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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愛最好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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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未遂的初戀

人生愛最好散文

初中時,我們還殘留着封建王朝的惡果,男女生界線分得十分清楚。即使是同村的夥伴,來去的路上結伴而行,走到校門口,條件反射似的立馬分開,各自走進校門,生怕被人看到,給人留下嘲笑的把柄。

當時,我尚未發育,對異性很是懵懂。既談不上喜歡,也談不上討厭。偶爾拿女生開個玩笑,純粹是在無聊的生活中加點佐料,烹煮出一盤快樂的菜。

初二上學期,我與前後桌的兩個男生,突發奇想:寫情書。吃完中飯,我們來到教室,撕下一張作業紙,由我執筆,另兩個男生幫襯。我們搜刮了所有能想到的詞彙,編湊了近百字。信件內容已無從知曉,主體意思卻很明瞭:我暗戀你已經很久,我們約會吧!爲了達到效果,我用上青梅竹馬、傾國傾城等詞。其實,我並不知道詞語意思,用錯與否,只知跟愛情有一定關係。

寫完,另兩個同學到門口望風。我悄悄走到女生的座位前。女生人選,我們早在之前商量好了。她偏矮,較胖,短髮,成績不錯,是班上的佼佼者,坐第一排。我打開她的文具盒,小心疊好紙團,平放在裏面。蓋上文具盒,按住怦怦直跳的心,迅速逃離。

爲了避免嫌疑,我們三人特意四處瞎逛,許久纔回到教室。我們坐在座位上,不說話,靜悄悄地觀察女生,看她的反應。一開始,她並沒有打開文具盒,而是同其它人一起跳皮筋。近上課時,她回到座位,拿出書本,打本文具盒,看到紙條,掃過一眼後,臉紅賽似蘋果。淚花在眼眶裏打轉,憤怒也悄然襲上臉龐,她沒看完,大概是怕難堪的字眼傷了眼睛。她站立片刻,想了想,出了教室。

幾分鐘後,班主任來了。很明顯,她打了報告。我們坐在座位上,以爲安枕無憂,幹得神不知鬼不覺,豈知小小的陰謀怎能逃過看透世事的班主任。班主任是教體育的,膀大腰圓,虎虎生威。他走進教室,二話不說,揪起我們三人。我至今依然未能明白,班主任的火眼金睛,是如何煉得如此登峯造極?

我們跟隨着班主任,膽戰心驚地來到他房間。門在身後關起,寒風襲來,我不禁打了個寒顫。班主任拿來紙筆,令我們寫幾個字。他要對照字跡,確定元兇。我們老實地寫字。我使了點心計,故意偏離原來字體,隨意瞎寫。寫完,班主任拿起來,看了看,提出那封情書,問:“是不是你們乾的?”我們搖頭又點頭,小小的動作已把在破綻露出。

班主任對我們好生訓斥一番,語氣的嚴厲堪稱世界之最。我們低着頭,誠懇地接受批評。

事後,此事在班上傳開了。一石激起千層浪,成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大家都說我對女生暗慕已久,兩個夥伴也倒打一把,站在敵方陣營,極力地誇張地虛構故事情節。在他們的版本中,我成了情郎,女生成了情妹。一對郎情妾意,早已海誓山盟。

我尚好,男生的臉皮總要厚點。女生不,常獨自坐着,任憑嘲笑在教室裏開花,眼淚也在不停打轉。看着她的楚楚可憐,我的心有所觸動。

一羣孩子,流行的風總是呼啦啦吹來,又呼啦啦吹去。幾天後,大家對我們的玩笑失了興趣。女生安全了,笑容又爬上了臉龐。經過此事,我的心中似乎對她生出不少情愫,時常看她兩眼:做作業時的認真,跳皮筋時的活潑,回答問題時的嚴謹,都深深地留在了我的心中。

轉眼初三,畢業來臨了,唱響了離別的歌。我們全班同學彼此留言,彼此祝福,彼此留張紀念照。女生當然不會爲我而留。我路過她的座位,桌子上恰好放着幾張照片。我不知哪來的勇氣,搶過照片,在衆目睽睽下親吻了照片,又重新放回。一時,教室裏笑聲不斷。

