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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不可以追我久一點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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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和朋友聊天,她說,最近一個男孩子表示很喜歡她,問她能不能考慮一下在一起,她認爲認識沒多久,還是從朋友做起比較好。

你可不可以追我久一點散文

她覺得那個男孩還是挺不錯的,想要從朋友開始相處看看,如果相處得來,那就在一起。誰知第二天那個男孩子說:“我最後問你一遍,要不要跟我在一起呢?如果不要,就算了。”

對於這種簡單粗一暴的追求方式,她表示不能接受。“追女孩的正常步驟,不應該是一點一點地表示關心呵護,一點一點地去佔據她的心嗎?況且,如果他真的喜歡我,就算我說了不,不是應該再努力試試嗎?難道以我們現在這個年紀,已經沒有機會從日積月累的相處裏看出一個人的真心了嗎?”

十七八歲的時候,我們可以默默地注視着一個人,努力一步一步地走到TA身邊,默默地喜歡,靜靜地陪伴,就算TA還沒有看到自己也沒有什麼關係,就是想心甘情願地待在TA身邊,把自己所有的好都從心肺裏掏出來,用自己的耐心和溫柔編織一一夜一一夜的失眠。就是那種,今天TA衝我笑了笑,我就能開心到午夜12點;TA望了我一眼,我整個晚自習就盯着老師的嘴巴卻處於失聰狀態。

那個時候,追女孩,就是風雨無阻送她回家,幫她背20斤重的書包,在人羣裏也要把她護起來,探聽她喜歡吃什麼,努力攢錢爲她買禮物,甚至知道她喜歡小狗,就想盡辦法送一隻給她。

那個時候,追男孩,就是天再黑都守在籃球場看他打球,無數個“巧合”正好與他相遇,自己把一封情書寫了一遍又一遍悄悄塞一進他的一抽一屜,願意幫他做任何事,聽說他喜歡長髮就留長髮,喜歡短髮就剪短。

那個時候,失戀都是認真的,傷心都像是從骨頭縫裏疼出來的。

而從什麼時候起,大家都希望把追求一個人的成本降到最低,青澀時光裏那些看得見看不見的努力,已經沒有人再去努力了:你對我有感覺嗎?怎麼還沒有感覺呢?那就算了吧,我去喜歡別人啦。

最明顯的轉變就是在上了大學吧。誘一惑那麼多,選擇那麼多,真的很少能聽到“我喜歡她三年了”和“我追他兩年了”這樣的一愛一情故事。因爲寂寞,大多速成,甚至真的喜歡誰,都不肯給這個人慢慢感受自己真心的機會。

畢業了更是這樣。再也沒有一個人會對着我們喊出:“我就是笨蛋啊,因爲是笨蛋,才追你這麼久!”是因爲沒有心動的感覺了嗎?並不是。我們應該又要把過錯推到現實和浮躁這個問題上來了:“我朋友都有另一半了,我也想快點兒有,追你一個月已經是我的時間上限了。”“我想要明年結婚,追你太久的話,萬一還沒有追到,那我怎麼辦?”……

還有的原因,就是像《失戀三十三天》裏魏依然的.戀一愛一觀——現在的人越來越難取一悅了,費盡工夫去取一悅一個難以取一悅的人,不如找一個容易滿足的人談一場輕鬆的戀一愛一。

要我給你寫情書?送花?你加班送你回家?開兩個小時的車帶你去想去的飯館?時時刻刻猜測你在想什麼去討好你讓你開心?下雨送傘,出太一陽一爲你遮一陽一?連續說早安晚安半年?抱歉,我不想追你了,我是想過日子,不是想重溫一遍青春期

談論到最後,我問朋友:“如果現在讓你花半年甚至一年的時間去追一個沒有確定結果的人,你真的還肯嗎?”她想了想,說:“好像我也不肯啊!”她微微停頓,又說:“可是,我還是想要遇到一個能讓我追很久或者追我很久的人,我是不是很貪心?”

那就等吧,遇不到也不要着急,但是如果有幸遇到,請一定加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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