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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幸福與溺愛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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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格涅夫說“你想成爲幸福的人嗎?但你首先學會吃得起苦。”,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這樣的:幸福,是要付出代價的。不勞而獲的人生活可能會一時的富裕,但他沒有真正的幸福感,只有付出了艱辛的勞動,甚至是精神上和身體上沉重的代價之後,纔會有真正的幸福感。

高一作文:幸福與溺愛

許多父母都願意自己的孩子能夠擁有幸福的生活,但他們卻忽略了獲取幸福必須付出代價,只知道一味地滿足孩子在物質上的要求,孰不知孩子在精神上卻感受不到幸福的感覺,也不懂得自己身處在別人愛的包圍中,將來一旦失去這種包圍就會無所適從。我想這就是溺愛吧。溺愛就像有量無質的保護,就像大批量生產的劣質商品一樣,過多追求數量就不能保證質量,只能有害無益。

很多家長認爲孩子是小鳥,還沒有獨立飛翔的能力,必須生活在大鳥的羽翼保護之下;孩子是幼苗,特別的嬌嫩,容易受到種種風雨的侵蝕,必須有大樹爲他們遮風擋雨。護幼是有生命的自然萬物的天性,“虎毒不食子”,包括人在內的動物,總是千方百計地保護自己的幼小同類,哪怕犧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所以這種有量無質的“溺愛”的現象從情感的角度來說是可以理解的。但從理智的角度來說,卻是不可取的。

因爲不付出艱辛的代價,或父母把獲取幸福的代價都“包攬”了,孩子將來是不會有滿足感與幸福感的。所以父母對子女過分的溺愛並不能使子女生活得幸福。

首先,過分的溺愛對孩子將來的生活會帶來強烈的不適應,報紙上不是經常刊登“四名大學生被垃圾擠出宿舍,只因不會打掃”,“女大學生街頭迷路,不知所措號啕大哭”之類令人哭笑不得的新聞嗎?暫且只說身邊的事,我們的周圍,甚至包括我們自己,不也是到處都有這種溺愛後遺症的患者嗎?任性,自私,依賴,或許我們自己不察覺,但生活在身邊的'人多多少少都會感覺到吧。

再說,父母的“溺愛”也是一種不尊重子女的行爲,這等於束縛了孩子們的意志。社會上不乏望子成龍的父母們,爲孩子報名參加各種各樣的“興趣班”,爲孩子的未來鋪好了通向“幸福”的“金光大道”。這對孩子來說不就等於剝奪了他們的自由和理想,還有對生命價值進行探索與追求的權利嗎?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屬品,而是一個完整而有尊嚴的獨立生命,未來是屬於孩子的。

當問到孩子對家庭最大的心願和要求時,絕大多數孩子對吃穿玩用等物質方面的東西都不大在意,而普遍重視的是家庭氣氛和精神生活。他們要求的其實是理解,而不是父母們想當然的“愛”。這也許就是爲什麼孩子總怪父母不理解自己,而父母卻認爲孩子不懂得自己的良苦用心。

希望父母們不要把所有子女們本應付出的成長代價讓自己承擔,解開溺愛的襁褓,讓子女嘗試成長的酸甜苦辣,經歷人間百味。將來當他擁有真正的幸福時,就會感謝父母給他一片廣闊的天空,讓他自己尋找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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