畢業了,我們各奔東西,從此再無緣分。這一吻,算是爲我未遂的初戀畫上了一個句號。

窗外的戀愛時光

窗外總有美麗的風景,窗外總有美麗的女孩,那驚鴻一瞥中留下心中那道抹不去的印跡,從此多了一分期盼,多了一分等待。

年少的悠閒時光多得難以計數,數不清多少次端坐一面凳子,胳膊枕着窗櫺,眼睛凝視窗外。窗外是條街道,街上人來人往,潮水般涌來又涌去。

春天的傍晚,斜陽還鍾愛着遠山,遲遲不肯離去。她緩緩走過,肩上一個斜挎包,白色上衣,花色長裙,長髮飄飄,在風中輕舞,晃動了我的眼。江南的白牆黑瓦,搭配着萌生的新芽,一切都顯得那麼盎然。那一刻,我青春的心有點蠢蠢欲動,掀起了小小的波瀾。她大概十七八的樣子,該是在校的學生,成績很好,典型的乖乖女。下課了,乘着學習的空閒,緩緩心頭的壓力,走上街頭看看風景。她家一定也在城裏,一間小小的閨房,不豪華卻精緻,散發着淡淡的清香,牆上必有美麗的針繡,懸掛着可愛的標誌。

街上有了她,頓時蓬蓽生輝,暗室生香,讓人分不清現實還是夢幻。

沒敢追出去,那樣的冒味只會增加她的厭惡感,能做的只是靜靜地觀看,看她風中的年華,看她如水的秀髮,看她款款的身影。我的眼一刻也不敢眨,生怕那短短的一秒,她就消失在視線中。她轉過角,繞過樹,朝着街頭而去,最終被一堵牆擋住。我心中酸酸的,有種悵然若失之感。

晚上,我躺在牀上翻來覆去,再也難以入眠。閉上雙眼,腦海成了一張屏幕,回放一遍遍她的身影,嘴角漾出甜甜的笑意。夢中,還是她,換了學生裝,端坐在教室裏,咬着一支筆,思考着數學難題。皺起眉的樣子,更是楚楚動人。

有了這一次的心動,倚坐窗前成了我的最愛。爲了掩人耳目,桌子上放着一本書,眼睛瞟着窗外,守候着她天使般的又一次降臨。老天重現殘酷的一面,一日,兩日,三日……整整一個多月,她再未出現。或者說,她即使出現了,卻不在我欣賞等待的時光。

兩月後,已是盛夏,炎熱已成大軍,勢不可當。她來了,是在晚上。華燈初上,朦朦朧朧。我看不清她的臉,卻知道是她。她的身影早成烙印,刻在我的心中。我斷定,是她,不會錯。她戴着一頂小帽,帽頂似乎有個兔子,狡黠地笑着。格條紋服飾,短裙。旁邊有個小男孩,一路蹦蹦跳跳,該是她的弟弟。她不時看看弟弟,不時望着前方,臉上始終是笑容,開成了一朵花。

這次我追了出去,早就幻想着製造一次偶然的邂逅,撞出某種戀愛的火花。百米賽跑般的速度,我衝到樓下,她還在。只是我不敢實施計劃,心動永遠停止在行動前。我遠遠地跟着,她朝前走,一點也沒有發現,依然沉浸在親情的時光中,與弟弟嬉笑着。一路又一程,一程又一路,她到家了,上了樓,房間亮開了燈。我站在樓下,仰望那盞燈。她在窗前出現了,我趕緊躲在一旁。其實夜色暗淡,她根本發現不了我,也壓根不會注意我。半小時後,我戀戀不捨地離開。

此後,心情疲憊時,壓力高漲時,我都會走上一段,來到她窗前,做一個偷窺客。那是一個埋藏在少年心中的祕密。她始終未發現我。偶然的一次,她憑立窗前,從窗前往下看,與我的目光相撞。我趕緊逃避,按住澎澎的心,逃得遠遠的。這一次,成了惟一;這一次,成了永遠。

