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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孝文帝的主要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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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跋宏(467年10月13日—499年4月26日),又名元宏,即北魏孝文帝。南北朝時期北魏第六位皇帝,中國歷史上傑出的少數民族政治家、改革家。

北魏孝文帝的主要事蹟

拓跋宏是北魏獻文帝拓跋弘長子,即位時僅5歲,改年號爲延興。由於北魏實行子貴母死制度,拓跋宏在被立爲太子時,生母即被賜死,由祖母馮太后撫養成人。拓跋宏即位時年紀太小,由祖母馮皇太后執政。

太和十四年(490年),孝文帝正式親政。親政後,進一步推行改革。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從平城遷都洛陽;後又改鮮卑姓氏爲漢姓,藉以改變鮮卑風俗、語言、服飾。此外,鼓勵鮮卑和漢族通婚;評定士族門第,加強鮮卑貴族和漢人士族的聯合統治;參照南朝典章制度,制定官制朝儀。孝文帝的改革,對各族人民的融合和各族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孝文帝拓跋宏病逝,享年33歲,諡號孝文皇帝,廟號高祖,葬於長陵。

少年垂拱

主詞條:拓跋弘、馮太后

北魏皇興元年八月戊申日(農曆八月二十九日,467年10月13日),拓跋宏生於當時北魏的首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紫宮 。是獻文帝拓跋弘之長子,母親李夫人,中山大族李惠之女。拓跋宏未生之時,獻文帝的嫡母馮太后臨朝,獻文帝皆聽命於母后;拓跋宏降生之後,馮太后才歸政,並親自撫養皇長子宏。

皇興三年(469年)六月辛未日,年僅三歲的皇長子拓跋宏被立爲皇太子 。皇興五年(471年)八月丙午日,受父禪即帝位,改年號爲延興 。由於北魏實行子貴母死制度,拓跋宏在被立爲太子時,生母即被賜死,由祖母馮太后一手撫養成人。

孝文帝初即位,太上皇拓跋弘仍然總攬朝政。當時,北魏連年水旱,租調繁重,官吏貪暴,百姓流離,各族人民的反抗鬥爭連綿不斷。延興元年(471年)九月,青州高陽民封辯聚衆千餘人,自稱齊王。十月,沃野、統萬二鎮敕勒族叛魏,朔方民曹平原率衆攻破石樓堡,殺軍將;十一月,司馬小君起兵於平陵。延興二年(472年)二月至三月,東部敕勒與連川敕勒相繼謀叛,北入柔然;七月,光州民孫晏、河西民費也頭聚衆反。延興三年(473年)二月,北魏朝廷發佈詔令,規定凡縣令能肅清一縣“劫盜”的,兼治二縣,同時享受二縣令的待遇;能肅清二縣“劫盜”的,兼治三縣,三年後升遷爲郡太守。二千石官吏也是這樣,三年後升遷爲刺史。太上皇拓跋弘攬政數年,還先後採取了一些獎勵廉吏、嚴懲貪污、減輕租賦、勸課農桑等相應措施,但都收效不大,局面一直沒有多大改變。據統計,僅從孝文帝即位的延興元年至太和四年(471—480年)的十年之中,有史可考的各地暴動、反叛事件就達二十幾起之多,北魏政局處於嚴重動盪之中 。

承明元年(476年)六月,拓跋宏剛滿十歲時,太上皇拓跋弘被其嫡祖母馮太后毒死,馮太后以太皇太后的名義二次臨朝稱制,改年號爲太和。拓跋宏在位初期,嫡祖母馮太后以他的名義頒佈措施。馮太后足智多謀,能行大事,生殺賞罰,決之俄頃,具有豐富的政治經驗和才能,自太和元年(477年)以後,開始在社會風俗、政治、經濟等方面進行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有意識地進行漢化。太和七年(483年)十二月,她下令禁絕“一族之婚,同姓之娶”,從婚姻上改革鮮卑舊俗,太和八年(484年)六月,下詔班制俸祿;太和九年(485年)、十年(486年),馮太后又以拓跋宏的名義親自主持頒行了重要的均田制和三長制,給北魏社會帶來重大的變化。孝文帝拓跋宏自幼在馮太后的撫育、培養下長大成人,對祖母十分孝敬,性又謹慎,自太后臨朝專政,他很少參決朝政,事無大小,都要稟承馮太后旨意 。

