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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逞之徒成語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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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逞: 慾望未得到滿足。原指政治上失意而爲非作歹的人。源自《左傳·襄公十年》:“故五族聚羣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亂。”

不逞之徒成語典故

公元前565年,鄭國的相國子駟派人殺了鄭僖公,另立僖公5歲的兒子簡公爲君。這樣,他就操縱了鄭國的國政。有不少貴族的公子就聯合反對子駟,準備發動政變。子駟知道了,便“先下手爲強”,殺了子狐、子熙、子侯、子丁等公子。子狐的'兩個兒子嚇得逃往衛國,其餘的反對派也就不敢輕舉妄動了。

子駟對尉止也有很深的成見,因此,在晉國率領諸侯之師(諸侯各國的聯軍)攻伐鄭國,鄭國出兵抵禦於牛首(在當時鄭國境內,今河南開封市陳留鎮西南)的戰役中,子駟故意減少尉止部隊的兵車數量,尉止俘獲的俘虜,子駟又不算數、不計功。

子駟在劃定田邊地界的時候,還佔了司氏、堵氏、侯氏、子師氏等幾家的一些地。於是,尉、司、堵、侯、子師五家貴族糾合了一批不得志的人,以公子們被害爲由,發動了政變。尉止、司臣、侯晉、堵女父、子師僕帶領衆人,攻入宮中,殺了子駟,把鄭簡公劫走,局勢極度緊張。後來子產和子蟜發兵,殺了尉止和子師僕,侯晉、堵女父和司臣逃到國外去了,亂事才告平定。

“不逞之徒”後用來稱那些心懷不滿而爲非作歹、搗亂鬧事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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