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基礎手抄報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素材

本文已影響 2.49W人 
導語:質押背書確立的是一種擔保關係,即在背書人(原持票人)與被背書人之間產生一種質押關係,而不是一種票據權利的轉讓與被轉讓關係。大家對這種法律知識瞭解多少呢?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素材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素材01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素材 第2張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素材02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素材 第3張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素材03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素材:

  法律知識

票據質押質權的實現

票據質押背書又稱質權背書、設質背書,是質押制度與背書制度在《票據法》上的結合,屬於非轉讓背書的一種。在質押背書的關係人中,背書人爲出質人,被背書人爲質權人。質權生效時,質權人依設質背書佔有票據但並不享有票據權利,經質押背書的票據,票據權利人仍爲背書人。質押期滿,出質人(背書人)如未履行債務,質權人依法實現質權時,質權人方有權行使票據權利。也就是說,在票據質押實務中,質權的實現有兩種情形,一是出質人清償債務,收回票據,質權消滅;二是質權人在債務到期未獲清償時,行使票據的利益償還請求權,於票據到期前向票據付款人提示付款。

涉外民事公證注意事項

辦理涉外公證,無論是申請何種公證事項,您都要在前期瞭解清楚公證書的用途、使用地、公證書是否需要認證、所需要的譯文種類以及公證書的份數,因爲您的這些信息都對製作公證書非常重要。涉外公證書的製作不是千篇一律的,雖然他有固定的格式,但是也會有細微的差別。例如身份證公證應在公證書中註明 公證書的用途,發往美國、韓國、奧地利、獨聯體國家的公證書應加做文本相符公證,發往德國的公證書,公證事項應寫證書的全稱,發往美國、法國、泰國、哥倫 比亞的出生公證應粘貼照片、發往獨聯體國家的公證書粘貼順序與其他國家不同等等,這些都關係公證書後期是否能夠使用。如果在前期您都把這些信息瞭解清楚,就可以減少在申辦公證時的時間。

質押背書

質押背書是以設定質權、提供債務擔保爲目的在票據上進行的.背書,被背書人依法實現其債權時,可以行使票據權利。在質押背書中,背書人爲出質人,被背書人爲質權人。

質押背書確立的是一種擔保關係,即在背書人(原持票人)與被背書人之間產生一種質押關係,而不是一種票據權利的轉讓與被轉讓關係。因此質押背書成立後,即背書人作成背書並交付,背書人仍然是票據權利人,被背書人並不因此而取得票據權利。但是,被背書人獲得質權人位置後,在背書人不實行其債務的狀況下,能夠行使票據權益,並從票據金額中按擔保債權的數額優先得到歸還。換言之,假如背書人實行了所擔保的債務,被背書人則必需將票據返還背書人。

質押背書與其他背書一樣,也必須依照法定的形式作成背書並交付。與此同時,根據《票據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質押時應當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但假如在票據上記載質押文句標明瞭質押意義的,如“爲擔保”、“爲設質”等,也應視爲其有效。假如記載“質押”文句的,其後手再背書轉讓或者質押的,原背書人對後手的被背書人不承當票據義務,但不影響出票人、承兌人以及原背書人之前手的票據義務。該條第二款還規定:“被背書人依法實現其質權時,可以行使匯票權利。”這裏所指的匯票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以及爲實現該等權利而進行的一切行爲,如提示票據、請求付款、受領票款、請求作成拒絕證明、進行訴訟等。

猜你喜歡

熱點閱讀

最新文章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