獨攬大政

太和十四年(490年),孝文帝拓跋宏年滿二十三歲,在馮太后的長期嚴格教育和直接影響下,他不但精通儒家經義、史傳百家而才藻富贍,而且積累了豐富的治國經驗,增長了實際才幹,這些都爲後來的改革大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年九月,馮太后病逝。孝文帝哀傷至極,大哭三日。他痛哭失聲地對臣下說:“朕自幼承蒙太后撫育,慈嚴兼至,臣子之情,君父之道,無不諄諄教誨。 ”又在詔書中說:“朕幼年即帝位,仰恃太后安緝全國。朕的祖宗只專意武略,未修文教,又是她老人家教導朕學習古道。一想起太后的功德,朕怎能不哀慕崩摧?內外大臣,誰又不哽咽悲切?”從此以後,孝文帝獨自挑起了改革的重擔。太和十七年(490年),24歲的拓跋宏開始親政。孝文帝繼承太后遺志,重用漢族士人,在各方面進一步實施改革,全盤推行漢化。他模仿漢族王朝的禮儀,作明堂、建太廟、正祀典、迎春東郊、親耕藉田,祭祀舜、禹、周公、孔子,養國老、庶老,允許羣臣守三年之喪。

太和十五年(491年)十一月,他仿照漢人官制,大定官品,考覈州郡官吏,他在考課詔中規定:“二千石官吏考在上上的,試充四品將軍,賜乘黃馬一匹;考在中上的,委任五品將軍;考在上下的賜給衣服一套。”同年冬天,設太樂官,議定雅樂,除去鄭、衛之音;命中書監高閭與樂官討論古樂,依據儒家六經,參照各國音樂志,制定聲律。太和十六年(492年)正月,頒佈五品詔,詔令規定:宗室遠屬不是太祖拓跋珪子孫和異姓封任的都降爲公,公降爲侯,侯降爲伯,子、男不變。名稱雖易,但品秩如前,公爲第一品,侯第二品,伯第三品,子第四品,男第五品。又命令羣臣議五行之次,採納祕書丞李彪等人的建議,以爲晉承曹魏爲金德,北魏應承晉爲水德。四月,頒佈新律令,廢除了北魏初年殘酷的車裂、腰斬,改爲梟首、斬首和絞刑三等,把夷五族、夷三族等酷刑加以降等,夷五族降止同祖,夷三族降止一門,門誅降止本身 。

南遷洛都

孝文帝拓跋宏親政後,首先整頓吏治,頒佈俸祿制,立三長制,實行均田制。孝文帝推行漢化最重要的措施是遷都洛陽。北魏長期都於平城,平城偏北地寒,六月風雪,風沙常起。偏北的地理位置更不利於北魏對整個中原地區的統治,孝文帝決定遷都洛陽。爲保證遷都順利進行,孝文帝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太和十七年(493年)五月,他召集百官,宣稱要大舉伐南朝齊,計劃在南伐途中造成遷都的既成事實。在朝會上,任城王拓跋澄站出來反對,退朝後,他立即召見任城王澄,屏退左右,單獨與澄計議說:“這次舉動,的確不易。但國家興自塞外,徙居平城,這裏是用武之地,不能實行文治,今將移風易俗,實在難啊!崤函帝宅,河洛王裏,朕想趁此南伐大舉而遷居中原,不知任城意下如何?”拓跋澄被提醒,立即表示贊同。六月,即刻下令修造河橋,以備大軍渡河;並親自講武,命尚書李衝負責武選,選擇才勇之士。七月,立皇長子拓跋恂爲太子,發佈文告,移書齊境,聲稱南伐;下詔在揚、徐二州徵集民丁、召募軍隊;又使廣陵王拓跋羽持節安撫北方六鎮,調發精騎。至此,準備基本就緒。

