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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具獄閲讀訓練及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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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具獄

一言具獄閲讀訓練及譯文

有二人約以五更乙會於甲家,乙如期往。甲至雞鳴,往乙家呼乙妻曰:“既相期五更,今雞鳴尚未至,何也?”其妻驚曰:“去已久矣。”復回甲家,乙不至。遂至曉,遍尋蹤跡,於一竹叢中獲一屍,即乙也。隨身有輕齎音基物,皆不見。妻號慟謂甲曰:“汝殺吾夫也!”遂以甲訴於官,獄久不成。有一吏問曰:“乙與汝期,乙不至,汝過乙家,只合呼乙,汝舍不呼,乃呼其妻,是汝殺其夫也。”其人遂無語。一言之間,獄遂具。

  【註釋

1、期:約定時間

2、期:約定

3、何:為什麼

4、去:離開

5、尋:尋找

6、獄:案子

7、舍:丟下

8、具:瞭解

9、慟:極其悲痛

10、吏(lì):舊時代的大小官員,漢以後,泛指低級官員或吏卒。

  【參考譯文】

有兩個人相約在五更時去甲家會面,乙按時到了。甲到了雞叫的時候,前往到乙家去呼叫乙的妻子説:“既然互相約好五更時會面,現在雞都叫了,乙為什麼還沒有到?”乙的妻子驚訝的説道:“他已經離開很久了。”(甲)又回到甲家,乙沒到。於是到了天亮,遍地尋找乙的.蹤跡,在一個竹林叢中找到了一具屍體,就是乙。隨身有的物品,都不見了。乙的妻子極其悲痛(慟)地對甲説:“你殺了我的丈夫!”於是(乙的妻子)把甲告到了官府,但是這案件久久不能定案。有一個官吏問甲説:“乙和你約好見面,乙不到,你到乙家,只應該叫喊乙,你丟下乙不叫喊,卻叫喊乙的妻子,是你殺了她的丈夫。”於是那人(甲)沒有話好説。一句話之間,案件就了結了。

  【閲讀訓練】

1.解釋

(1)期:約定時間(2)期:約定(3)何:為什麼(4)去:離開

(5)尋:尋找(6)獄:案件(7)舍:丟下(8)具了結

2.翻譯

(1)既相期五更,今雞鳴尚未至,何也?

已經約定在五更見面,現在雞鳴時分還沒到,為什麼呢?

(2)乙與汝期,乙不至,汝過乙家,只合呼乙,汝舍不呼,乃呼其妻,是汝殺其夫也。

乙和你約好見面,乙不到,你到乙家,只應該叫喊乙,你丟下乙不叫喊,卻叫喊乙的妻子,是你殺了她的丈夫。

3.文中乙妻對甲説:“汝殺吾夫也”,一吏也説:“汝殺其夫也”,兩個人的依據有什麼不同?

乙妻對甲説:“汝殺吾夫也”,只是自己的猜測,並沒有真正的證據。

一吏也説:“汝殺其夫也”,是有嚴密的推理的,因為按照常規,與某人約定見面,而這個人沒到,去找的時候,應該叫某人的名字,而只有知道某人不可能在,才有可能脱口叫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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