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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答應的工資和入職後差別巨大問題出在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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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見的問題,導致工資到手有區別

面試答應的工資和入職後差別巨大問題出在哪兒了

(1)試用期和轉正的區別

你要8K,領導答應你8K,被意想不到的結果衝暈了頭腦,忘了跟領導核實是試用期內就8K,還是轉正之後才8K,所以導致到手裏的錢不對了。基本上所有的公司都會特別説明試用期和轉正後的工資,但不排除有些小公司或者別有用心的老闆,故意隱瞞不説。再加上你又不問,這個問題就被偷偷的埋下來。等你發現時,領導會拿出各種理由來搪塞你,反正拿到的工資不會是8K。

要想真的拿到8K,你得滿足領導額外的要求。或者在一開始,就問清楚領導關於試用期和轉正的區別,這樣做更保險。

(2)基本工資的理解差別

8K是8K,但都包含了什麼呢,或者領導所説的基本工資,跟你理解的基本工資是同一概念嗎?弄不清楚,照樣拿到手的工資不會是8K。

領導所説的8K,肯定是包含了各項細節,如全勤,績效之類的等等。而你理的基本工資,肯定是什麼都不包含,就是基本工資。

所以問題就來了,你不跟領導問清楚,到發工資的時候是要吃虧的呀。有一個細節做的不夠好,錢都有可能被扣掉。

那你的8K就不那麼容易全都拿到手了,除非消除你跟領導對基本工資理解上的偏差,形成統一理解,問題就解決了。

(3)工資算法的簡單説明

這個不一定在面試的時候問領導,可以私下裏問HR,以免引起領導的反感。而HR是有義務讓你明白公司關於工資的算法的,所以問他更合適。不要糾結誰的算法正確,你只要問清楚公司的算法,等發工資的時候,就不會因為算法的不統一,而算出有偏差的數據了。

你以為的算法,未必是公司採用的算法。所以當工資數目不對時,一定要確保工資算法的統一,不然怎麼算都會有所不同。這樣你就不會花費更多的時間為工資的數目不對而糾結了,提前排除這個問題後,你就可以在其它方面找原因了。

(4)不明就裏的獎懲制度

這個是一定要問清楚的,尤其是銷售類的職位。忽視了這方面的詢問,在第一次領工資的時候,就會大吃一驚。按照制度,你沒完成任務是要扣錢的。但你事先不知道,所以以為該領的錢跟實發的錢就不對頭了。別老盯着工資,也要考慮一下跟工資掛鈎的制度。能提前問明白的,就不要事後再去問。問的越晚,越吃虧。

而且有的領導還會鑽空子,佔你的便宜。反正他又沒打算長久的僱用你,等你發現不合理的時候,他就耍賴皮逼人離開。

二、怎樣避免入坑?

(1)公司所謂提供的不定期旅遊、不定期體檢等都是空話。什麼是不定期?一月一次還是二年一次?

(2)有些小公司福利好的比大公司還要好的時候你就要有個隱患意識,這家公司這麼好怎麼還沒招到人?除非你認為你非常優秀,公司這麼久才沒有招到像你一樣優秀的人才,如果你對這種公司感興趣,你就把公司招聘時發佈的信息保存一份證據。

(3)新員工入職時心理是最脆弱的時候,很多公司趁這個機會讓新員工簽訂一些對員工不利的條件,不少新員工為了工作機會而簽訂不利於自己的賣身條約,建議新員工入職時對於不利的條約提出來該不簽訂就不要簽訂,要有一種“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的英勇氣,在現在這個社會只要你願意努力不會找不到工作的,你要相信自己。

(4)入職後和老同事聊一聊公司崗位情況:

上班的第二個星期和老同事吃飯,旁邊一個在公司做了一年多的老同事給出了真心話。他説道,轉正後公司給的5000底薪是有責任的,達不到業績要求還是拿原來的底薪甚至更低。還有之前説好的試用期,並不是所有人都是3個月的固定試用期,而是説,試用期內,達到公司規定的標準業績就是3個月的試用期,達不到業績就會增加試用期,或者就被開除。

他繼續補充,他自己在第三個月終於努力完成了業績,達到標準,順利轉正。但是整個分公司1000多人,已經轉正的人數達不到零頭,更多的是被延遲試用期,或者被開除了,更有部分人員甚至知道真相後直接就離開了。

這位老員工無奈又委屈的訴説了自己去年12月份因為生病過得很艱難的事情。業績達不到要求,底薪還拿不到3000塊,基本也沒有什麼提成,生病請假兩天沒去上班,200元全勤獎也丟了,那個月3000左右的工資,不包吃住在深圳這樣一個城市,生存壓力可想而知,自己當時特別想馬上離開這個公司。

我問他,那你為什麼還留下來,沒有走?他説自己沒有上什麼學,也沒有什麼技術,不知道去哪裏做什麼,先做着,説不定哪天也會走了,留下來的基本都是在計劃走的。把員工榨乾,為自己的發展鋪墊;把員工當傻子對待,又想員工發揮狼性一樣為自己效力。很抱歉,世界上哪有這麼兩全其美這麼便宜的事情。一場病就會讓人明白,工作的首要目的是讓人先活下來,活下來再討論別的,包括夢想。表裏不一的遊戲規則,往往最不得人心。

人員流動頻繁,自動離職的不在少數,還有的,是正在計劃着離職。前方不斷的招新,背後不斷的有人離去,這樣的公司往往內部都是存在問題的。畢竟,出來打工的大部分都是出身一般的大眾,你連他們最關注的工資都欺騙,連他們的生存成本都想剝奪,那我還有什麼必要留下來為你賣力?我們不排除有極少數的人做的很好可以順利轉正,甚至提前轉正,但是一個大公司的發展,絕不是三五個優秀員工銷售業績好就能滿足就可以運轉的。

(5)所有條款寫在合同裏: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入職時即應當簽訂勞動合同,關於薪資、待遇、年終獎等都應在合同中體現。這樣一旦入職後發生糾紛這也是一個維護自己權益的證據。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的合同都是統一模板的,但是如果與HR達成了特殊的約定,也可以寫在附加條款裏的。勞動合同是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工具,一定要利用好。

(6)當HR説話模稜兩可時,一定要問清楚確定的答案

説話模稜兩可,現在已經成為了很多HR的慣用手段了。比如薪資,HR會説根據你的情況4-6k,如果你沒有反駁也沒有繼續追問的話,入職後很有可能就是4k。再比如保險,如果HR説可以上保險也可以不上,根據你的情況來定。那麼你入職後有90%的可能性是不給你上保險的。模稜兩可其實就是緩兵之計,等你入職幾個月了再去糾結這事情,就沒有意義了,所以在面試時一定要拒絕模稜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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