太和十七年(493年)八月,孝文帝拜辭馮太后永固陵,率領羣從百官,步騎百餘萬從平城出發南伐。命太尉拓跋否與廣陵王拓跋羽留守平城,以河南王拓跋幹爲車騎大將軍,負責關右一帶的軍事,與司空穆亮、安南將軍盧淵、平南將軍薛胤等共同鎮守關中。 臨行之際,太尉拓跋丕奏請以宮人相從,孝文帝厲聲斥責說:“臨戎不談內事,不得妄請。”大軍列隊出城,一路之上,陣容整齊,浩浩蕩蕩,所過之處,秋毫無犯,經恆州、肆州,於太和十七年(493年)九月底抵達洛陽。時值深秋,陰雨連綿,大軍就地休息待命。當時許多鮮卑大臣雖不願內遷,但更畏懼南伐,故只得相從,不敢再提出異議,遂定遷都大計。

太和十八年(494年)孝文帝正式宣佈遷都洛陽。隨着遷都的`進行,大批鮮卑人源源不斷地涌入內地,北魏政府又面臨着許多新問題:鮮卑人的習俗是編髮左衽,男子穿袴褶,女子衣夾領小袖,多數人不會說漢語,這些都不符合中原的習俗;且新遷之民初來洛陽,居無一椽之室,食無擔石之儲,不擅農業,人心戀舊。如不及時解決這些問題,將會嚴重地阻礙各民族之間的交往和經濟文化的發展,不利於北魏政權的鞏固。在王肅、李衝、李彪、高閭等漢族士人的支持下,遷洛之後,孝文帝立即着手改革鮮卑舊俗,全面推行漢化。

革俗漢化

太和十八年(494年)十二月二日,孝文帝下詔禁止士民穿胡服,規定鮮卑人和北方其他少數民族人民一律改穿漢人服裝,朝廷百官改着漢族官吏朝服。幾天後,又下詔免除代遷戶三年的租賦,鼓勵他們在政府新授給的土地上耕種;他們中的許多人還被選爲羽林、虎賁,充當禁衛軍。恰在這時,蕭道成的侄子蕭鸞殺海陵王蕭昭文,篡位自立,稱明帝。消息傳來,孝文帝怒斥蕭鸞不忠不義,遂以此爲藉口,興師問罪。他先派行徵南將軍薛真度向襄陽,大將軍劉昶向義陽,徐州刺史拓跋衍向鍾離,平南將軍劉藻向南鄭,分四路大舉伐齊。十二月底,又親率大軍三十萬南伐,渡淮河直抵壽陽。由於壽陽防守嚴密,魏軍不能攻下,只好放棄壽陽沿淮河東攻鍾離。次年三月,孝文帝被迫撤兵。

太和十九年(495年)五月下旬,孝文帝從前線回到洛陽,不顧鞍馬勞頓,又立即召集羣臣,商議禁絕胡語。六月,正式發佈詔令:“不得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若有違者,免所居官。” 當月,孝文帝又發佈詔令,規定遷到洛陽的鮮卑人,死後要葬在河南,不得還葬平城。於是,從代郡遷到洛陽的鮮卑人全都成爲河南郡洛陽縣人。孝文帝又依據古代《周禮》中的制度,下詔去長尺,廢大斗,改重秤,頒行全國。太和十九年(495年)八月,洛陽金墉宮建成,詔令在洛陽城內設立國子學、太學、四門小學。九月,新都營繕工程初步告竣,平城六宮、文武全部遷到了洛陽。

太和二十年(496年)正月,孝文帝下令改鮮卑複姓爲單音漢姓。他在詔令中說:“自代郡遷到洛陽的諸功臣舊族,姓或重複,都要更改。”於是,皇族拓跋氏改姓元氏,改拔拔氏爲長孫氏、達奚氏爲奚氏、乙奚氏爲叔孫氏、丘穆陵氏爲穆氏、步六孤氏爲陸氏、賀賴氏爲賀氏、獨孤氏爲劉氏、賀樓氏爲樓氏、勿忸於氏爲於氏、尉遲氏爲尉氏,其餘所改,不可勝紀。改姓以後,鮮卑族姓氏不再重複奇僻,與漢姓完全相同,鮮卑族在漢化的道路上又邁出了新的一步。爲使鮮、漢兩族進一步融合,孝文帝還大力提倡鮮卑人與漢人通婚。他帶頭納范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羲、太原王瓊、陝西李衝等漢族大士族的女兒以充後宮,並親自爲六弟聘室,命長弟咸陽王元禧聘故潁川太守陝西李輔女,次弟河南王元幹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樂女,次弟廣陽王元羽聘驃騎諮議參軍滎陽鄭平城女,次弟潁川王元雍聘故中書博士范陽盧神寶女,次弟始平王元勰聘廷尉卿陝西李衝女,季弟北海王元祥聘吏部郎中滎陽鄭懿女。六個王妃中,除代郡穆明樂女出於鮮卑八大貴族之一外,其餘都是中原的著名漢族大士族。孝文帝還採用魏晉的門第等級制度,在鮮卑貴族中分姓定族,根據姓族等級高低分別授以不同的官位、給予不同的特權。

