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基礎手抄報

2015消防安全手抄報版面設計圖

本文已影響 1.72W人 

物質燃燒過程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氧化劑和溫度(引火源)。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具備,纔可能發生燃燒現象,無論缺少哪一個條件,燃燒都不能發生。但是,並不是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存在,就一定會發生燃燒現象,還必須這三個因素相互作用才能發生燃燒。

2015消防安全手抄報版面設計圖

  1.可燃物: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燃燒化學反應的物質稱爲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狀態分爲氣體可燃物、液體可燃物和固體可燃物三種類別。可燃燒物質大多是含碳和氫的化合物,某些金屬如鎂、鋁、鈣等在某些條件下也可以燃燒,還有許多物質如肼、臭氧等在高溫下可以通過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熱。

 2.氧化劑: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稱爲氧化劑。燃燒過程中的氧化劑主要是空氣中游離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爲燃燒反應的氧化劑。

  3.溫度(引火源):是指供給可燃物與氧或助燃劑發生燃燒反應能量來源。常見的是熱能,其它還有化學能、電能、機械能等轉變的熱能。

  4.鏈式反應:有焰燃燒都存在鏈式反應。當某種可燃物受熱,它不僅會汽化,而且該可燃物的分子會發生熱烈解作用從而產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種高度活潑的化學形態,能與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應,而使燃燒持續進行下去,這就是燃燒的鏈式反應。

2015消防安全手抄報版面設計圖1

2015消防安全手抄報版面設計圖2

2015消防安全手抄報版面設計圖3

猜你喜歡

熱點閱讀

最新文章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