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基礎成語

不宣而戰的成語解釋

本文已影響 2.1W人 

發音:bù xuān ér zhàn

不宣而戰的成語解釋

簡拼:bxez

類型:中性成語

結構:偏正式成語

用法:作謂語;指突然發起進攻

出處:朱自清《不知道》:“美國過去曾兩次不宣而戰,第一次系北非巴巴拉之海盜,曾於1883年企圖封鎖地中海上美國之航行。”

解釋:指不宣佈開戰,就突然發起進攻。

示例:美國對伊拉克就是現實版的不宣而戰事件。這種利益戰爭什麼時候才能真正結束呢?希望世界早日和平,早日沒有戰爭。

1907年《戰爭開始公約》第1條規定:“締約各國承認,除非有預先的和明確無誤的警告,彼此間不應開始敵對行爲。警告的形式應是說明理由的宣戰聲明或是有條件宣戰的最後通牒”。按照這條規定,不宣而戰在法律上是非法的。

1949年《日內瓦四公約》的共同第2條規定:“於平時應予實施之各項規定之外,本公約適用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締約國間所發生之一切經過宣戰的戰爭或任何其他武裝衝實,即使其一國不承認有戰爭狀態”。這條規定承認“有戰爭狀態”,並承認不宣而戰的事實上的存在。現在,由於戰爭被視爲非法而代以武裝衝突,因而,是否有戰爭宣告就不成爲主要問題了。

1907年《戰爭開始公約》第1條規定:“締約各國承認,除非有預先的和明確無誤的警告,彼此間不應開始敵對行爲。警告的形式應是說明理由的宣戰聲明或是有條件宣戰的最後通牒”。按照這條規定,不宣而戰在法律上是非法的。

猜你喜歡

熱點閱讀

最新文章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