孝文帝的漢化改革使鮮卑經濟、文化、社會、政治、軍事等方面大大的發展,緩解了民族隔閡,史稱“孝文帝中興”。

平定反叛

太和二十年(496年)八月,孝文帝巡幸嵩嶽,皇太子元恂留守金墉城。元恂素不好學,體又肥大,最怕洛陽的炎熱天氣,每每追樂舊都,常思北歸;又不願說漢語、穿漢服,對所賜漢族衣冠盡皆撕毀,仍舊解發爲編髮左衽,頑固保持鮮卑舊俗。中庶子高道悅多次苦言相勸,他不但毫無悔改之意,反而懷恨在心。孝文帝出巡給了他可乘之機,遂與左右合謀,祕密選取宮中御馬三千匹,陰謀出奔平城,並親手殺死高道悅於宮禁之中。事發後,領軍元儼派兵嚴密防遏各宮門,阻止了事態的發展。第二天清晨,尚書陸琇馳馬奏報,孝文帝聞訊大驚,中途急急折返洛陽,當即引見元恂,怒不可遏,列舉其罪,親加杖責,又令咸陽王元禧等人代替自己打了元恂一百多杖,直打得皮開肉綻,才拖出門外,囚禁於城西別館。十月,孝文帝在清徽堂引見羣臣,議廢太子恂。十二月,廢元恂爲庶人,囚禁於河陽無鼻城。次年四月,孝文帝巡幸長安,御史中尉李彪祕密上表,告發元恂又與左右謀反。孝文帝得報,急派咸陽王禧與中書侍郎邢巒率人帶着毒酒趕赴河陽,逼令元恂自盡,時年十五歲 。

元恂被廢的當月,恆州刺史穆泰、定州刺史陸睿相互合謀,暗中勾結鎮北大將軍元思譽、安樂侯元隆、撫冥鎮將魯郡侯元業、驍騎將軍元超及陽平侯賀頭、射聲校尉元樂平、前彭城鎮將元拔、代郡太守元珍等人,陰謀推舉朔州刺史陽平王元頤爲首領,起兵叛亂。元思譽,汝陰王元天賜之子,景穆太子之孫;元業,平陽公元丕之弟;元隆、元超皆爲元丕之子。這些人大都是鮮卑舊貴及其後裔,他們不滿意孝文帝親任中原儒士,他們對於遷都變俗、改官制服、禁絕舊語都抱着反對的態度。元丕甚至公然在盛大的朝會上獨穿鮮卑舊服而毫無顧忌,孝文帝看他年老體衰,也不強責。遷洛之初,元隆、元超還曾企圖劫持太子元恂留居平城,起兵割據雁門關以北的恆、朔二州,陰謀雖未得逞,但叛逆之心不死,這次又與穆泰等人醞釀更大的叛亂。

元頤佯裝許諾,以穩住穆泰等人,暗中將叛亂陰謀密報朝廷。時任城王元澄臥病在牀,孝文帝立即召見他。元澄受命,倍道兼行,經雁門往北直趨平城(恆州治所)。先遣侍御史李煥單騎入城,出其不意,曉諭穆泰同黨,示以禍福,叛黨頃刻瓦解。穆泰無計可施,倉促率麾下數百人攻煥,不克,敗走城西,束手就擒。元澄窮治穆泰同黨,收陸睿等百餘人下獄,民間帖然;並將平叛始末寫成奏章上報朝廷。

