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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交通安全黑板報資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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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天行車7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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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良好的視野 雨天開車上路除了謹慎駕駛以外,要及時打開雨刷器,天氣昏暗時還應開啓近光燈和防霧燈。如果前擋風玻璃有霜氣,則需開冷氣,並將冷氣吹向前擋風玻璃;如果後擋風玻璃有霜氣,則要打開後擋風玻璃加熱器,儘快消除霜氣,以免看不清後面的車輛。

二、防止車輪側滑 雨中行車時,路面上的雨水與輪胎之間形成“潤滑劑”,使汽車的制動性變差,容易產生側滑。因此,司機要雙手平衡握住方向盤,保持直線和低速行駛,需要轉彎時,應當緩踩剎車,以防輪胎抱死而造成車輛側滑。如果是前輪側滑,應當將方向朝側滑的相反方向糾正;如果是後輪側滑,要將方向朝側滑的一側糾正,切不可打反方向。

三、低速擋緩慢行駛 無論道路的寬窄、路面狀況好壞,雨中開車儘量使用二或三擋、不超過30公里或40公里的時速,隨時注意觀察前後車輛與自己車的距離,提前做好採取各種應急措施的心理準備。如需停車時,儘量提前100米左右減速、輕點剎車,使後面來車有足夠的應急準備時間,避免由於剎車過急造成碰撞或者追尾。

四、防止涉水陷車 當車經過有積水或者立交橋下、深槽隧道等有大水漫溢的路面時,首先是停車查看積水的深度,最簡單的方法是水深不能超過排氣管的高度,如果超了,應選擇其他路線繞行;如水深只淹沒少半個輪胎,可以掛一擋,穩住油門,低速直行,一氣通過,切不可中途停車、換擋或急轉方向,防止因操作失誤而導致車輛熄火、發動機損壞。

五、不宜加速超車 雨中行車,要隨時注意前車的行駛速度和方向,絕不可因前車速度慢而加速超車。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由於各車道的車速相對較高,司機的視角變窄,加上路面溼滑,強行越線超車時,稍動方向就很容易造成車輪打滑,極易造成與其他車輛發生刮蹭,引發車輛側翻等意外事故。

六、防止行車中撞人 由於雨中的行人撐傘,騎車人穿雨披,他們的視線、聽覺、反應等受到限制,有時還爲了趕路、爭搶換車橫穿猛拐,往往是車輛臨近時驚慌失措而滑倒,使司機措手不及。遇到這種情況時,司機應減速慢行多鳴笛,耐心避讓,必要時可選擇安全地點停車,切不可急躁地與行人和自行車搶行,防止撞倒行人。

七、車陷泥坑的自救方法 下雨天或在鄉間土路上行車時,經常遇到車輪陷入泥坑的情況。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可以掛上一擋或倒擋,試探性地緩踩油門,當汽車能前行或者後退時,要保持加速踏板位置不變,低速開出泥濘路段。如果汽車無法前後移動,可以在驅動輪前後墊石塊、磚頭、木板或樹枝等,以增加車輪與地面的附着力,使汽車平穩開出泥坑。

  霧天如何走高速公路

什麼是霧呢?霧實際上就是貼近的雲層,近地面的空氣達到飽和狀態以後,水氣凝結成小水滴,並增多到影響能見度時,就稱之爲霧。霧有濃、薄之分,當視距爲300-150米爲薄霧,視距爲150-50米時爲濃霧,視距50米以下爲特濃霧。一般來,內陸地區發生的霧以輻射霧爲主,多發生在11月至第二年的3月份的秋冬季節,山區、盆地空氣不易流通,在春、秋季節雨天過後也時常有霧產生。另外,沿途河、湖、水庫和池塘較多的高速公路路段,也常有霧氣產生。霧是交通運輸的大敵,對行車安全構成很大的威脅,人們稱霧是高速公路行車的“無情殺手”,霧使能見度降低、駕駛員視距變短,妨礙駕駛員視覺;濃霧還易使駕駛員產生錯覺;還因空氣溼度大而引起的玻璃透視率下降和後視效果變差等現象,影響駕駛員的觀察和判斷,所以在高速公路行車非常危險,高速公路上霧天連續追尾撞車是世界性的難題。在高速公路上,由於交通流量大、車速高,因濃霧發生的交通事故經常是多車追尾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在國外常有幾百輛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據1990年的統計資料表明,在德國因霧引發的交通事故死亡率高達10%,法國交通事故死亡率高達7%-8%,1995年在美國加利福尼亞至紐約方向的高速公路上,因大霧引發的一場世界上最大的交通事故,共造成300多輛車相撞,死傷100多人,我國也有數十輛車追尾相撞的惡性交通事故發生。霧天安全行車措施:遇霧天,汽車不應上高速公路行駛,應沿着與高速公路同方向的普通公路低速行駛,待濃霧散去後,在上高速公路行駛。如已上高速公路行駛,濃霧突然來臨,不要貿然行駛,較安全的方法是將車駛向最近的服務區或停車場暫避,來不及駛向服務區或停車場時,安全的方法是把車駛向路肩或緊急停車快帶停下,開啓寬燈、尾燈、後防霧燈,當視距恢復到一定程度後,儘快駛離路肩或緊急停車帶。在霧中行駛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注意情報板及標誌牌顯示的車速預告,即使薄霧天氣也應根據視距遠近,適當降低車速,加大行車間距爲正常的兩倍,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200米時,白天也要開亮防霧燈、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二)能見度小於200米大於100米時,必須開啓防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 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三)能見度小於100米大於50米時,必須開啓防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四)能見度小於50米時,公安機關依照規定可採取局部或全路封閉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實施高速公路管制後,除執行任務的警車和高速公路救援專用車輛外,其他機動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此時,已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按規定開啓防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要在保證安全的原則下,駛離霧區,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未按國家標準安裝防霧燈的機動車輛,必須就近駛入緊急停車帶或者路肩停車,並按規定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

(五)不要猛踩或快鬆加速踏板、也不要緊急制動或猛打方向。

(六)停車以後,車上人員應立即下車到右側防護欄外的土路肩上休息等候,以防不測。

(七)如前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要在車旁或者兩車之間停留議論或察看情況,以防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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