書,還是那句話,應該給這個學期,給我的大一一個交代,大學的第一年馬上就要過去了,我不想掛科,雖然說起點不高,但我覺得卻很務實,應該好好複習,積極備考!!!

這幾天都會在家,不去學校了,自己在家更自由,最近很喜歡呆在家裏,不想去見那些大學同學,享受孤獨?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所謂的享受?

很喜歡一個人對着電腦,聽着音樂,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或者一個人。

快考試了,不想亂七八糟的事。

學生週記 篇3

早上一起牀,暖暖的陽光照在我身上,也灑落在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這麼美好的早晨,我一定要做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做晨練?看書?有了,我要一個人去購物。於是,經過媽媽同意,我帶了20元錢興奮地出發了。

可是,到了馬路邊,我看着來來往往的車輛,心裏頓時緊張了起來。好像有兩個小人在吵架。一個說:“還是回去吧,讓媽媽帶我去超市。”另一個說:“太差勁了,不就是過馬路嘛,小心點就是了。”這時綠燈亮了,我跟着人流順利地穿過了馬路。到了馬路對面,我心裏的石頭纔算落地了。

很快到了超市,今天的超市格外熱鬧,到處是過節的氣氛。我東瞧瞧、西瞅瞅,也沒有中意的物品。我又來到二樓,琳琅滿目的`商品使我眼花繚亂。我想:爸爸每天這麼辛苦地工作,真該補一補了,我決定親手給他做個麪包沙拉。於是我來到麪包區,拿了袋切片面包。和麪包區緊挨着的正好是水果區,水靈靈的桃子、紅撲撲的蘋果,還有我急需要用的獼猴桃。我精心挑選了三個獼猴桃稱了一下。20元到了嗎?我算了一下,還剩12元,忽然,一股花香飄了過來,我朝着香味走去,原來香味是從花卉區發出來的。我眼前一亮,星願(金葫蘆)不就是我夢寐以求的那個嗎。回去和爸爸媽媽一起種一棵金葫蘆不是挺有趣的嗎?我望着滿滿的籃子,覺得差不多了。於是就來到收很臺結賬。收銀臺的阿姨微笑的看着我,我把物品一件件放上去,心裏七上八下,過了一小會兒,阿姨對我說:“總共二十元整。”我聽了一蹦三尺高。

在回家的路上,滿載而歸的我手舞足蹈,柳枝向我點頭,花兒向我微笑,小樹向我招手,我感到無比快樂!

學生週記 篇4

在我生日的時候,同學送我了一本書,書名叫《魯濱遜漂流記》。粗看,封面很普通,所以當初便沒有翻開來看。可是,自從教了《一本男孩子必讀的書》這篇文章後,我便迷上了這本書,再也放不下手了!

故事的大概是這樣的:主人公魯濱遜是一個具有堅強毅力的現代文明人。而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的一個荒島附近觸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葬身與大海之中,只有魯濱遜還活了下來。海浪把他捲到了這個荒島上。小島渺無人煙,就這樣,魯濱遜便在小島上生活了長達28年的歷險。

其中,我很喜歡這本書的作者——笛福在書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險的心理比危險本身還要可怕一萬倍。”其實,再生活中也的確這樣:一個具有大無畏冒險進取精神的人,難道不會成爲一位英雄?

我也非常喜歡魯濱遜這個人物。他,不屑守成,傾心開拓;他,敢於冒險,出海闖天下;他,理智明達,熱愛運動……這一切都在向人們展示着苦難中只有與自我作鬥爭,才能成功,才能改變處境!

保持一份樂觀向上的激情去面對困難吧!不管困難的大與小,只要去嘗試,就會有成功的可能。

在體育課上,老師說:“第一跑道,三圈!”“這不要累死我們啊!”“不行,你們一定要跑!”老師斬釘截鐵地說。女孩子們見沒有任何餘地,便硬着頭皮跑了起來。一圈、兩圈、三圈┅┅。“啊!我們完成了!”大家歡呼道。我們終於戰勝了自己。

是的,戰勝自己往往就是戰勝了困難,這就是苦難告訴我們的。既然身着養皮短衣短褲,腰間別着一把小鋸、一把斧子,肩上掛着彈x袋子的魯濱遜能做到,那我們也一定能做到。

《魯濱遜漂流記》是一本最珍貴的書,它不僅僅告訴我們精彩的故事情節,還告訴我們一種大無畏的精神!我要好好珍藏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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