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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什麼是“伴食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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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食宰相,顧名思義是指陪着一起吃飯的宰相。此語出自《舊唐書·盧懷慎傳》:“開元三年,遷黃門監。懷慎與紫微令姚崇對掌樞密,懷慎自以爲吏道不及崇,每事皆推讓之,時人謂之伴食宰相。”大意是說,盧懷慎在玄宗開元三年(715)被擢升爲宰相,和姚崇一起同掌機要,盧懷慎自認爲在做官處理政事的能力上比不上姚崇,於是什麼事都推給姚崇,自己什麼都不拿主意,不發表意見,被當時人譏諷爲伴食宰相。後世用這個詞來諷刺無所作爲、不稱職的官員。

第二篇:中國古代的法律體系是怎樣的?

中國古代的法律體系被稱爲中華法系。中華法系的法律,對於道德所希望的一切事情,都想用刑的力量去強制人民遵循,“出於禮則入於刑”。當道德範疇的內容隨民生而變的時候,法律思想也隨着道德思想而變,成爲中華法系的生命所在。《大戴禮記·盛德》載:“刑法者,所以威不行德法者也。”戰國時李悝集諸國法典所著《法經》六篇,是中國最早的成文法典,其內容主要是刑事法律。商鞅接受《法經》入相於秦,改法爲律;漢代蕭何又參照秦律作“九章律”;三國時期的魏國參酌漢律改定刑制“作新律十八篇”;大唐貞觀年間撰成唐律十二篇,形成了中國封建社會的完整的法律體系。其後,宋朝的刑統、元朝的典章、明代的大明律、清代的大清律,大同小異。中華法系中刑法與民法不分,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相混,直到清末籌備立憲變法,刑法才獨立出來。清宣統二年(1910)十二月公佈的《大清刑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現代意義上的刑法典(但因清政府的覆滅而未能施行),中華法系從此解體,而以大陸法系爲藍本的新刑法開始在中國施行。

  第三篇:中國歷史上哪部法典最有名?

我國法律發展史上,人們一致公認最具代表意義的刑法典,是產生於唐朝並影響了以後整個封建時期法典制訂的《唐律疏議》。《唐律疏議》是唐朝《永徽律》的律文註釋全書,因爲在《永徽律》執行過程中對律文的理解有差異,故由長孫無忌等進行了疏解,每條下附有說明和解釋,隨律頒行,由於它是官方編寫,又由皇帝命令頒行全國,具有極大權威性,成爲了唐代官吏審理案件的標準。唐時原稱《疏律》,其後宋朝沿用,直到元朝才通稱爲《唐律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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