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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孝文帝的歷史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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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是一位卓越的少數民族的政治家、軍事家和改革家。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北魏孝文帝的歷史貢獻,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北魏孝文帝的歷史貢獻

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是一位卓越的少數民族的政治家、軍事家和改革家。他崇尚中國文化,實行漢化,禁胡服、胡語,改變度量衡,推廣教育,改變姓氏並禁止歸葬,提高了鮮卑人的文化水準,是西北方各民族陸續進入中原後民族融合的一次總結,對中國起了重要的作用。

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是北魏獻文帝拓跋弘的長子,史稱“魏國”,公元471年,拓跋宏才5歲的時候,獻文帝就把皇位讓給了他。北魏拓跋家一直引用漢武帝的老辦法,“立其子殺其母”,就是在立兒子做太子的同時,殺掉太子的母親,以此來防止呂后那樣的悲劇重演。

拓跋宏的生母也是這樣被殺死的,孝文帝拓跋宏是北魏獻文帝拓跋弘的長子,北魏的第6位國君。年幼的拓跋宏只能由祖母撫養,所以在471年至490年的20年間,政權一直由太皇太后馮氏把持。

公元490年,24歲的拓跋宏開始親政,他開始大刀闊斧地進行漢化改革,孝文帝當政後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遷都洛陽。魏晉南北朝時代是北方草原遊

北魏的前身爲北方少數遊牧民族鮮卑族,該民族自東漢以來,經常與漢人接觸,不僅佔據匈奴故地,而且據有東起遼東,西至隴西大片土地,由於拓跋氏的掘起,統一了北方,建立了由少數民族爲主人的北魏政權。

鮮卑起源於北方的遊牧民族,最初拓跋部處於原始社會末期,自拓跋珪後的強大,原始社會解體,步入了奴隸社會時期,又由於中原漢族文化的影響,在奴隸制沒有充分得到發展的情況下,很快就過渡到封建社會了。

拓跋氏本系遊牧爲生,由北向南推進中,接觸到漢人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在從遊牧業轉向農業的同時,亦必然棄逐水草而居轉向漢人的定居農業生產生活方式,於是,爲進一步改變落後統治制度,吸納接受漢人先進的文明,向漢人學習,在孝文帝時代掀起漢化運動的高潮,亦就成順理成章之事了。

北魏的漢化運動主要倡導實施者爲孝文帝,他登上皇位之後勵精圖治,在統一的北方大膽的實行漢化運動,其主要的內容有遷都、改革官制、禁止胡語、胡服、改鮮卑姓爲漢姓、禁止同族通婚、禮樂刑法等六方面進行漢化改革。

牧民族與南方中原漢族文化大融合大碰撞的時代,這期間北魏孝文帝的漢化運動掀起了民族大融合的高潮。

北魏統一北方後,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仍然尖銳,北魏統治集團與各族人民的階級矛盾上升爲主要矛盾。青、齊、洛、豫、冀、秦、雍、徐、兗等州相繼發生起義,北方邊鎮一帶反抗逃亡頻繁。北魏統治集團與漢族地方豪強的.矛盾、北魏統治集團內部,封建中央集權與舊部落顯貴的矛盾也十分尖銳。要解決這些矛盾必須進行政治、經濟、文化全面地深入地改革。孝文帝就承擔並且實施了這樣的改革。

第一,班俸制代替斷祿制。北魏官吏塬無俸祿,中央官吏按等級得到戰爭中獲得的財物、隸戶。地方官吏只要上繳額定的租調,就可以任意蒐括、貪污,舊制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谷二十石。有的州縣只產麻布,因此,又令每戶出帛一匹二丈,存放州庫,作爲官府委託商人調換布帛之用。有的商人籍此漁利。公元484年魏孝文帝下詔:「始班俸祿,罷諸商人,以簡民事,戶增調帛叄匹,谷二斛九鬥,以爲官司之祿。均預調爲二匹之賦,即兼商用。……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公元485年頒佈均田令中規定:「諸宰民之官,各隨地給公田,刺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別駕各八頃,縣令、郡丞六頃。更代相付。賣者坐如律。」使開國以來形成的貪污之風有所收斂。

第二,以叄長制代替宗主督護制。西晉末由於北方長期戰亂,基層行政機構瓦解,出現以宗法關係爲紐帶,集軍事、政治、經濟爲一體的塢堡。塢堡主管轄着前來依附的中小地主,衆多的農民,部曲佃客。北魏初實行塢堡主任宗主督護制,所以民多隱冒,五十、叄十家方爲一戶。公元486年開始實行叄長制,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一里長,五里立一黨長。負責督察戶口,催督租賦,徵發徭役和兵役,推行均田令,從而健全了縣以下基層行政機構。使國家從中央到基層的行政體制得以完善。

第叄,實行均田制。北魏時由於豪強地主佔有大量土地,而很多農民又得不到土地,農民或轉入私門,成爲豪強地主的隱戶,或亡聚山澤起義反抗。隱戶增多,使國家稅、賦減少。農民的反抗,動搖着國家的統治,爲了緩和這一社會矛盾,公元485年孝文帝頒佈了均田令:「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叄十畝。

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叄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還受之盈縮……」

均田令是北魏初期在舊都平城實行的計口授田、畿內課田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和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均田令並沒有觸動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其實質是在保障鮮卑貴族和漢族地主階級利益的前提下,束縛農民於土地,強迫他們墾種土地,以增加封建國家的租調收入和徭役來源。均田令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自耕農民對所耕土地的佔有,一些無地或少地的農民也多少得到了一些荒田。從而穩定了社會秩序,促進了生產的發展。

北魏在實行叄長制的同時,還頒了新的租調製,規定一夫一婦每年出帛一匹,粟二石;15歲以上未婚的男女14人,從事耕織的奴婢8人,耕牛20頭,其租調與一夫一婦數量相同。由於以一夫一婦爲徵收單位,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宗主的營私舞弊,一般農戶的負擔略有減輕。流散的農民被強制定居,許多蔭戶戶口脫離了宗主豪強。國家納稅戶口及租調收入增加了。

公元495年孝文武遷都洛陽。他向任城王元澄講了遷都的理由:「今日之行,誠知不易,但國家興自北土,徙居平城,雖富有四海,文軌未一,此間用武之地,非可文治,移風易俗,信爲甚難。崤函帝宅,河洛王裡,因茲大舉,光宅中塬,」元澄回答:「伊洛中區,均天下所據,陛下制御華夏,輯平九服,蒼生聞此,應當大慶。」爲了遷都洛陽,孝文帝於公元439年十月「幸金墉城。詔徵司空穆亮與尚書李衝,將作大匠董爵經始洛京。已卯,幸河南城。……乙未解嚴,設壇於滑臺城東,告行廟以遷都之意。」

遷都之後,又進行了禁胡服、斷北語、改姓氏、定族姓等一系列移風移俗的改革。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不僅緩和了當時緊張的階級矛盾,也使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亦有所緩和。更促進了各民族之間的融合,北魏的社會經濟、文化都得到迅速的發展。對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歷史的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有着極其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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