後來,我上了大學,暫離了小城,暫離了窗前的她。到了大城市場裏,看到了更加的喧囂與熱鬧,見證了更多的愛情,也偶遇了更加美麗的女子。她淡出了我的視線,卻長長地留在了我心中。

超越空間的愛戀

認識秀,緣自於一場邂逅。

朋友約我一起去踏青。路上,秀出現了,宛如一顆石子投入我的心湖,激起漣漪後不復平靜。

秀長髮披肩,上身白衣,顯得清純可愛;緊身牛仔褲,把身材凸顯得更有韻味;聲音清脆,像黃鶯在森林中啼叫。我們走在鄉間的小路上,青草沒過腳尖,綠意漾過山崗。我已無心欣賞,秀就是眼前最美的風景。

我和秀攀談得很投機。理想是我們溝通的渠道,文字是我們共同的愛好,鄉村是我們心中的依戀,這些話題展開來,一聊就是一個下午。其實聊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有她。

離別時,我們彼此留了聯繫方式。秀說,她一直隨父母在外地。這一次只是回鄉探親、遊玩,幾天後就得重返浙江——她的工作地點。我點點頭,心中包含不捨,充滿無奈。

秀坐上遠去的客車。她走了,也帶走了我的心。

幸好,我有她的手機號碼,有她的聯繫地址。

秀是在超市上班,早晨八點至晚上九點。秀離開後第一晚,我提起手機一次又一次,每一次小小的心臟都劇烈跳動,彷彿要脫離它生活了二十多年的軀殼。直到九點十五分,我才緊緊按住心臟,撥通了號碼。夜很安靜,“嘟,嘟”的聲音傳來,每一聲都是巨響,快要震破我的耳膜。

“喂”,一聲響起,我興奮不已,又緊張萬分,結結巴巴,最後吐出幾個字:“路上沒暈車吧?”“沒有。”秀回答得乾脆。此後,我沉默了,只有沉重的呼吸聲透過聲波傳到千里之外,把秀惹笑了。笑完,她拉開了話匣子,從路上的見聞說到工作的情景,以及居住的場所。我認真聆聽,每一字每一句都不肯漏過。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顯得順理成章。我撥過去,她接起。聲音在千里的空間中來回穿梭,你一句,我一句,每一句都透着深深的想戀。我們沒有說,沒有捅開那層窗戶紙,但我和秀心中都能明白對方的情意。

某一天,我回了老家。家是溫暖的,我卻坐臥不安。因爲老家位於深山中,有個致命的`缺點——沒有信號。它像一根繩子,緊緊扼住我呼吸的咽喉。我抑制不住想戀,步行登山,一步步向上,從山陰到山陽,近十幾裏山路,信號終於找到。我撥出熟悉的號碼。恰好秀工作忙碌,手機不在身邊。等她回撥時,已是一小時後。我沒有責備,沒有怨懟,只是滿心的幸福。我們談了近況,無意中說起此事,她說:“要是我沒看到,不回電話,你不就白等了。”我斬釘截鐵:“白等也要等。”她沉默了好一會,然後笑了。從電話的這端,我聽得出她有些感動。

電話粥不停地煲,依然解除不了我對愛情的飢渴。沒有電話的時間裏,我坐在了書桌前,提起了筆,攤開了白紙。

不知是愛情催生了我的靈感,還是上天給予我活躍的大腦。我文思泉涌,文字生動,一篇篇情書華麗地誕生。電話中不敢說的話,不敢表達的愛戀,一句句在筆下開花,一絲絲在紙上呈現。在情書中,我發揮了文學的特長,集中了我多年的功底,不斷地修改,不斷地整合;不斷地刪除,也不斷地添加。每一篇,都凝聚了我智慧的結晶。

