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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常識之歷史上的焚書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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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秦朝焚書坑儒給我國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體現出中央集權過於強大的危害。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的有關焚書坑儒的史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學常識之歷史上的焚書坑儒

應該承認,李斯等法家人物追求統一的願望並沒有錯,問題在於他們在強調統一的時候,過分看重意志的統一和文化的統一。這樣一來,他們原本正確的理論勢必導出錯誤的結果,勢必造成萬馬齊喑的窒息局面,而無助於統治者在進行決策時對各種方案進行比較揀擇。事實上,在中國這樣一個龐大的國度裏,意志的統一和文化統一永遠都只能是一種理想。因爲不論中央政權的政治、軍事、經濟實力有多麼強大,只要人們生存的物質條件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革,任何文化統一、意志統一的願望總要落空,文化發展的內在規律必然導致文化發展的實際結果與文化統一論者的主觀願望相反。因此在中國傳統社會條件下,帝國文化政策的正確選擇,似乎應該是充分尊重各地各個流派的思想傳統和文化傳統,在不可能根本動搖、推翻帝國的前提下,允許各地不同的文化傳統和不同思想背景的學術流派獨立發展和合法存在,在思想意識形態領域,允許知識分子在一定範圍內的言論自由,從而使知識分子所慣有的怨氣、不滿有正常的發泄渠道。這樣或許較李斯所主張的"天下無異意"的文化專制主義更能有效地維護帝國的統一和穩定。

然而,秦王朝的統一成就畢竟來得太快,使統治者無法從容地選擇一種思想作爲根本的治國方略,固有的思維走勢使他們覺得文化的發展和政治的統一沒有什麼本質性的區別,於是便採取更爲強硬的思想管制政策,於是便有矛頭直接針對儒學的焚書坑儒兩大虐政的發生。

焚書事件發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從現有資料看,其起因和結局似乎並沒有必然的聯繫。是年,秦始皇大宴羣臣,僕射周青臣等七十餘人前爲壽,對秦始皇歌功頌德,說了一些過頭的頌揚話,諸如"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爲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等等。

這些話作爲"頌辭"似乎也沒有什麼不妥,但過於"較真"的博士淳于越則深不以爲然。他反駁說,"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爲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爲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無拂弼,何以相救哉”?儼然以爲秦王朝的鞏固與發展不是對舊制度的徹底破壞,而是在舊有基礎上的'存舊圖新,進行漸進的變革,充分利用舊有的傳統和手段。

淳于越的話確實帶有一種復古主義的傾向,但稍經揣摩,其主觀目的似乎並不是要否定秦王朝的統一事業,恰恰相反,而是出於對秦王朝能否持續發展的深沉憂慮而向統治者提出的忠告。作爲最高統治者面對這種忠告應該抱有冷靜的思考態度,擇善而從。對於淳于越的意見,秦始皇似乎並沒有怎樣責怪,倒是丞相李斯對此提出強烈的反對意見,並將問題推向極端。他說:"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踐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律闢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八則心非,出則巷議,奪主以爲名,異取以爲高,率羣下以造謗。

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學(法令)[者],以更爲師。"這就是焚書事件的來龍去脈。

李斯的理論就其前提而言無疑是正確的,具有進化、變化的思想傾向。但其推論則是錯誤的。因爲政治的統一併不意味着思想意識的必然統一,二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內在聯繫。事實上,在任何社會條件下,人們面對同一事物,往往會產生不同的認識和想法,這是極爲正常的認識現象。而且,從另外一個意義上說,思想的專制與獨裁,並不是一個政權強大的正常表現,恰恰相反,它是這個政權極度虛弱和自我恐懼的必然流露。在李斯之前很久的時候,聰明的統治者即已認識到"防民之口,甚於防川",面對社會公衆對政權的非議,只能疏導,而無法堵塞。很顯然,李斯的理論不僅是將矛頭直接對準了儒家學說與典籍,而且實在說來是中國統治學說史上的大倒退。

思想專制的結果從表面上看或許有助於消除言人人殊的混亂現象,有助於政權的鞏固與發展,但其實際後果則勢必加重思想異端的潛流與再生,使政權的權威嚴重下降,信用極度減低,合作者越來越少,離心者越來越多。因此,當政府一旦遇到風浪與挫折,這些原本可以與政府同舟共濟的人則勢必站在政府的對立面,促使政府的危機和崩潰。我們看到,在秦末混亂的政治局面中,之所以有那麼多知識分子如郭沫若在《秦楚之間的儒者》中所分析的那樣義無反顧地投奔"革命",其根本原因也只在秦王朝試圖統一意志的文化高壓政策。儒者既然連正常的職業都被剝奪,那麼還怎能指望他們與政府合作同舟共濟呢?此點也誠如司馬遷在《儒林列傳》中所分析的那樣,"及秦之季世,焚《詩》、《書》,坑木士,六藝從此缺焉。陳涉之王也,而魯諸儒持孔民之禮器往歸陳王。於是孔甲爲陳涉博士,卒與涉俱死。陳涉起匹夫,驅瓦合適戌,旬月以王楚,不滿半歲竟滅亡,其事至微淺,然而縉紳先生之徒負孔子之禮器往委質爲臣者,何也?以秦焚其業,積怨而發憤於陳王也。"這便是秦文化高壓政策所導致的政治後果。