太和二十一年(497年)正月,立皇子元恪爲太子。叛亂平息後,孝文帝以鮮卑舊貴和北方各少數族酋長不堪暑熱,允許他們秋居洛陽,春還部落,當時人稱他們爲“雁臣” 。

御駕南伐

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六月,孝文帝一行渡渭水入黃河,東還洛陽。返京後的第三天,即下令徵發冀、定、瀛、相、濟五州兵卒二十萬,準備再次大舉南伐。經過一番準備,八月,孝文帝率六軍從洛陽出發,使任城王元澄與僕射李衝、御史中尉李彪等人留守京城,命皇弟彭城王勰暫領中軍大將軍。孝文帝引兵直趨襄陽,彭城王元勰等三十六軍前後相繼,衆號百萬,吹脣拂地。兵至赭陽,留諸將攻取,自率兵南下奔襲宛城,當晚攻克外城。房伯玉率衆堅守,魏軍不能取勝。孝文帝留咸陽王元禧等人攻南陽,自引兵至新野,又遭到齊新野太守劉思忌的頑強抵抗,直到十月,仍然不能攻下。齊明帝急派大將崔慧景率步騎二萬餘人增援襄陽。

十一月,南齊韓秀芳等十五將投降北魏,魏兵纔在沔水以北取得一次勝利。戰爭相持到第二年三月,北魏終於攻佔了雍州的南陽、新野、南鄉等郡,劉思忌被殺,房伯玉被迫出降。繼而大敗崔慧景、蕭衍於鄧城,斬首、俘獲二萬餘人。孝文帝乘勝率衆十萬圍攻樊城,齊雍州刺史曹虎閉門自守。但渦陽一戰,魏軍失敗,一萬多人被殺,三千多人被俘,軍資器械財物損失上千萬。北魏急調步騎十餘萬往援渦陽,才迫使齊軍撤退。九月,孝文帝得知齊明帝死訊,乃下詔稱說“禮不伐喪”,引兵而還。歸途中,身患重病,十多天不能引見侍臣,經過急救,方纔轉危爲安。

太和二十三年(499年)一月,孝文帝風塵僕僕地回到洛陽,儘管病魔纏身,但還是堅持上朝理事。南齊爲了奪回雍州所失各郡,派太尉陳顯達督率平北將軍崔慧景軍四萬擊魏,屢破魏將元英,圍攻襄陽以北三百里的馬圈城達四十餘日,城中糧食斷絕,將士以死人肉和樹皮充飢,魏兵被迫突圍,死傷千餘人。陳顯達又派軍奪回南鄉郡,給北魏造成嚴重的軍事壓力。三月初,孝文帝抱病又一次離洛陽御駕親征,命於烈居守,以右衛將軍宋弁相輔助 。

晚年病世

孝文帝自染病以來,彭城王元勰常在身邊侍奉醫藥,晝夜不離左右,飲食必先嚐而後進,蓬首垢面,衣不解帶,睡不安席。孝文帝久病心煩,易於動怒,侍臣稍有過失,動不動就要誅斬。魏軍進至馬圈城,與齊軍相遇,孝文帝堅持親自部署指揮戰鬥。三月底,孝文帝病情惡化,被迫北還,行至谷塘原,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四月初一日,孝文帝崩於谷塘原之行宮,時年三十三歲。

孝文帝駕崩後,彭城王元勰與任城王元澄祕密商議,恐孝文帝逝世的消息外露,南齊陳顯達返兵追逼,故祕不發喪;行抵宛城的時候纔派遣中書舍人張儒奉詔徵太子元恪前來,將孝文帝逝世的消息公諸於衆。太子元恪到了魯陽之後,才爲孝文帝舉行喪禮,正式即皇帝位,是爲宣武帝。五月,宣武帝葬孝文帝於長陵(洛陽湹水以西),廟號高祖。

政治

創三長制

太和十年(486年),北魏政府以三長制取代宗主督護制,採用鄰、裏、黨的鄉官組織,抑制地方豪強蔭庇大量戶口。關於三長制的設立,《魏書》提到:“舊無三長,惟立宗主督護,所以民多隱冒,五十、三十家方爲一戶。衝以三正治民,所由來遠,於是創三長之制而上之。” 北魏政府與地方豪強的矛盾,究其根本是經濟上的矛盾,焦點是豪強所包藏的衆多人口。孝文帝定三長制,既是對地方行政制度的發展,更是國家同地方豪強爭奪戶口的一次變革。太和十年(486年)“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一里長,五里立一黨長,長取鄉人強謹者” ,“初立黨、裏、鄰三長,定民戶籍” 。

