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歌賦唐詩三百首

王維名作《紅豆》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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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王維名作《紅豆》賞析

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

願君多采擷,此物最相思。

  賞析:

這是借詠物而寄相思的詩,是眷懷友人之作。起句因物起興,語雖單純,卻富於想象;接着以設問寄語,意味深長地寄託情思;第三句暗示珍重友誼,表面似乎囑人相思,背面卻深寓自身相思之重;最後一語雙關,既切中題意,又關合情思,妙筆生花,婉曲動人。全詩情調健美高雅,懷思飽滿奔放,語言樸素無華,韻律和諧柔美。可謂絕句的上乘佳品。

紅豆產於南方,結實鮮紅渾圓,晶瑩如珊瑚,南方人常用以鑲嵌飾物。傳說古代有一位女子,因丈夫死在邊地,哭於樹下而死,化爲紅豆,於是人們又稱呼它爲“相思子”。唐詩中常用它來關合相思之情。而“相思”不限於男女情愛範圍,朋友之間也有相思的,如蘇李詩“行人難久留,各言長相思”即著例。此詩題一作《江上贈李龜年》,可見詩中抒寫的是眷念朋友的情緒。

“南國”(南方)既是紅豆產地,又是朋友所在之地。首句以“紅豆生南國”起興,暗逗後文的相思之情。語極單純,而又富於形象。次句“春來發幾枝”輕聲一問,承得自然,寄語設問的口吻顯得分外親切。然而單問紅豆春來發幾枝,是意味深長的,這是選擇富於情味的事物來寄託情思。“來日綺窗前,寒梅著花未?”(王維《雜詩》)對於梅樹的記憶,反映出了客子深厚的鄉情。同樣,這裏的紅豆是赤誠友愛的一種象徵。這樣寫來,便覺語近情遙,令人神遠。

第三句緊接着寄意對方“多采擷”紅豆,仍是言在此而意在彼。以採擷植物來寄託懷思的情緒,是古典詩歌中常見手法,如漢代古詩:“涉江採芙蓉,蘭澤多芳草,採之慾遺誰?所思在遠道”即著例。“願君多采擷”似乎是說:“看見紅豆,想起我的一切吧。”暗示遠方的友人珍重友誼,語言懇摯動人。這裏只用相思囑人,而自己的相思則見於言外。用這種方式透露情懷,婉曲動人,語意高妙。宋人編《萬首唐人絕句》,此句“多”字作“休”。用“休”字反襯離情之苦,因相思轉怕相思,當然也是某種境況下的人情狀態。用“多”字則表現了一種熱情飽滿、一往情深的健美情調。此詩情高意真而不傷纖巧,與“多”字關係甚大,故“多”字比“休”字更好。末句點題,“相思”與首句“紅豆”呼應,既是切“相思子”之名,又關合相思之情,有雙關的妙用。“此物最相思”就像說:只有這紅豆才最惹人喜愛,最叫人忘不了呢。這是補充解釋何以“願君多采擷”的理由。而讀者從話中可以體味到更多的東西。詩人真正不能忘懷的,不言自明。一個“最”的高級副詞,意味極深長,更增加了雙關語中的含蘊。

全詩洋溢着少年的熱情,青春的氣息,滿腹情思始終未曾直接表白,句句話兒不離紅豆,而又“超以象外,得其圜中”,把相思之情表達得入木三分。它“一氣呵成,亦須一氣讀下”,極爲明快,卻又委婉含蓄。在生活中,最情深的話往往樸素無華,自然入妙。王維很善於提煉這種素樸而典型的語言來表達深厚的思想感情。所以此詩語淺情深,當時就成爲流行名歌是毫不奇怪的。[4]

  作者生平:

