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家訓文言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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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家訓是比較嚴格的,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包拯家訓文言文的原文以及翻譯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包拯家訓文言文
包孝肅公家訓雲:"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豎於堂屋東壁,以詔後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肅之子也。
註釋:
選自《能改齋漫錄》。包拯,宋仁宗時任監察御史,執法不阿,諡號孝肅。
1.包孝肅公:即包拯,他的諡號爲孝肅。
2.訓:教導。
3雲:說道。
4.仕宦(huàn):做官。
5.贓濫:貪污財物。濫,貪。
6.放歸:放回。
7.本家:指老家。
8.亡歿(mò):死亡。
9.大塋(yíng):墳墓,此處指祖墳。
10.從:聽從,服從。
11.押字:在文書上簽字。
12.仰:敬詞,舊時公文用語。
13.珙(gǒng ):包珙,包拯的兒子。
14.刊:雕刻。
15.詔(zhào):告,曉喻。
16.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不順從我志願的,就不是我的'子孫。
翻譯:
包拯在家訓說道:“後代子孫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貪污財物罪而撤職的人,都不允許放回老家;死了以後,也不允許葬在祖墳上。不順從我的志願的,就不是我的子孫後代。”原文共有三十七個字。在家訓後面簽字時(包拯)又寫道:“希望包珙(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塊上,把刻石豎立在堂屋東面的牆壁旁,用來告誡後代子孫。”原文又有十四個字。包珙,就是包拯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