整頓吏治

延興二年(472年),政以久任,滿一年升遷一級;治績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處罰,甚至降級。實行俸祿制之前,北魏律對貪污罪分爲“枉法”與“義贓”,胡三省注《資治通鑑》雲:“枉法,謂受賕枉法而出入人罪者。義贓,謂人私情相饋遺,雖非乞取,亦計所受論贓。 ”爲嚴懲貪污,班祿之後孝文帝與文明太后親自辦理一件典型大案,即汝陰王南安王貪污案。 汝陰王、南安王“黷貨聚斂”,按懲貪法令應當處以死刑。但他們貴爲皇親,身份特殊,故而孝文帝與文明太后召集大臣討論“爲存親以毀令,爲欲滅親以明法”。文明太后並不支持大臣們提出的特赦建議。最終兩王免於死刑,“削除封爵,以庶人歸第,禁錮終身”, 受到比較重的處罰。

頒俸祿制

太和八年(484年),頒俸祿制,申明俸祿以外貪贓滿一匹絹布的處死。次年頒行的均田令中,又規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職高低給一定數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準買,離職時移交下任。官俸制頒行不久,孝文帝開始推行爵祿制。官、爵是統治階級兩大系統,與北魏官制相比,北魏的授爵更加寬鬆,戰亂時期多向部落貴族、軍功貴族授爵。當時爵位僅爲一種榮譽,又稱爲“假爵”,與經濟利益無關,因此有濫授現象。 至孝文帝時,要爲有爵者班俸,勢必清理這些虛封。

俸祿制的推行,初衷是爲了解決官吏的收入問題、打擊腐敗,但在推行過程中並未實現這兩個目標。清廉的官員依舊生活清苦,地方官吏收入差距拉大,有爵者與無爵者不僅存在榮譽上的差別,還出現了收入上的差別。貪污問題沒有得到根除,反而刺激一些鉅貪出現,而鎮將的貪污聚斂更是誘發了邊疆不安定因素。

考課法

孝文帝改革後,官吏來源的主渠道是門閥以及與門閥制度相應的選舉制度,這種選官方式必然造成一部分官員依靠門資佔據官位卻缺乏相應的能力。考課制度是對任官制度的調整和補充,本意是通過考績監督官員的行政行爲,併爲官員升黜提出參考標準。北魏考課法分爲外考法令與內考法令,外考法令是針對地方官的考課法令,內考法令或稱內令,是針對中央官的考課法令。

史載:“孝文帝,勵精求理,內官通班以上,皆自考覈,以爲黜陟。 ”內考令的對象是內官“通班以上。孝文帝改革之後,考課制度不可避免地與選舉制度相銜接,但在實施中也保留了任人取賢的精神。與重視門第的選舉制度相比,北朝對官員的評估不是一味地只看門第。孝文帝對官吏的考察十分重視,並且要求嚴格。三年一次考績,考察官員對通經的理解,多次考試之後才決定升降與否,以此來顯示官吏的能力水平。

改革官制

太和年間,孝文帝議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從。從品爲北魏之首創。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標準,將代北以來的鮮卑貴族定爲姓、族,姓爲高,族次之,其中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勳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言,一同四姓。”所謂四姓,一說爲中原漢族高門崔、盧、李、鄭,一說爲漢族甲、乙、丙、丁四種郡姓,前者似爲確。班定姓族,使鮮卑貴族與漢士族得以進一步結合 。

遷都洛陽

爲了便於學習和接受漢族先進文化,進一步加強對黃河流域的統治,孝文帝決心把國都從平城(今山西大同市)遷到中原地區。太和十七年(493年),孝文帝親自率領步兵騎兵三十多萬南下,從平城出發,到了洛陽。正好碰到秋雨連綿,行軍發生困難。於是決定遷都洛陽。

