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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贈花卿》古詩翻譯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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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贈花卿》是唐代偉大詩人杜甫的作品。此詩約作於公元761年(唐上元二年)。杜甫常常到各地遊覽,有一天,杜甫來到花敬定的府上,在花卿的府上聽到悠揚動聽的樂曲。樂曲如此之美,杜甫十分感嘆,故即興揮毫寫下了這首詩,稱讚樂曲是人間難得一聞的天上仙樂。

杜甫《贈花卿》古詩翻譯賞析

  贈花卿

  [唐]杜甫

錦城絲管日紛紛,

半入江風半入雲。

此曲只應天上有,

人間能得幾回聞。

  註釋

(1)花卿:成都尹崔光遠的部將花敬定。

(2)錦城:即錦官城,此指成都

(3)絲管:絃樂器和管樂器,這裏泛指音樂。

(4)紛紛:形容樂曲的輕柔悠揚。

(5)天上:雙關語,虛指天宮,實指皇宮。

(6)幾回聞:本意是聽到幾回。文中的意思是說人間很少聽到。

  譯文

錦官城裏的音樂聲輕柔悠揚,

一半隨着江風飄去,一半飄入了雲端。

這樣的樂曲只應該天上有,

人間裏哪能聽見幾回?

  古詩今譯

錦成裏日日飄蕩着美妙樂聲,一半江風吹散一半嫋嫋入雲。這悠揚曲調莫非是神仙演奏,在凡俗的人間能夠幾回聽聞。

賞析:

名句賞析——“半入江風半入雲。”

這首絕句是爲贈送花敬定而作,內容是讚美花家所演奏的音樂。其中“半入江風半入雲”是點睛之句,它不但寫出了音樂從城中向空中、向郊外的瀰漫,寫出了花家音樂的繁盛,更以具體可感的形象描摹了抽象的音樂之美。那流淌不息的江水,江上柔媚的清風,以及嫋嫋婷婷的行雲,給人一種流暢、輕柔、悠揚的'感覺,使人聯想起“行雲流水”、“響遏行雲”這樣的詞語,這些都加深了人們對所描寫的音樂的感受。後兩句感嘆這樣的音樂只應天上纔有,人間難得一聽,直接給音樂以無可比擬的讚譽。整首詩圍繞音樂,或作具體形象的描述,或記述自己的遐想,有虛有實,巧妙地寫出了音樂的美妙動聽。

這首詩作於上元二年,大約是在花敬定的飲宴席上聞樂有感而作。花敬定平叛,有功卻居功自傲,目無王法和朝廷,*用天子音樂,杜甫作此詩予以諷刺。全詩虛實結合,因實而虛,虛實相生,將樂曲的美妙讚譽到了極度。便該詩的弦外之音意味深長,既然“此曲只應天上有”,何故“錦城絲管日紛紛”呢?含蓄的諷刺盡在其中。

賞析

錦官城武將花敬一定應平叛有功,曾放縱部下大肆掠奪東蜀。他本人更是居功自傲,經常大宴賓客,歌舞昇平,奢侈淫 靡。杜甫贈送的這首詩,表面上看是在讚美樂曲,實際上卻含諷刺,勸誡的意味。

前兩句謝見聞,首句天天尋歡,次句寫樂聲遠揚,從側面反映出花敬定享樂無度,肆無忌憚。後兩句寫感受,看是稱讚樂曲如同仙樂,實則暗示花敬定已經越軌了,用了只准皇帝聽的音樂。這可以衝“天上”“人間”兩詞看出端倪。詩人以“天上”比喻皇帝居住的皇宮,以“人間”比喻皇宮之外。可謂是一語雙關!

全詩有動有靜,婉轉含蓄,是一首耐人尋味的諷刺詩!

這首絕句,字面上明白如話,但對它的主旨,歷來注家頗多異議。有人認爲它只是讚美樂曲,並無弦外之音;而楊慎《升庵詩話》卻說:“花卿在蜀頗僭用天子禮樂,子美作此譏之,而意在言外,最得詩人之旨。”沈德潛《說詩晬語》也說:“詩貴牽意,有言在此而意在彼者,杜少陵刺花敬定之僭竊,則想新曲於天上。” 楊、沈之說是較爲可取的。

在中國封建社會裏,禮儀制度極爲嚴格,即使音樂,亦有異常分明的等級界限。據《舊唐書》載,唐朝建立後,高祖李淵即命太常少卿祖孝孫考訂大唐雅樂,“皇帝臨軒,奏太和;王公出入,奏舒和;皇太子軒懸出入,奏承和;……”這些條分縷析的樂制都是當朝的成規定法,稍有違背,即是紊亂綱常,大逆不道

花卿,名敬定,是成都尹崔光遠的部將,曾因平叛立過功。但他居功自傲,驕恣不法,放縱士卒大掠東蜀;又目無朝廷,僭用天子音樂。杜甫贈詩予以委婉的諷刺。

耐人尋味的是,作者並沒有對花卿明言指摘,而是採取了一語雙關的巧妙手法。字面上看,這儼然是一首十分出色的樂曲讚美詩。你看:

“錦城絲管日紛紛”,錦城,即成都;絲管,指絃樂器和管樂器;紛紛,本意是既多而亂的樣子,通常是用來形容那些看得見、摸得着的具體事物的,這裏卻用來比狀看不見、摸不着的抽象的樂曲,這就從人的聽覺和視覺的通感上,化無形爲有形,極其準確、形象地描繪出弦管那種輕悠、柔靡,雜錯而又和諧的音樂效果。“半入江風半入雲”也是採用同樣的寫法:那悠揚動聽的樂曲,從花卿家的宴席上飛出,隨風盪漾在錦江上,冉冉飄入藍天白雲間。這兩句詩,使我們真切地感受到了樂曲的那種“行雲流水”般的美妙。兩個“半”字空靈活脫,給全詩增添了不少的情趣。

樂曲如此之美,作者禁不住慨嘆說:“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天上的仙樂,人間當然難得一聞,難得聞而竟聞,愈見其妙得出奇了。

全詩四句,前兩句對樂曲作具體形象的描繪,是實寫;後兩句以天上的仙樂相誇,是遐想。因實而虛,虛實相生,將樂曲的美妙讚譽到了極度。

然而這僅僅是字面上的意思,其弦外之音是意味深長的。這可以從“天上”和“人間”兩詞看出端倪。“天上”者,天子所居皇宮也;“人間”者,皇宮之外也。這是封建社會極常用的雙關語。說樂曲屬於“天上”,且加“只應”一詞限定,既然是“只應天上有”,那麼,“人間”當然就不應“得聞”。不應“得聞” 而竟然“得聞“,不僅“幾回聞”,而且“日紛紛”,於是乎,作者的諷刺之旨就從這種矛盾的對立中,既含蓄婉轉又確切有力地顯現出來了。

宋人張天覺曾論詩文的諷刺雲:“諷刺則不可怒張,怒張則筋骨露矣。”(《詩人玉屑》卷九引)杜甫這首詩柔中有剛,棉裏藏針,寓諷於諛,意在言外,忠言而不逆耳,可謂作得恰到好處。正如楊倫所評:“似諛似諷,所謂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戒也。此等絕句,何減龍標(王昌齡)、供奉(李白)。”(《杜詩鏡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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