王維(701-761),字摩詰,號摩詰居士,世稱“王右丞”,唐朝著名詩人、畫家。因篤信佛教,又被稱爲“詩佛”。

公元701年,生於蒲州(今運城永濟市)。開元九年(721年),中進士,任太樂丞,因伶人舞黃獅子受累,貶爲濟州司倉參軍。開元二十三年,張九齡執政,擢爲右拾遺,次年遷監察御史,後奉命出塞,爲涼州河西節度幕判官。此後半官半隱居。安史之亂被捕後被迫出任僞職,戰亂平息後下獄。因被俘時曾作《凝碧池》抒發亡國之痛和思念朝廷之情,又因其弟王縉平反有功請求削籍爲兄贖罪,得寬宥,降爲太子中允,後兼遷中書舍人,終尚書右丞。

他才華早顯,既是詩匠,又精禪理。生在一個虔誠佛教的家庭裏,據其《請施莊爲寺表》雲:“臣亡母故博陵縣君崔氏,師事大照禪師三十餘歲。”《王右丞集箋註》卷二五,有一篇《大薦福寺大德道光禪師塔銘》,文中述及了詩人同當代名僧道光禪師的關係時說:“維十年座下."可見王維確實也與佛家因緣不淺,其晚年更是過着僧侶般的生活。據《舊唐書》記載:“在京師,長齋,不衣文俯伏受教,欲以毫末度量虛空,無有是處,志其舍利所在而已,”採,日飯十數名僧,以玄談爲樂,齋中無所有,惟茶鐺藥臼,經案繩牀而已。退朝之後,焚香獨坐,以禪頌爲事。”此時的王維儼然是一僧侶了。

與其小一歲的弟弟縉幼年均聰明過人。十五歲時去京城應試,由於他能寫一手好詩,工於書畫,而且還有音樂天賦,所以少年王維一至京城便立即成爲京城王公貴族的寵兒。有關他在音樂上的天賦,《唐國史補》曾有這樣一段故事:一次,一個人弄到一幅奏樂圖,但不知爲何題名。王維見後回答說 :“這是《霓裳羽衣曲》的第三疊第一拍。”請來樂師演奏,果然分毫不差(根據沈括《夢溪筆談》卷十七“書畫”的考證,《霓裳羽衣曲》第三疊並沒有拍,是散曲,白居易的句子“中序擘騞初入拍”也可以說明這一點。沈括精通音律,其言可信。王維工於音律,是正史所載之事,但這個故事卻是編造的)。

在詩歌方面,有他十五、十七、十八歲時寫成的有文字記載的資料。可見,他在十幾歲時已經是位有名的詩人了。這在詩人中是罕見的。當時,在那貴族世襲的社會中,像王維這樣多才多藝的資質,自然會深受讚賞。因此,二十一歲時就考中了進士。

出仕後,王維利用官僚生活的.空餘時間,在京城的南藍田山麓修建了一所別墅,以修養身心。該別墅原爲初唐詩人宋之問所有,那是一座很寬闊的去處,有山有湖,有林子也有溪谷,其間散佈着若干館舍。王維在這時和他的知心好友度着悠閒自在的生活。這就是他的半官半隱的生活情況

一直過着舒服的生活的王維,到了晚年卻被捲入意外的波瀾當中。玄宗天寶十四年(755)爆發了安史之亂。在戰亂中他被賊軍捕獲,被迫當了僞官。而這在戰亂平息後卻成了嚴重問題,他因此被交付有司審訊。按理投效叛軍當斬,幸其在亂中曾寫過思慕天子的詩,加上當時任刑部侍郎的弟弟(曾跟隨皇帝出逃)的求情,懇請將其官職等換其兄性命,王維才得免於難,僅受貶官處分。其後,又升至尚書右丞之職。

王維早年有過積極的政治抱負,希望能作出一番大事業,後值政局變化無常而逐漸消沉下來,吃齋唸佛。四十多歲的時候,他特地在長安東南的藍田縣輞川營造了別墅和在終南山上,過着半官半隱的生活。《輞川閒居贈裴秀才迪》這首詩是他隱居生活中的一個篇章,主要內容是“言志”,寫詩人遠離塵俗,繼續隱居的願望。詩中寫景並不刻意鋪陳,自然清新,如同信手拈來,而淡遠之境自見,大有淵明遺風。王維在詩歌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無論邊塞、山水詩、律詩還是絕句等都有流傳人口的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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