重視門閥

孝文帝改革後,北魏選舉重視門資,高門子弟以此入仕,佔據相當數量的職位,他們的子弟又不斷以同樣的方式起家、升遷,逐漸造成一個龐大的官僚集團。與此同時,軍功貴族和寒門出身的官吏也佔有一定比例。如果考課法正常運作,官吏各有升遷與淘汰,那麼官僚集團內部尚可以健康循環。但如上文所提到的,考課法的實施逐漸流於形式,官吏無論才能如何大多被評定爲不升不降的等級。官僚集團失去活動力,漸漸膨脹,到北魏後期出現官少人多的現象。

經濟

頒行均田

太和九年(485年),北魏政府頒佈了均田令,對不同性別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詳盡的受田規定。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別。露田種植穀物,不得買賣,七十歲時交還國家。桑田種植桑、榆、棗樹,不須交還國家,可以出賣多餘的部分,買進不足的部分。還規定授土地時對老少殘疾鰥寡都給予適當的照顧。

變革稅制

延興五年(475年),爲改變過去州、郡、縣爭收租調的混亂局面,北魏政府確定只能由縣一級徵收,徵收時禁止使用大斗、長尺、重秤。

改革租制

太和十年(486年),孝文帝對租調製度也進行了相應的改革。新租調規定以一夫一婦爲徵收單位,每年交納帛一匹,粟二石。十五歲以上的未婚男女,從事耕織的奴婢每八人,耕牛每二十頭的租調,分別相當於一夫一婦的數量。

軍事

平定叛亂

太和二十年(496年)八月,孝文帝巡幸嵩嶽,太子元恂留守金墉城。孝文帝出巡給了他可乘之機,遂與左右合謀,祕密選取宮中御馬三千匹,陰謀出奔平城,並親手殺死高道悅於宮禁之中。事發後,領軍元儼派兵嚴密防遏各宮門,阻止了事態的發展。孝文帝聞訊大驚,中途急急折返洛陽,怒不可遏,列舉其罪,親加杖責。後議廢太子恂,並逼令元恂自盡,時年十五歲。

元恂被廢的當月,恆州刺史穆泰、定州刺史陸睿相

拓跋宏碑文

拓跋宏碑文

互合謀,暗中勾結鎮北大將軍元思譽、安樂侯元隆、撫冥鎮將魯郡侯元業、驍騎將軍元超及陽平侯賀頭、射聲校尉元樂平、前彭城鎮將元拔、代郡太守元珍等人,陰謀推舉朔州刺史陽平王元頤爲首領,起兵叛亂。

元澄受命,倍道兼行,經雁門往北直趨平城(恆州治所)。先派遣侍御史李煥單騎入城,出其不意,曉諭穆泰的同黨,向他們說明利害,叛黨頃刻瓦解。穆泰見無計可施,倉促率麾下數百人攻打李煥,失敗之後逃到城西,束手就擒。元澄將穆泰同黨全部平定,將陸睿等百餘人下獄;並將平叛始末寫成奏章上報朝廷。

南伐蕭齊

太和二十二年(498年)六月,孝文帝下令徵發冀、定、瀛、相、濟五州兵卒二十萬,準備大舉南伐。孝文帝引兵直趨襄陽,彭城王勰等三十六軍前後相繼,衆號百萬。兵至赭陽,留諸將攻取,自率兵南下奔襲宛城,當晚攻克外城。房伯玉率衆堅守,魏軍不能攻克。

孝文帝留咸陽王元禧等人攻南陽,自引兵至新野,又遭到南齊新野太守劉思忌的頑強抵抗,直到十月,仍然不能攻下。齊明帝急派大將崔慧景率步騎二萬餘人增援襄陽。十一月,南齊韓秀芳等十五將投降北魏,魏兵纔在沔水以北取得一次勝利。戰爭相持到第二年(499年)三月,北魏終於攻佔了雍州的南陽、新野、南鄉等郡,劉思忌被殺,房伯玉被迫出降。繼而大敗崔慧景、蕭衍於鄧城,斬首、俘獲二萬餘人。孝文帝乘勝率衆十萬圍攻樊城,齊雍州刺史曹虎閉門自守。但渦陽一戰,魏軍失敗,一萬多人被殺,三千多人被俘,軍資器械財物損失上千萬。北魏急調步騎十餘萬往援渦陽,才迫使齊軍撤退。九月,孝文帝得知齊明帝死訊,乃下詔稱說“禮不伐喪”,引兵而還。歸途中,身患重病,十多天不能引見侍臣,經過急救,方纔轉危爲安。