至於對政府的不信任與離心者日多的現象,在焚書事件發生之後也有明顯的表現,並由此演化成坑儒事件。據《秦始皇本紀》記載,焚書之後不久,侯生、戶生私下議論說:"始皇爲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並天下,意得欲從,以爲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倖。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而秦始皇樂以刑係爲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秦始皇不聞過而日驕,各級官吏懾伏謾欺以取容。按照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秦始皇一人,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得休息。其貪於權勢如此,未可爲之求仙藥。於是侯生、戶生乃遠逃他鄉。

侯生、盧生的不合作,應該引起統治者的警醒。然而當秦始皇得知這一情況後,不僅毫無反省之意,反而變本加厲,採取更爲嚴厲的思想管制乃至人身摧殘和人身毀滅的政策。秦始皇認爲,侯生、盧生事件的發生,是他前此盡收天下之書不徹底的緣故。他說:"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衆[終]去不報,徐福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以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語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爲妖言以亂黔首。"於是下令將在咸陽諸主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坑殺,以爲如此天下便可太平。這就是歷史上聞名的坑儒事件。

以焚書坑儒爲標誌的秦王朝文化高壓政策,其基本出發點無疑在於期望隨着政治上的統一而統一文化,統一學術,以利於鞏固和發展政治上的統一和穩定。這種政策固然能收一時之效,但從長遠的觀點看則是根本不足取的。上引侯生、盧生的私議所揭露的事實,以及他們不願與政府繼續合作的實際行爲,已充分表明秦王朝文化高壓政策在知識分子或博士、儒者心理層面所投下的巨大陰影。整個社會普遍畏懼以言獲罪,舉國上下都在看着最高統治者一人的臉色說假話,那麼,這個政權還怎能有希望呢?

不久,侯生被緝拿歸案,他在臨刑前與秦始皇的一段對話,不僅深刻披露了這批儒者知識分子的真實心跡,而且也相當準確地預示了秦王朝必然迅速滅亡的悲慘命運和內在原因。對話不長,茲據《說死·反質篇》的記載節錄如下:

秦始皇問,"老虜不良,誹謗而主,乃敢復見我?"

侯生仰臺而答曰:"臣聞知死必勇。陛下肯聽臣一言乎?"

始皇曰:"若欲何言,言之。"

侯生曰:"臣聞禹立誹謗之木,欲以知過也。今陛下奢侈失本,淫佚趨末。(具體事例略)所以自奉麗靡爛漫,不可勝極。黔首匱竭,民力殫盡,尚不自知。又急誹謗,嚴威克下,下喑上聾,臣等故去。臣等不懼臣之鄉,惜陛下之亡耳!聞古之明王,食足以飽,衣足以暖。…今陛下之淫,萬丹朱而千昆吾、桀、紂,臣恐陛下之十亡而曾不一存。"

始皇默然久之,曰:"汝何不早言?"

侯生曰:"陛下之意,方乘青雲,飄搖於文章之觀,自賢自健,上侮五常,下凌三王,棄素樸,就末枝,陛下亡證見久矣。臣等恐言之無益也,而自取死,故逃而不敢言。今臣必死,故爲陛下陳之。雖不能使陛下不亡,欲使陛下自知也。"

始皇曰:"吾可以變乎?"

侯生曰:"形已成矣,陛下坐而待亡耳!若陛下欲更之,能若堯與禹乎?不然無冀也。陛下之佐又非也,臣恐變之不能存也。"

作爲社會中堅的知識分子發現了問題而俱死不敢言,固然是知識分子的失職。但從秦王朝的文化政策來檢討,則是文化高壓的必然結果。更有甚者,這些原因與結果互爲交織,惡性循環:文化高壓引起知識分子的離心與不合作;知識分子的離心與不合作,激化與政府之間的矛盾,政府必然採取更嚴厲的高壓政策;政府更嚴厲的高壓政策則又必將導致知識分子更加離心乃至反抗。……如此循環不已,最終只能是政府自食其惡果。焚書引發侯生、盧生事件,侯生、盧生事件引發坑儒災難,以及由此二者所引發的緒紳先生往歸陳王,都生動地說明了文化政策不僅僅關涉文化本身,而且在相當程度上決定着一個王朝,乃至整個民族的命運。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不論焚書坑儒在事實上究竟給儒學帶來多大的災難,但其本質確乎爲一場文化浩劫,是中華民族文明史上最卑鄙、最黑暗、最沉重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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