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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歷史文選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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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散文包括諸子散文和歷史散文。歷史散文是記載歷史事實的史書,它要求如實地記載真實的歷史事件,不允許採取文學創作的方法進行虛構。在我國古代,史籍非常發達,其中有許多著名的名書,如《史記》、《資治通鑑》等。這些史籍,有的記載的年代跨度大,有的記載的內容龐雜,因此,在編寫的過程中,總是按一定的體例加以編排。一般來說,根據編排的線索,可以將史書分爲編年體、紀傳體、紀事本末體;如果在編寫中是以國家爲單位來分別記敘的,稱國別體;根據編排的年代跨度情況,史書又分爲通史和斷代史。下面對史書的有關體例作簡要說明。

中國古代歷史文選體例

1.編年體。主要特點是以年代爲線索編排有關歷史事件。如《左傳》、《資治通鑑》等。

2.紀傳體。主要特點是通過記敘人物活動,反映歷史事件。創始人是西漢的司馬遷,他的《史記》就是紀傳體史書。

3.紀事本末體。主要特點是以事件爲主線,將有關專題材料集中在一起。首創者是南宋的袁樞,他的《通鑑紀事本末》就採用這種體例。

4.國別體。主要特點是以國家爲單位,分別記敘歷史事件。如《戰國策》,由西漢劉向編撰,共分十二國策。

5.通史。主要特點是不間斷地記敘自古及今的'歷史事件。如《史記》。

6.斷代史。主要特點是隻記錄某一時期或某一朝代的歷史。如《漢書》。

以上的六種體例是按不同的標準分的。實際上,同一史書按不同標準可同時歸入不同的體例。如《三國志》,就既是紀傳體史書,又是國別體史書,同時還屬斷代史。

我國古代文章體例由小編整理,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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