太和二十三年(499年)三月初,孝文帝抱病又一次離洛陽御駕親征,四月初一日,孝文帝崩於谷塘原之行宮。 南征之事中途作罷。

外交

對南齊

在南齊永明之後,南北對抗的均勢被打破,孝文帝遷都洛陽之後已處於積極進攻的主導地位。其實,往前追溯,自劉宋元嘉年間北魏太武帝拓跋燾南侵、泰始年間北魏攻佔青齊,南朝不斷遭受巨大的軍事壓迫。在此基礎上,孝文帝繼位之後,便不斷加強對南朝的軍事攻勢,而且表現出日益強烈的統一江南的願望,其決然遷都洛陽等重大舉措則是統一戰略的一個環節。當然,對於孝文帝之南征及其統一戰略,朝臣之中多有分歧,甚至出現激烈的爭議。

在新的南進戰略下,北魏利用南朝宋齊易代之機興兵淮北。魏孝文帝在主政之前,對於征服江南,統一全國。 由於受到馮太后的影響,似乎已有成策。其親政後,進一步明確相關南征戰略,並不斷親率大軍,發動對南齊的軍事攻勢,表現出強烈的統一江南的願望。正是在這一願望的驅使下,孝文帝親政後不斷謀劃對南朝的戰爭,並決意將都城遷移至洛陽。

對高句麗

至北魏踐祚,秉承華夏之主的繼承地位,其對周邊部族、勢力集團的封晃直接繼承了既往王朝的傳統。北魏顯現拉攏他們“天下一家”的姿態,試圖保持國際影響力,將原有的國際體系繼續維持下去。對高句麗的冊封就是明顯的例證。實際上,這是“羈縻”政策在特殊形勢下的變化。取得華夏正統名分最大益處即是可以使得北魏統治者減少在其擴張中遇到的阻力,而在與實力層面相同的對手競爭中贏得政治上的主動地位 。

孝文帝太和年間,魏麗關係基本理順。從孝文帝承明元年(476年)六月至太和十八年(493年)十月遷都洛陽,期間十八年之久,雙方基本保持了友好往來。北魏力主與東夷諸部建立和平關係,保證東部地帶的平穩;高句麗在時任國王高鏈主持下也朝着與魏交好的方向推進雙方關係,致使此時期雙邊關係一直保持了較爲和平穩定的態勢。期間,太和十五年(490年),高句麗王高鏈逝世,而業已親政北魏的孝文帝特爲高鏈舉行了隆重的哀悼大禮 。

文化

移風易俗

孝文帝遷都洛陽後,督使鮮卑族禁着胡服,改穿漢人服裝;朝廷上禁鮮卑語,改說漢話;規定鮮卑貴族在洛陽死後,不得歸葬平城,並改他們的籍貫爲河南洛陽,改鮮卑姓爲漢姓;鮮卑貴族門閥化,提倡他們與漢族高門通婚等。

洛陽聚集着大量的鮮卑貴族,孝文帝爲了推廣漢文化,不惜以徹底清除本民族文化爲代價,禁止這些鮮卑貴族延續本民族語言、傳統、風俗。但孝文帝推行漢化之後不久,在洛陽發現仍有婦女穿民族服裝。

儒佛文化

孝文帝改革後,儒家文化爲代表的漢文化在洛陽取得壓倒性的優勢。作爲首都,洛陽集中了全國的文化精英。這也是令南朝人感慨“衣冠士族,並在中原”的緣故。除鮮卑文化、漢文化之外,佛教文化也在洛陽大行其道,使得洛陽文化呈現出少數民族、宗教文化與漢文化相結合的特徵。

在佛教信仰在洛陽大行其道,與孝文帝大力引入禮教改革北魏風俗文化相結合,形成北魏佛教信仰的一個特徵,即儒家思想與宗教觀念的融合。高層次的知識分子如顏之推,在談到佛教時充分肯定其宗教義理和社會功能,對批判佛教的言論給以多方面駁斥。呂思勉論說南北朝宗教信仰時,曾提到:“中國人之於佛,流俗雖不免迷信,士大夫之有識者,固多能知其教義。既能知其教義,自知其理與儒、道無二,而建寺、造像等,徒爲煩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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