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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仲永》補充註釋及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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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註釋】

《傷仲永》補充註釋及譯文

1、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爲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讚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2、傳一鄉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爲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隻給某個秀才看。

3、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爲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4、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故稱“先人”。

  【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種田爲業。仲永長到五歲,不曾認識筆、墨、紙、硯,(有一天)忽然放聲哭着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爲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寫好,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做客,有的人還花錢求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爲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着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裏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已經)才能完全消失,成爲普通人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爲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爲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爲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爲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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