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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伴我行手抄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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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下面分享關於小學生交通安全的手抄報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安全伴我行手抄報資料

  【交通安全手抄報資料】

  騎自行車安全

自行車的特點是:結構簡單,簡便易行,但是,穩定性差,行駛中觸及物體或行人易歪倒。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事故中,因騎自行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

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正是一天中交通高峯時間,安全隱患極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騎自行車作了如下規定:

1、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週歲;

2、自行車屬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3、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車輛的行駛;

4、不得牽引、擎扶車輛或者被其它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5、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6、駕駛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7、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8、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另:學生駕駛自行車時不準使用隨身聽或駕駛電動自行車。

  交通事故自救與緊急措施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要以保護生命和減少損失爲原則,儘快進行自救和急救。我們要牢記以下措施:

1、維護好現場秩序,保護好現場。記住違章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

2、呼喊周圍的人,以便迅速搶救傷員;

3、撥急救中心“  120”  電話,聯繫醫院求助;

4、撥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122”  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警,詳細說明發生事故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違章車輛車牌號碼,並報上自己的姓名、聯繫方式;

5、若自己受傷後,不要亂動,當有人幫助時,應首先告訴對方自己的身份、校名、地址、家長或家庭電話等。獲救後要儘快與家長聯繫;

6、若在交通事故中協助搶救傷者,不要移動傷者,應輕輕扶起傷者的頭部,以防傷者昏迷或窒息;若發現傷者停止呼吸,應對其進行人工呼吸;若傷者大量出血,可用外傷止血法止血,等待搶救人員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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