寫好信,我小心翼翼地折成紙鶴狀,裝進信封。希望紙鶴能帶着我的心,飛到另一個空間,去代我追求幸福。

信寄出後,我開始了漫長的等待。每一次,郵遞員的車鈴聲響起,我都一躍而起,盼望着屬於我的那封。

兩週後,秀的回信來了。迫不及待地拆開,清秀的字跡,一如美麗的她。在信中,她說欣賞我的誠實,愛慕我的才華。她說,過完年就回家,呆在家中不再出去。

我懂了,我明白了。

我舉起信,飛揚在空中。

無愛一身輕

與琴認識第一天,我們的交往就冠上了物質的名義。

昏暗的餐廳,琴坐在對面,一身的華麗。奪目的大紅,絢麗的配飾,高貴的氣質,如中午的太陽,照得我不敢正視,生怕灼傷眼睛。她輕啓雙脣:“你的工作?月收入多少?有房嗎?有車嗎?父母需要贍養嗎?”出於禮貌,我如實作答。只是那一刻,在她眼前,我像被剝光了衣服,一絲不掛,沒有祕密,沒有尊嚴。

不知是滿意我的答案,還是另有原因。我再次撥通琴的電話時,琴沒有猶豫,答應赴約。我與琴開始了正式交往,像大多數情侶一樣,看電影、逛街、吃飯、旅遊、泡茶廳等等,進行這些俗不可耐的約會。

每一次,琴都張開享受的懷抱,樂於接受我的安排。

看電影,我買好票,準備好零食,告訴她開場的時間和地點。她準時抵達,與我一起進場,共同回顧經典、追趕潮流、品味幽默。散場時,我們沿着臺階,牽着手隨着人羣而動。走出電影院,我扔掉手中的垃圾,送她回家。到她家門口,我揮手,她提着小包,回頭嫣然一笑。

逛街是琴的愛好。小商場從不涉及,琴說這太掉身價,這樣的衣服穿在身上,皮膚都抗議。踩着碎步,款款步入名牌店,琴呼來服務員,要來最新的款式,逐一試個遍。不時,她扭着水蛇腰來到我面前:“怎麼樣,好看不?”我點頭:“挺好。”試完,琴指着衣服,吩咐服務員:“這,這,這,都給我打包。”我走過去,拿出銀行卡。我不想當取款機,但琴如水的眼神盯着我,我沒有拒絕的權利。有次,我偶然推開琴的衣櫃,裏面新衣服數不勝數,許多壓根就未曾穿過。

傍晚,我們沿着河邊散步,恰巧經過我熟悉的小店。慈祥的大媽,熟悉的拉麪,溫暖的味道。我詢問琴:“要不,咱們今晚在這將就一餐?”琴看看,把頭搖成了撥浪鼓,一臉鄙夷:“這怎麼行?街邊攤,我從來不吃的。”的確,從認識的那一天起,與琴出入的都是高端場所。服務員的態度很好,菜的口味也不差,酒店的裝修更是沒話說……只是可憐我的錢包,如果它有感情的話,一定也會責備主人的浪費。

……

從始至終,琴從來沒有過爲我們的愛情買單的想法。在她的潛意識中,男女一起外出,買單的當然是男的。更何況是戀愛中的男女,要不然,怎麼證明這位男士對女同胞的愛情?作爲回報,她給予我的是甜甜的微笑、熱烈的擁抱,以及去她家的權利,與她共進晚餐。對於這些,我並不在乎。

再一次旅遊,我選擇了四川九寨溝,那個畫一般的地方。只是,我打算一個人前往。我將想法和盤托出,琴氣得小臉通紅,雙腳打顫:“你,你根本不愛我?”

不,琴說錯了。其實,我很愛她。

男人是感性動物,往往會被外表迷惑。琴是個美麗的女孩,至少世人都這麼評價。從見她第一眼起,我就被她的清純可愛征服。不過,我更理性。美貌不是食物,不可能維持一輩子。愛情是共同的,不是單一的。每個人都可以享受,但也應該付出。即使不能購買電影票,是不是也可以扔下垃圾;即使不能去小商場,是不是可以少買幾件不需要的衣服;即使拒絕街邊小攤,是不是可以收拾一下餐後的碗筷?

我搖搖頭,嘆了一口氣:“琴,要是你不那麼物質,該有多好?”

“女人不物質點行嗎?有情飲水飽,你試試真的只是喝水,看看飽不飽?”琴抹着淚水,情緒激動。

有情飲水的確不飽,但充滿物質的愛情,我也寧可不要。

我走出門,大踏步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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